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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想重返文革?犯贱了吧!

维罗阳光 2021-03-22


有人说,党中央“彻底否定文革”的决议是不对的,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凡事都要一分为二,因此应该肯定文革的合理性。


这真是放屁!


请问:纳粹德国,不该彻底否定吗?日本侵华,不该彻底否定吗?汪精卫当汉奸,不该彻底否定吗?你给我说说,这些事情都有什么合理性?文革也一样。请问,文革于国于民,有什么好处呢?能加强党的领导吗?不能。


当时的口号是“踢开党委闹革命”,各级党委全部瘫痪。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吗?不能。十年动乱,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能改善人民生活吗?不能。有的地方酱油都没有,更有吃不饱饭的。能加强社会治安吗?不能。


公检法都被砸烂了,谁来管你?就算贼娃子少一点,也是因为没东西可偷。万一有了刑事案件,就交给“革命群众”处理。我们那里有个单位就曾经“民主选举”小偷。谁得票最高,谁就是贼。能防治腐败吗?不能。


实际上,腐败正是从文革开始的。那时,城里人买根排骨都得先递一支烟,乡下人想进城得送鸡蛋。知识青年更惨,男的要行贿,女的要陪睡。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吗?更不能。


经济崩溃,社会动乱,道德滑坡,复什么兴?那些鼓吹回到文革的,真不知是何居心!有人说,文革期间,倒霉的只是当权派。这又是胡说。


文革初期是这样,挨批斗的是所谓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但到中期,就有了“斗私批修”运动。所有人都要当众暴露自己的隐私。我们单位有个小伙子,就被逼着交代跟女朋友亲了几次嘴。


结果,那男孩差点崩溃,女孩死的心都有。哼!挨整的事,人人有份。想想看吧!开国元勋都在劫难逃,你还想躲?做梦去吧!



我还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回到文革,哪些事不能做。


流行歌曲不能听,那是靡靡之音。

漂亮衣服不能穿,那是奇装异服。

中华经典和古代文学不能读,那是封建主义。

欧美日韩电影不能看,那是资本主义。


能看的只有中国和社会主义国家电影,人民群众总结为:中国电影,新闻简报。越南电影,飞机大炮。朝鲜电影,哭哭笑笑。罗马尼亚电影,搂搂抱抱。阿尔巴尼亚电影,莫名其妙。


幸亏还有罗马尼亚,否则搂搂抱抱也是不行的。


但,只能看,不能学。


如果胆敢婚前同居,拉出去游街示众!这就是真实的文革。而且,是一个整体,所有环节都不可或缺。


现在,你还想回到文革吗?如果还想,那就犯贱去吧!




延伸阅读:

易中天 l 走近顾准:无情未必真豪杰         

文革,一直是我读近现代史或者看书最为回避的一个篇章,那种近乎全民族的愚昧恶毒,让人不寒而栗,那种颠倒黑白的人性扭曲让人感到绝望,任何一部那个时期的作品,都压抑得让人看不到一丝希望。



顾准其实也是极重感情的人。


1974年11月11日,顾准被确诊为癌症晚期,癌肿大如鸡卵,卡在心脏与气管之间,并已扩散,实际上已无法医治。这时的顾准,可真如批判他的那些人所言,只有“死路一条”了。对于顾准这样的革命者来说,死原本不足畏。甚至,由于他多年来受尽苦难受尽折磨,死亡于他,可能还是一种解脱,至少不比生来得沉重。然而顾准却死不瞑目。


因为直到临终那一刻,他的五个子女没有一个来看他。


顾准的子女和他正式断绝关系,大约是在1967年底。此前,同年1月18日阴历小年夜,妻子汪璧已提出离婚,在家的孩子也开始不再理他。这当然是因为顾准第二次被打成“右派”,并且成了“极右派”,而文化大革命已全面展开,政治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在这个从朝不保夕的日子里,顾准继续留在家里,只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更大的灾难。考虑到“1957年以来我欠下这个家庭这么多债,以后不应该再害亲人”,顾准同意了妻子和子女的要求。而且,说实在的,他不同意也得同意。


但,藕虽断,丝相连,人还在,心不死。离开家庭孤身一人过着形影相吊生活的顾准,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妻儿。他甚至痴情到这种程度:刚刚挨完批斗,擦一把脸,便抓紧时间搞翻译,天真地幻想今后还能用这些稿费补贴子女。至于一次次的找寻,一次次的联络,一次次的托人传话,就更不在话下。现在,他已经病入膏肓,行将就木,就是想“害人”也害不了啦!在这人生的最后日子里,他多想看看自己的子女啊!哪怕只看一眼也好呀!


