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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内外洋划分的几点认识

汪小义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关于清代内外洋划分的几点认识//

文/汪小义


摘要


清代对沿海商民船只往来海道范围内的海域,综合多方因素将其划分为内洋和外洋两部分,并制定了相应的巡防管辖制度。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通过考察相关文献,就清代内外洋的划分问题提出几点认识。第一,沿海各地内外洋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将内洋改划入外洋,或将外洋改划入内洋。第二,和大陆海岸或设立府厅县衙门岛岸的距离并不是划分内外洋的绝对标准,并非所有近海区域皆为内洋,一些外缘无显著岛礁的沿海标志性海角或海港的附近海域就可以划入外洋。第三,以港湾或岛礁等地标来命名和划分内外洋是当时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港湾岛礁附近海域以外的洋面便不属内洋或外洋,只是有些海域并无岛礁等用以标识或划界而已,沿海商船往来海道以内的海域都属清朝管辖。总之,清代对于沿海广大海域进行了长期有效的管辖。

 关键词:清代;内洋;外洋



平定台湾、海氛大靖后,清朝政府开始松弛以往 “片板不出”的海禁政策,允许沿海各省及海外诸国商民往来贸易。海上交通的日益繁盛和因之而来的海洋盗难事件的发生,在海洋管理层面向清朝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内外洋的划分和管理制度也即应运而生。“旧制防海处分,惟港内失事,责之汛守,若在内外洋面,本属汪洋浩淼,则委之莫可稽考而已。康熙五十四年,大部以汛守推诿,行造内外洋名,以专责成,法严而密,诚莫以加矣”。通过对内外洋的命名、划分及 “内洋失事,文武并参;外洋失事,专责官兵,文职免其参处”等相应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沿海官兵对海面的管辖和职责范围被明确地从内港扩大到了更远的内外洋面。有关内外洋的划分和管理制度,近年已有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王宏斌通过研究指出,“清代中国虽无领海之名却有领海之实”,极大地拓展了人们对于清代海洋管理的认识本文主要就已有研究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以求得出一些基本观点,以就方家。


1


 海防图与文献记载中内外洋划分差异解释


王宏斌通过对照《广东通志》中的《广东内外洋海防图》和《广东海防汇览》中的《广东海防要塞图》两图,同时参考其他文献记载,对广东省的内外洋划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凡是靠近海岸或府厅治岛岸的岛澳均划入内洋,凡是远离海岸或府厅治岛岸和洋面均划入外洋”以及 “内洋与海岸或岛岸的垂直距离一般不会超过5公里,外洋与海岸或岛岸的距离一般在5公里以上”的基本结论。但是,王文也留下了一些没有解决的疑问甚至存在某些错误,如怎样解释在某些岛澳内外洋归属上海防图和文献记载存在的差异,其代表便是关于潮州府南澳岛附近海域以及大小放鸡山的。

在对比两套海防图和相关文献记载的过程中,王文意识到海防图和文献记载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如在潮州府部分,两套海防图均将钱澳、广澳、隆澳、侍郎洲和三澎等归入内洋,而文献记载却为外洋。为了对其做出合理解释,王文认为,之所以钱澳、广澳、隆澳和侍郎洲等被文献记载为外洋,是因为“在标注或记载外洋时,由于其洋面没有合适的岛礁作为标志,只好以附近的内洋岛澳,或海岸地理名称加以称呼”,以下简称“以内洋言外洋说”。另外,关于三澎究竟系属内外洋则存疑。笔者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考察,认为此说略显牵强,恐难以成立,以下将做具体说明。

