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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李云迪在德国?

维罗阳光 2022-03-16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新华二代在德国 Author 新华二代在德国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 l 微信公众号“新华二代在德国”
ID l GermanTalk 
作者 l 新华二代在德国


01



我以前写过很多篇"假如某某人在德国"的文章,但经历都不愉快。因为大部分都被删了(或标题被改得面目全非),比如假如崔永元、范冰冰、张文宏在德国等。


如果再写"某某人在德国"的系列文章,是否也会继续被删?有点扎心。我真心不愿意写一篇大概率会被删的文章。我也要寻找新的思路。


对此,我借用一篇我在2015年发表过的关于德国卖淫的文章作为铺垫。如果要对比,必须事先了解德国的基本状况,尽可能克服信息不对称。除了这一篇外,我今天还发表了另外两篇相关文章,"我在德国妓院做采访的经历"以及"专访德国名妓施乐芙"。


看完这三篇后再回答《假如李云迪在德国》会怎么样?答案或许会更加清晰。


如果让我来回答《假如李云迪在德国》会怎么样?我的答案很简单,因为本身就不复杂:


1. 他会受到花边媒体如《图片报》短期内的高度关注,严肃媒体如《明镜》和《南德意志报》在一个不起眼的版块如"社会版"一笔带过、官方媒体如第一和第二电视台不会报道。然后,没有然后了。


2. 如果当事人在购买性服务中涉嫌未成年人或吸毒,严肃媒体才会给予关注。其中未成年人的问题比吸毒更加严重。前者涉及到刑事案件,要么被判入狱,要么被罚款,要么即入狱又罚款。


3.很多德国明星的"丑闻"大多数跟刷存在感或做宣传有关。因此严肃媒体不会关注,不会给予他们更多的流量。严肃媒体的读者也不那么在意。再说了,艺人,尤其是(搞摇滚)艺人与性丑闻以及各种违规行为似乎已成为一体。可以大胆地说,对不少德国或西方摇滚音乐家来说,没嫖过娼的摇滚艺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搞摇滚的。即使有些人的确没有嫖过娼,也说自己干过。为什么?维护自己的形象。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我的确看过相关报道。李云迪不是摇滚乐家。但如果出现德国版李云迪(合法)嫖娼新闻,我想也不会导致全民关注。


4. 德国真的有类似李云迪的人物吗?别说,还真有一位。最接近李云迪的德国艺人或许就是David Garrett(原名叫David Christian Bongartz,来自亚琛。他跟联盟党总理候选人拉舍特是老乡)。他们两几乎同岁,成名早,属于天才型人物。李云迪生于1982年,Garrett生于1980年。一个弹钢琴、一个拉小提琴。一个被誉为"钢琴王子",另一个因拉小提琴最快速度而被列入吉尼斯纪录。2014年,Garrett嫖娼(Escort-Service)。当晚,他对Ashley Youdan一见钟情,两人订婚,在一起两年,然后不愉快地分手。后面还有很多故事,但这不是重点(我想,我的读者们对这些花边新闻也不会感兴趣)。现今,Garrett还是那位Garrett,活得好好的,没有被"社会死"。

左: Ashley Youdan 右: David Garrett

David Garrett2022年音乐会海报。2022年1月19号在柏林奔驰大厅(柏林墙对面,东边火车站附近)。


说实话,关于李云迪此次因嫖娼而被抓所引起的风波与关注度,超出了我的预料。我的朋友圈被刷爆多次。很多文章我都没看,仅仅看标题就够够的了。


网上议论纷纭,说什么的都有。我也不知道该信还是不该信。再说了,我也分析不了此次事件背后各种错综复杂的事(远远超出我的理解范围)。


以前常听人说,德国男人好,即体贴妻子,又顾家。我现在提供大家另外一组数据,不知道你们听完后是否对德国好男人有所"改观"。


据统计,德国每天有100万到120万人嫖娼。不对,嫖娼听起来很贬义,准确地说是购买性服务。德国只有八千万多一点人口,男女大约各占一半,分别四千万。减去未成年男性,剩下只有三千万,但每天有超过100万人购买性服务。在这一百万人里面,大约有一半性服务购买者要么有女朋友要么是已婚男士。


为了写这篇导语,我专门阅读了一些关于为何已婚男士购买性服务的德语文章。比如对心理学家的采访。内容五花八门,但有一个因素常常被提到: (已婚)男士购买性服务不都是单纯地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望,还包括其他需求。


是不是突然间觉得中国男人比德国男人更清心寡欲,更忠诚?如果不是,那只能说明李云迪也不可能是个别案例。中国或许也有上千万,甚至上亿个"非法嫖娼"的李云迪。


中德在这方面的(环境)差距就是那么大。我没有说哪个环境更好或哪个更差。


是好是坏需要每个人自己理性地去判断。



02



这篇文章发表于2015年。首发在德国版《欧洲时报》的封面报道。


2002年,德国政府放宽有关性交易的法律。随着性交易的合法化,大批卖淫者从周边国家涌入德国,德国色情产业越来越发达,成为“欧洲妓院”。据悉,德国境内大约有3500所妓院,仅柏林就有约500家。德国每天有超过百万次性交易,卖淫已经成为重要产业。



数量:40万?还是75万?