被老友陈易称为“英雄肝胆,儿女心肠”的顾准,此刻几乎只剩下这唯一的一个心愿了。他的另一个心愿——完成宏大的研究计划,已无法实现。但不能再写作,是没有法子的。再见子女一面,总是可以想办法的吧?这个念头如此的强烈,以至于顾准咬紧牙关,又做了一件违心的事。


在顾准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后,在他朋友的强烈呼吁下,经济研究所决定给他摘掉“右派”帽子,条件或者说必须履行的手续,则是在一张预先写好“我承认,我犯了以下错误”的认错书上签字。这对顾准,无异奇耻大辱,同样将死不瞑目。因此,尽管来人反复说明,他们完全出于好意,顾准仍倔强地表示,承认错误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他也不需要、不在乎摘什么帽子。但是,当他听朋友们说,“如果你摘了帽,子女们就会来看你”时,顾准忍痛含泪用颤抖的手签下了这个死都不肯签署的文件。他流着泪对骆耕漠、吴敬琏说:我签这个字,既是为了最后见见我的子女,也是想,这样也许多少能够改善一点子女的处境。这可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顾准的这份痴情实在感天动地,就连经济所革委会的负责人也动了恻隐之心,去信给顾准的幼子,要他们来医院护理。




然而得到的答复是:不来,不来,就是不来!顾准的幼子顾重之(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回信说:“在对党的事业的热爱和对顾准的憎恨之间是不可能存在什么一般的父子感情的”。“我是要跟党跟毛主席走的,我是绝不能跟顾准走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取了断绝关系的措施,我至今认为是正确的,我丝毫也不认为是过分”。


他们终于一个都没来。恩断义绝,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顾准的家庭悲剧,无疑是当时千万个家庭悲剧之一例;和“有问题”的父母“划清界线”,也是当时带有普遍性的一种行为,而且受到肯定和鼓励。问题是,并非所有“黑帮”、“走资派”、“三反分子”、“牛鬼蛇神”的子女配偶,都和他们断绝关系。刘少奇的没有,邓小平的没有,陈寅恪的没有,钱钟书的没有,我自己一些亲属、世交、熟人的子女和配偶也没有。就算声明“划清界线”、“断绝关系”,也不过是明断暗不断,或者在运动初期揭发批判,运动后期又重返家庭。至少,在其弥留之际,总要来尽点人子的义务。正如顾准怅然慨叹的:“人都快死啦,还怕受什么影响?”像顾准子女这样“绝情”的,还真不多见。


原因究竟何在?是他的子女不好吗?不是。顾准曾对他的“小朋友”徐方(咪咪)说:我的子女,那可是叫花子吃老鸭——个个好哇!是他们当真来不得吗?也不是。军宣队发了通知,经济所革委会都希望他们来,政治上还能有什么问题?再说顾准的告别仪式,长女顾淑林和长子顾逸东也去了么,难道活人见不得,死人就见得?到医院去护理病人是“划不清阶级界线”,参加告别仪式就是“阶级立场坚定”?讲不通嘛!那么,是他们和父亲没感情吗?更不是。顾准是不怎么管家顾家。早期工作忙,没时间;后来当右派,没资格。何况被隔离审查和送去劳改又有好几次。但不等于子女们就从未得到过父爱,因此对他们父亲的死活无动于衷。参加告别仪式那天,顾淑林和顾逸东特意提早一个半小时就到了协和医院,等着向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姐弟两人抱头痛哭,“心中的哀伤难以言传”。事后,顾逸东把一切责任都揽了下来:“过去的事情,都是我这个做兄长的责任,请求世人不要责怪我的弟妹”。可见,他们既非无情无义之人,也非品质恶劣之人,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又实在难以让人接受和理解。


是不好理解,再怎么说,顾准也是他们的爹呀!没错,当时的顾准确实又“黑”又“脏”,谁沾边谁倒霉,但也不是人人唯恐避之不及。顾准的弟弟陈敏之、老朋友骆耕漠、弟子吴敬琏等等就没有回避(顾准病危时他们都在床前陪伴),就连张纯音的女儿咪咪(徐方),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也和顾准成为朋友。就在顾准的子女拒绝来医院看望护理他时,远在兰州的咪咪却给她敬爱的顾伯伯写信说:“我就是你的亲女儿”。两两对比,难道不发人深思吗?难怪当顾淑林和顾逸东参加告别仪式时,一位老先生看他们的眼光,会“像刀子一般。”