首先来看钱澳和广澳。经查,《广东海防汇览》一书当中并没有如王文所说将钱澳和广澳列入外洋的记载,而是如下内容:“内洋:一南炮台,一钱澳,一河渡门,一角石汛,一葛洲,一澳头,一莲澳。外洋:一钱澳 ,一广澳 。”书中注明这一资料来源于乾隆年间所修 《潮州府志》,笔者继而找出《潮州府志》来做进一步的确认:“潮阳县属内洋:南炮台、钱澳、河渡门、葛洲、角石汛、广澳、莲澳、放鸡山;外洋:钱澳、广澳 。”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钱澳和广澳是被明确列入朝阳县属内洋的,划入外洋的实则是“钱澳”和“广澳 ”。 ,与角相通,意为突出部分,有“角之险”之说,“钱澳 ”和 “广澳 ”应指 “钱澳”和 “广澳”附近突出海面的海角部分。由此可知,王文是根据《广东海防汇览》错误地将钱澳 、广澳和钱澳、广澳等同了起来,也就产生了钱澳和广澳被记载为外洋的误解。此外,通过比照材料和古今地图,发现王文关于钱澳还犯了一个错误,即将潮阳县所属的外洋钱澳 误解为钱澳之后,再将其和海防图中南澳岛上被标为内洋的钱澳相混淆,因此也就产生了两套海防图将钱澳、广澳划入内洋,而文献却将两者划入外洋的 “差异”。通过上述考察可知,所谓的 “差异”其实并不存在,潮州府的钱澳和广澳在文献和地图记载中都为内洋,两者是一致的。

接着来看隆澳和侍郎洲。如图1所示,隆澳和侍郎洲周围标有明显的“内洋”字样,两者属内洋,而《广东海防要览》的记载中两者则为外洋:“内洋:一虎仔屿,一鸡母港,一大小金门;外洋:一深屿(澳),一隆澳,一蜡屿,一洋屿,一西阁,一长山尾,一前江澳,一王屿,一侍郎洲,一海山,一溪南,一溪北。” 这一记载同样来源于乾隆《潮州府志》中介绍绕平县属内外洋部分。

经对照古今地图,隆澳大概对应今汕头市南澳岛隆澳一带;侍郎洲,虽然笔者无法根据今地图找到直接对应的地点,但根据《广东通志》海防图中侍郎洲位于五屿(今五屿)、小莱芜、大莱芜(今莱芜半岛)之间的相对位置(图1),以及 “东海中有凤屿,下有侍郎洲,迤西南为大莱芜山”的记载,可以基本断定侍郎洲应为位于今凤屿、莱芜半岛和南澳岛之间一片沙洲,今或已不存。

在明确这些地点的大致位置之后,我们可以发现,王文所提出的 “以内洋言外洋说”显然无法适用于隆澳和侍郎洲两处。这是因为第一,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在今地图中隆澳不远处即有案屿 (距离小于5公里),而海防图中附近同样有鸡笼山、羊屿等;侍郎洲附近则有凤屿、大小莱芜岛(凤屿与莱芜半岛距离约7公里,侍郎洲处于两者之间,故距离应都不远)等标志性岛屿,两处皆不符合 “其洋面没有合适的岛礁作为标志”的条件。第二,《广东内外洋海防图》(图1)中南澳岛上几乎所有的地名、其内侧海岸和岛屿,以及外侧三澎、七星礁等处,皆明确标注有“内洋”字样,这说明无论南澳岛到海岸一侧抑或向外到三澎海域,整个南澳岛周围海域皆为内洋。而隆澳和侍郎洲正在这一范围之内,因此其周围海域无疑亦全部为内洋,并无外洋,自然也就不存在用其来指代附近外洋的可能。第三,从《潮州府志》的行文来看,关于内外洋部分的说明使用的是明确的列举方式,意为这些地点附近洋面分属内洋或外洋,表意十分清楚。若如王文所说是以内洋岛澳言外洋,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无疑很容易使阅读者产生误解,故从常理上来看,王文的假设亦说不通。结合以上三点,有充分理由认为王文所提出的解释无法成立。