关于德国性交易的大部分数据是估计出来的,可信度大打折扣。据统计,德国每天有120万到150万人购买性服务,其中有60万是已婚男性。这个数据当然也包括了所有到德国的国外游客。据一份1994年的调查显示,有18%的15岁到74岁的德国人经常光顾妓院(这组数据放到今天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这说明,德国的色情业在《色情交易法》出台之前也已是普遍现象。


对于性工作者的数量,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一说10万到20万人,一说40万人,还有一种说法是75万人。大部分德媒和联邦统计局都采用40万人的说法。而这个数据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出现,并且一直延用到今天。同时,他们也称这只是一个加引号的估计数字,并不是确切统计。


据2008年数据显示,女性性工作者占90%,男性占7%,变性人占3% 。65%到80%的性服务者来自东欧,其中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乌克兰、波兰和俄罗斯人为主。50%的性工作者家里有孩子。她们自己在童年或成长期间受到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比例比其他行业的人要高。街头卖淫人数占总数的10%到20%。大部分卖淫者并不是职业,而是兼职。80%到90%的性工作者卖淫原因是出于贫困,尤其是那些东欧人。


《世界报》同时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这一比例来算,德国最多只有20万名性工作者。


但另外一份数据显示,仅柏林就拥有3.4万名性工作者和500家小型性服务场所。


同时,人口不到一百万的萨尔州拥有270家小型妓院。在下萨克森州人口只有18万的奥斯纳布吕肯有将近70家妓院。这些数据是否可靠说不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们当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无固定住处。


缴税:杜塞尔多夫模式利弊多


性工作者普遍的流动性,又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如何缴税?说到税收,必须要提到“杜塞尔多夫模式”(Düsseldorfer Verfahren)。1966年杜塞尔多夫财政局颁布了一份专门向妓院性工作者征税的行政文件。它的主要内容是,妓院经营者和财政局达成协议,先由经营者向每位性工作者每个工作日征收固定数额的税,然后再转交给当地财政局。否则,财政局有可能常来妓院检查。为了避免财政局的骚扰,很多妓院都选择与其合作。起初只收6个西德马克,现在已涨到平均25欧元。柏林市收得最多,30欧元,因此也遭到各界的批评。


由于它不是全国性的有效法律,而只是一项地区性的行政文件,因此每个州政府确定的征税额度也不一样。比如波恩,在2011年引入了所谓的 “性交易税自动机”(Sexsteuerautomat)。在某些指定的场所,设有自动售税票机,每位性工作者的工作时间规定在晚上8点到凌晨6点,每人每晚交6欧元。波恩这种制度不普遍。由于“杜塞多尔夫模式”简单,因此被很多州政府采纳。


“杜塞多尔夫模式”对地方政府的税收有帮助,但对性工作者本身来说却没有太大好处。为什么这么说?有两个主要原因:


第一、上文已提到,超过50%的性工作者时常换住处和工作地点。假如她们一年换多个不同州的城市,那么年终应去哪个财政局结算个人所得税?她们之所以常换住处也和经济利益有关,每当换工作地点时,都会自称自己是“新人”,从而向客人收取更高的性服务费。所谓的“新人”,在行业内被称之为“小鲜肉”,德文即Frischfleisch。所以“小鲜肉”一词,要慎用。


第二、很多性工作者向妓院缴税时, 常常上报自己的“艺名”,而非真名。这样,财政局也无法精确统计,到底是谁缴的税。为什么不报真名?归根结底是因为她们也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更不用说那些来自东欧的性工作者,她们当中也许有很多人甚至没有合法居留或工作许可。虽然40万性工作者的数字触目惊心,然而只有少数是专职人员,更多的是兼职或临时工。很多人出于经济原因,意图通过性交易增加收入,其中有很多是大学生和单身母亲,很多人根本没打算长期从事性工作。既然这样,出于长远的考虑,她们便不以性工作者身份买保险。简单讲,这笔钱是白送给财政局的。这种税在民间被称为“性税”,即Sexsteuer。很多人也讽刺地说,性工作者每晚在妓院的第一笔生意,都贡献给了当地的财政局。


