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我市又有2个机构部门入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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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有2个机构部门入选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其中,苏州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入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入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01
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法承担张家港全市范围内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农村领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主要做法有:
一是党建+业务。将支部活动与普法宣传结合,开展农业普法志愿者党建联动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条线+区域。探索条线执法与区域综合执法结合模式,促进融合学习、能力提升,强化市、镇两级执法衔接。
三是数量+质量。强化执法力度,办案量同比改革前增加了3倍,并建立案卷内审和定期评查机制,显著提升案件质量。
四是行政+司法。首推与公安部门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的行刑衔接新模式,实现零距离、全时段、高效率行刑衔接。
用实际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坑农害农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02
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吴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先行先试部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于2016年12月正式挂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承担区农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工作职责,并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目标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3年多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始终践行“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在执法编成上,打造快速反应队伍,转条线执法为镇域执法;在执法模式上,注重科技引领,使用无人机等数字设备;在执法效率上,探索融合模式,横向上与公安、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同频共振,纵向上与城镇综合执法力量上下联动。
同时,借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东风,签订示范区渔业管理备忘录,组织青吴嘉昆联合执法,消除执法盲区。
为进一步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引导和带动各地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农业农村部2020年继续开展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
截至目前,我市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共4家,占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部门的50%。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有效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以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为榜样,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力争早日实现示范创建“满堂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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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业农村、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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