我们不想责备谁。我们也没有资格责备谁。我们自己在那个荒唐年月里干的荒唐事还少吗?有什么资格对别人说三道四?但事情却必须搞清楚。为了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必须找出原因并引以为训。


那就恕我不恭了。


依我的猜测,子女们不愿见顾准,倒未必是自私(怕受牵连和影响),多半也是心里有一份怨恨(这一点想必他们现在不愿意说出来)。所谓“怨恨”,也未必是因为顾准“害”了他们,而多半是因为顾准“害死了”他们的妈妈。顾准的妻子汪璧是在1968年4月8日服毒自杀的。直接的原因,可能是她1964年在家中帮顾准销毁积存多年的手稿笔记一事被揭发,因此遗书上有“帮助反革命分子销毁材料罪该万死”的字样。其实,早在1967年她与顾准离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自杀的念头。“文革”刚爆发,她就受到顾准的株连而被批斗,既是“走资派”,又是“狗右派的臭婆娘”,后来又被当众宣布开除党籍,而这一切,又无不与顾准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汪壁就是顾准害死的。


汪壁被逼死后,几个顿失庇护的孩子哭得昏天黑地,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只好姐弟几个相互帮衬搀扶着,料理了母亲的后事。这个时候,那个“害死”妈妈的顾准在哪里呢?他可曾来看亡妻一眼?可曾来为丧事出一把力?可曾来安慰一下痛失慈母的儿女们呢?没有。


这当然不能怪顾准。当时,他也在千方百计打听家人的情况,甚至在为家人攒钱攒粮票。但他被牢牢地管制住了,一点消息也得不到。他同样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可惜这些情况子女们都不知道,知道了也未必能抹去心头的阴影。至少是,一边是很少回家、却不断给家里惹麻烦添乱子带来灾难的父亲,一边是受尽惊吓、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母亲,做子女的站在谁一边,将心比心,还不难理解吗?


子女们毫不犹豫也别无选择地站在了汪壁一边。


汪璧的立场,就是“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立场。汪璧也是个老党员,早在三十年代就参加了党领导的地下革命斗争。六十年代她帮顾准“销毁罪证”时手法熟练动作敏捷,就因为她当年用这办法对付过特务。对于这样一个老党员来说,党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党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党要她奔向何方她就奔向何方。因此,当一个足以逼死人的两难问题摆在她面前时,她的内心世界就分裂了。这个问题就是:要革命还是要顾准,跟党走还是跟顾准走,相信毛主席还是相信顾准?她当然是要革命的。顾准也要革命。这本来不成问题,他们是“革命夫妻”么?问题是,一个人是不是革命,并不由他们自己说了算。顾准说自己是革命者,别人却说他是“反革命”,而这些“别人”又据说代表党。这一下,汪璧就像哈姆雷特一样,不知道该生还是该死。甚至就像祥林嫂一样,连“死路一条”都没有(请参看本书《忏悔与做人》)。诚如顾准次子顾南之(高梁)事后回忆所说:“她实在是没有一条好路可走啊?”


汪璧一开始也想两全。但即使她愿意牺牲自己的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子女呢?难道让他们也沦入万劫不复的地狱黑牢?倒是作为父亲的顾准想得“周到”。1966年,当他看到女儿的思想与自己尖锐对立时,为了保护子女的前途,爽性与汪壁议定,今后就让子女把他作为“反党右派”来看待,让子女和主流文化融为一体。他甚至很少回家或不回家,以确保子女和自己划清界线。由于同样的原因,汪璧也痛苦不堪地同意了丈夫的决定。她只是衷心祈望,“顾准能逐步向组织靠扰,而组织上则逐步谅解顾准,于是,一切又恢复常态。”


然而她盼来的却是失望。顾准并没有“逐步向组织上靠扰”,反而越走越远;组织上也没有“逐步谅解顾准”,反倒越整越凶。最后,连刘少奇、邓小平、陶铸这样的党的最高层领导都被打倒,她一个“右派老婆”、“反革命家属”,又能有什么指望?