那么应如何来解释海防图和文献记载之间的不同呢,侍郎洲和隆澳究属内洋还是外洋呢?笔者以为,海防图和文献记载之间其实并不矛盾,两者显示的是各自不同时期的情况罢了。《潮州府志》编修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据该志记载,海岸外的侍郎洲、王(五)屿以及南澳岛上的深澳、隆澳、长山尾、前江澳等皆属绕平县外洋。这表明在当时海岸外的侍郎洲及更远处的南澳岛属潮州府饶平县部分(南澳分为深、隆、云、青四澳,深、隆属粤,云、青属闽)都明确属于外洋。而将侍郎洲、五屿以及隆澳等南澳岛诸处一概列入内洋的《广东通志》则修纂于道光二年(1822)。两书的修纂时间相距60年,其间制度区划有所变更,并不足怪。

查诸文献,虽未能找到关于这一变更的直接文字记载,但有些史实或许有助于说明这一事实。《广东内外洋海防图》的资料来源问题是其重要线索。该图是《广东通志》第一百二十四卷“海防略二”中的一部分,由40幅图相衔接而成,图中详细标明了广东内外洋情况,并绘出了沿海炮台的位置和各水师官兵分防范围,但书中该图并无题名,也无文字对图加以具体说明。从对广东省沿海各处内外洋的详细信息的掌握来看,该图必是基于官方内部所绘海图而来。据通志记载,其中明确指出参考的舆图类文献主要是《广东舆图》及《黄标海防图》两种。查《广东舆图》为康熙二十四年(1685)所修,其中并无海防图,且当时尚未从行政上区划内外洋,那么值得注意的就是《黄标海防图》了。通志中引用《黄标海防图》的部分集中于说明各处炮台位置,经粗略统计,共18处。此处仅列举几例:“蜡屿有上下炮台,长山尾有上下炮台,又南有云盖寺炮台”、“岗头有南北炮台,海门营西有钱澳炮台”。接着,笔者将这些记载和 《广东内外洋海防图》进行对照,发现这些炮台在图中全部存在,且名称位置完全吻合。据此可以推测《广东内外洋海防图》很有可能就是《黄标海防图》,或者至少可以说是以《黄标海防图》为核心参考材料绘制而成。那么《黄标海防图》具体又是何时何人所作呢,其中关于内外洋的划分信息是否准确可信呢?经查看《广东通志》,发现在列传中载有名黄标者。据记载,黄标为南澳人,曾充南澳镇标步兵拨外委,“乾隆五十五年(1790),洋匪啸聚恣掠”,标因剿灭洋匪有功,多次受到提拔,历任广海寨游击、海门营参将,嘉庆三年(1798)被提拔为澄海协副将,晋左翼镇总兵,卒于嘉庆八年(1803)。此外,据通志列传和艺文志记载,黄标还著有《测天赋海疆理道图》和《粤东全省诸洋图说》两种海图书籍。结合以上信息,有理由相信该黄标即为《黄标海防图》的作者,著作时间应约在1790年到1803年之间。由于黄标为南澳人,且常年亲临水师前线,熟悉海洋情况,还担任过水师总兵等要职,故海防图中关于内外洋的划分信息应是准确且可信的。那么关于两者记载之间的不同,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便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区划发生了变更,“侍郎洲”和南澳一带被从外洋改划入了内洋。其原因则可能是由于乾隆年间南澳设厅,生齿日繁以及为应对 “洋匪聚啸恣掠”不断加强海防的结果,毕竟对内洋的管辖和责任要求是高于外洋的———内洋失事,文武并参;外洋失事,专责官兵,文职免其参处。

如此远处海外的三澎在海防图中被标为内洋似乎也有了更好的解释。三澎为今汕头市南澳县所属南彭列岛,距南澳岛岸约20公里。按照王文提出的 “远离海岸和岛岸的岛礁和洋面均划入外洋”原则,以及《南澳志》中“三澎外洋”的记载 ,三澎确实 “完全符合清代划分内洋与外洋的惯例”,应属外洋。但笔者认为,三澎作为南澳岛外唯一较远的几个小岛屿,当南澳全岛周围海域从外洋改划入内洋的话,出于海洋巡防管理便利等考虑,完全有可能被一并改划入内洋,对内外洋归属的判断不应一味拘泥于地理位置。这是因为,当内外洋划分和海防管理等实际水上事物相关联之后,就不再只是自然地理意味上的内外洋,而转变成为一种制度上的内外洋,其背后关涉文武各方的管辖权限和责任问题,各方利益相关者在这一变更中或许发挥着重要作用———人为因素成为不可忽视的变量。

