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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7省市发布2021年法考主观题延期通知

编者按:2021年11月14日,部分省、直辖市司法厅(司法局)发布了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原文:



01

关于重庆市延期举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市政府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重庆市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司法局官网和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23-67086071,67086070,67086269


02

关于甘肃省考区延期举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甘肃省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甘肃省司法厅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03

关于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辽宁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司法厅官网和辽宁省各考区司法局官网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04

关于河北省延期举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北省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司法厅官网和“河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05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四川省考区

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四川省设立的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省司法厅官网、“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四川法网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06

关于河南省延期举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南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南省司法厅官网和“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07

关于延期举行

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综合全省各考区防疫指挥部意见,报请司法部同意,黑龙江省原定于11月6日、7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相应延期。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在黑龙江省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时间一并顺延。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为做好延期举行考试准备,需要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考试,以便重新编排考场,网上确认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延期省份持续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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