汪璧自杀了。留下的是无法弥合的裂痕。


从六十年代初开始便已和顾准“划清界线”的子女们,此刻已再也无法理解他们父亲,站在他们父亲一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算下来他们已冷冻了十四年,已是“积重难返”。看来,顾准当年的决定实在是错了!本来,顾准是可以争取自己的子女的。至少长女顾淑林,就“一向与父亲平等地讨论问题”,而且“善于思考,爱钻研”,怎么就不能好好谈谈?张纯音也坦诚地对顾准说:孩子们今天对你的态度,你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你以前只对他们说社会上那些‘正面’的话,而我对孩子说真话。我告诉孩子,右派分子其实是受委屈的好人,还带她去见了几个右派。结果,张纯音养育了咪咪这样的好女儿。这个好女儿不但没有和张纯音“划清界线”,还成了顾准的“女儿”。


然而转念一想,恐怕还是不行。就算顾准和子女们说真话吧,他们能理解吗?就连汪璧,其实也理解不了嘛!她自杀前对顾准好,一是夫妻情分,二是凭直觉相信顾准不是“坏人”,再就是还有改变情况的一线希望。至于顾准的思想,她未必理解赞同。但顾准是思想家。没有顾准的思想,就没有什么顾准。不理解顾准的思想,也不会认为他是“好人”。再说,如果子女们理解并赞同顾准的思想,又该怎么说话,怎么做人呢?照顾准的思想去说去做,要挨整;不照顾准的思想去说去做,不愿意。莫非在外面说主流意识形态的话,回家和顾准说“黑话”不成?那岂不变成两面派了?以顾准之正派耿直,又岂能把子女培养成两面派?




顾准同样两难。


这样一想,问题就不在顾准、汪璧和他们的子女,而在于:为什么一个社会只准有一种声音?为什么一个人“一旦因为说出浅人庸人所不懂的真理,就被置于万劫不复之地”(王元化《〈顾准全传〉序》)高建国说:“倘若要问当年殴打顾准的青年,为什么如此残忍?他们必定会说,顾准是头上戴着几顶帽子的坏人。可是,帽子底下是什么事实?他们却从来没有看见。”又说,许多人只知道要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线,“至于这人是探索者、思想家,还是把牛弄死,把粮食烧掉的反革命,无需弄清也不许弄清”。我要问的是:难道帽子下的事实证明他是坏人,就可以毒打?难道当真是“把牛弄死,把粮食烧掉”的反革命,就该断绝父子关系?我的回答是“否”!就算顾准是那样的“犯罪分子”,也不必断绝父子关系,因为这违背了天理人伦;也不能任意毒打,因为这侵犯了基本人权。不能因为现在证明顾准当年思想是正确的,就来翻这个案!这仍然是以思想言论定罪,而思想言论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


如果因为顾准思想正确,就说当年不该打他,子女不该和他断绝关系,那么,如果明天又发现顾准的思想是错误的,是不是又可以给他再戴一次帽子,把他从坟墓里拖出来鞭尸三百,然后让他的子女们登报声明断绝关系?不能吧?时至今日,我们实在不能再那样看问题了?为了确保顾准的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必须大声地说:思想言论的自由,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也不能因为他的思想言论而给他定罪,哪怕他的思想言论是错误的!


错误的思想言论当然要批判,但只能是对等的讨论,并必须保证对方的答辩权,也不能因此就把他关起来,更不能动用私刑。把粮食烧了牛弄死了,当然要处以刑律,但不必把他打入“另册”,让所有的人都和他划清界线。这些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人权常识,难道还要一讲再讲吗?


文章写到这里,不禁感慨系之。做人,实在是很难、很难的呀!在顾准是家国难以兼顾;在他们的子女,则是忠孝不能两全。难道就没有一个可以通融的办法,一条让大家都能过得去的道路?


我曾经一遍遍问自己,有些话,有些事,顾准能不能不说、不做?结论是不能。1962年秋,顾准曾在苏州和张秀彬、徐文娟夫妇彻夜长谈。在说到历次运动和极左路线造成的种种灾难,说到“大跃进”和“共产风”时,顾准悲从中来,愤怒地喊道:“老和尚不出来检讨,不足以平民愤啊!”表妹徐文娟闻言大惊失色,这不是“犯忌”吗?顾准当然也知道这话有“违碍之处”,但他不能不说。因为他在商城县之所见,不是什么“形势大好”,而是哀鸿遍野,人相争食,亲眼看见一个个老百姓活活饿死,生计无着,求告无门。如果他不说出来,天良何在?


不能谈,又不能不谈,这是矛盾所在,也是痛苦的根源。


这种痛苦于知识分子尤甚。因为知识分子非他,即是社会的良知与良心。如果知识分子发现了社会的错误,看见了社会的不公,也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昧着良心说假话,那就愧称“知识分子”,没脸在世上做人。但是,面对社会的错误和不公,知识分子又是最无能为力的。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一无权,二无势,三无财,四无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又能干什么?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把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心之所想说出来吧?叫他不说,哪里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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