收入:30分钟50欧  每天可赚250


大部分的妓院性服务人员都是自主职业者(selbständig),而且在每个工作日都要向妓院老板租一个“工作房间”,一个房间的租金平均在每晚150欧元左右,某些妓院甚至还向性工作者额外收取门票 (注:所有大妓院都向客人收取门票,门票的价格在50欧元到80欧元之间),再加上缴纳给当地财政局25欧元的 “性税”,每位性工作者每晚的开支平均175欧元。妓院本身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性工作者交的“房租”和客人们买的门票。此外,妓院提供所有人免费的无酒精饮料和食品,但靠高价出售含酒精饮料,还可以有一笔收入。


妓院里的性工作者向客人的收费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网上所公开的“价格表”,普遍以30分钟50欧元为标准,特殊服务另计,另一种是客人和性工作者私下交易。


街头卖淫收费要低很多,据Knobel-Ulrich女士拍的一部纪录片对德国街头卖淫市场的报道,一位在瑞典的保加利亚性工作者这样回答:Who fucks for 20 Euro?”(“谁会为20欧元干?”)


如果以这一标准价计算,一名性工作者每晚必须接待3.5位客人,才够支付当晚的“工作成本”。每晚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除去洗澡、整理房间、拉客人所需要的时间,最终只剩下大约6个小时的实际工作时间。满打满算每晚可收入600欧元,减去175欧元的开支,最后剩下425欧元,净入自己腰包。当然,这只是估算。


据柏林《每日镜报》(Tagesspiegel)称,德国性工作者平均每个工作日的收入是250欧元。与其他人一样,收入这一话题永远是“禁区”,没有一位性工作者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收入。


2009年爆出了一则惊人新闻。那年年初斯图加特附近费尔巴赫市有一个名叫 “Pussy Club”的妓院搞了一个“促销”活动:无限性交!(Flatrate Sex,类似妓院也被称为Flatrate Bordell)。每位客人白天只要花70欧元、晚上100欧元的门票,便可以无限制和任何一位在场的性工作者性交,所有性工作者不允许拒绝任何客人的要求。据说当晚来了约1700名客人,而性工作者却不到70人。客人数量远远高于妓院整体容量,因此在妓院门口排起了长队。事发后,这种妓院遭到社会各界的痛骂,巴符州司法部长戈尔称此类妓院“有损人权”,费尔巴赫市长也支持禁止类似妓院。


同年7月,有关当局以查偷漏税为由,出动了700名警察,对4家这类妓院(费尔巴赫、海德堡、乌帕塔尔和柏林)进行了大规模搜查。据多家媒体2009年的报道,德国当时有40家这种类型的妓院。


争议:“我的身体属于我自己!”


卖淫在德国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在此必须要提及两个人:爱莉丝.施瓦茨和施乐芙。前者是德国最知名的女权人士,她在1977年创办的妇女杂志《艾玛》(Emma),成为德国女权运动的旗帜。后者则是德国知名度最高的性工作者,16岁第一次出道,40岁开了一家妓院(德国唯一一位妓院女老板),43岁和柏林城区政府打官司获胜,那场官司间接导致了德国首部《色情交易法》的颁布。她们两人相互博弈多年,在卖淫问题上正反立场鲜明。

爱莉丝.施瓦茨
施乐芙

施瓦茨主张禁止性交易。她认为所有出于经济原因而从事卖淫的人,都属于被强迫卖淫者。嫖客更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她在2013年出版了一本名叫《卖淫–德国的丑闻》的书,书中提到,德国其实有75万性工作者,其中有90%都是被强迫卖淫者。这个数据后来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和反驳。


施乐芙认为,避免强迫卖淫的前提是让它合法化。她支持“我的身体由我自己做主”的口号。虽然她不否定在德国有人口贩卖和强迫卖淫的问题存在,但这只占极少数,绝不是普遍现象。通过禁止卖淫是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的。她直接指责施瓦茨故意造假数据制造恐慌,扭曲现实。双方都自称向有关部门,比如刑警咨询过,然而得出的数据却是截然不同。


在同年的11月,施瓦茨在给自己新书作介绍活动时,有一批性工作者闯入大厅,打着“我的身体属于我自己!”的标语来抗议。几乎在同一时间,施乐芙也举办了一个关于性交易的讨论会。她邀请了8名专业人士,其中一位就是当年柏林行政法院法官麦克利恩,另外一位是知名的犯罪学家莫妮卡。普夫劳门女士。他们都反对施瓦茨的主张,一致认为卖淫和人口贩卖不能划等号,惩罚嫖客在法律上很难站住脚。人口贩卖在德国本来就是非法的,而德国也有相应的刑法,因此不需要禁止卖淫。


除此之外,2002 年起生效的《色情交易法》还起到了哪些效果?据罗伯特·科赫研究所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德国梅毒患者每年都在急速上升。同时此机构在另外一份调查中得出结论,梅毒患者在所有行业中的比例都差不多,性工作者中的患者比例不比其他行业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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