查看原文
其他

女子替朋友熬药中毒身亡,对方被判赔23万元!法院:熬10副药给100元,存在雇佣关系

XQRX 小强热线
2024-10-16

近日
黑龙江一女子在家中
为朋友尹某熬制中药时
不幸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该女子的女儿作为原告
将尹某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认为,虽然尹某与死者是好友,但双方约定了(熬药)每10副药100元,事实存在雇佣关系。“死者虽自身存在很大过错,没有尽到谨慎义务;但被告作为雇主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尹某承担各项费用的30%,赔偿原告23万余元。

资料图片


本案中,尹某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的比例等问题,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讨论。

律师表示,通常来讲,一方提供劳务对方接受的,此时双方存在雇佣合意,即属于雇佣关系,该合意可为口头或书面形式。本案中,死者与尹某达成合意,约定每10副药100元的标准有偿帮助尹某熬制中药,构成有偿雇佣。 

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系对个人劳务关系侵权责任的规定。该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表示,本案中,熬中药行为的风险性较低,亦不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且死者作为成年人在自家中熬药,本身就应对自身安全尽较高注意义务,应对长时间开火熬药所引发一氧化碳浓度过高中毒的风险,具有常识和认知。相对于尹某,死者更能控制和预防损害后果的发生。

日常生活中,作为雇主的“提醒义务”边界何在?

律师表示,雇主的提醒义务,需要结合雇员或承揽人的年龄、文化水平、认知水平、专业技能等情况综合判断。

“以本案为例,假如原告母亲本身经常熬药或做饭,尹某对其的提醒义务就很弱;而如果原告母亲基本没有熬药或做饭经验,尹某则对其的提醒义务则会多一些。”律师说。




小强视频号有更多精彩视频和直播!

想了解佛山大事小事关注小强热线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

推荐阅读

超强台风“摩羯”已登陆,预计还会二次登陆湛江徐闻!高层住宅可能会摇晃

便秘太久,肠子被粪便直接戳破?男子紧急就医,差点没命!很多人有误区

大破防!国足0:7惨败日本!球迷:一个球1.3元?平台致歉!范志毅气到想跳进黄浦江

知名超市售卖的月饼吃出牙齿?最新回应!网友:吐了!!!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郑阿强‍‍‍

责编:张巨新

监审:黄柏琳

点分享点收藏点在看点点赞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小强热线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