最后是大小放鸡山的内外洋归属问题。面对《广东内外洋海防图》将大小放鸡山划入外洋,而 《广东要塞海防图》将其划入内洋的差异,王宏斌根据总结出的 “内洋岛屿距离海岸一般不超过5公里”,认为大小放鸡山应属外洋,以《广东内外洋海防图》为是。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如图2所示,在《广东内外洋海防图》中,大小放鸡山其实并没有被简单地划入内洋或者外洋,而是作为内外洋的分界岛屿存在:在大小放鸡山的内侧均标有 “内洋”,外侧则均有 “外洋”字样。光绪《电白县志》可以进一步佐证这一点。县志海防图在大小放鸡山的内侧部分记有“水底沙连大小放鸡内洋”字样,且志中还有“西南为小放鸡山,不可泊船,又西南为大放鸡山,可暂泊,大船浮水中不到岸,水底有汕尾沙,自莲头连大小放鸡山至尖前岭,绵亘数十里,界分内外洋,如沙堤然” “搭渔舟至放鸡山下,见内外洋分流” 等记载。这些材料都表明,大小方鸡山底部有沙与莲头等处相连,共同构成了内外洋的分界线。《广东海防要塞海防图》在大小方鸡山处只标有“内洋”字样或许是在参考《广东内外洋海防图》(图2)时有所疏忽或遗漏。总之,大小放鸡山应是内外洋的分界岛屿,大体而言其内侧为内洋,外侧为外洋,王文过于执着将两岛划入内外洋一方。

综上所述,海防图和文献记载中关于钱澳、隆澳内外洋归属不同的问题,是由于王文对材料的误读和名称的混淆才产生的,其实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侍郎洲、隆澳、三澎的内外洋记载差异,概是由于制度沿革所致,由于种种原因,此前被划入外洋的侍郎洲、南澳诸处洋面被明确改划入了内洋,三澎可能亦是如此;最后,大小放鸡山实际上是内外洋的分界岛屿,两岛内侧洋面为内洋,外侧为外洋。



2


 距离以外划分内外洋的参考因素


      关于内外洋的划分标准,王宏斌通过考察沿海几省的情况,尤其以广东省为对象,归纳出了“凡是靠近海岸或府厅治岛岸的岛澳均划入内洋,凡是远离海岸或府厅治岛岸和洋面均划入外洋”以及 “内洋与海岸或岛岸的垂直距离一般不会超过5公里,外洋与海岸或岛岸的距离一般在5公里以上”的基本结论。对此,何沛东根据对《广东内外洋海防图》的观察,首先提出了质疑,“图中离陆岸不远的洋面标注既有‘内洋’又有‘外洋’,如此标注若是绘图者本意的话,则我们有理由怀疑内外洋的划分不仅仅是依靠离岸距离的测量统计数据,还有可能参考了诸如海域水深等地理因素及其他因素”,并以《台湾兵备手抄》和《晋江县海防图》为例,猜测海水深度等海洋地理情况或许是其重要参考,但并未做出更多具体的分析。

对于海防图中诸多近岸地点附近标有“外洋”字样的问题,如图3中的黑岩头、青洲、鹅公头和福建头等等,王宏斌同样采取 “以内洋言外洋说”来解释。显然,这样的说法何沛东并没有接受。对此,笔者亦持怀疑态度。上文已有提及,从常理上来看,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如此标注和记载,极易给阅读者带来误解,表意十分不严谨,故这种可能性不大。那么究竟应如何来解释这一现象呢?为什么海防图中有些近岸的地理名称附近标有 “外洋”字样呢?这些地点是否存在着某种共性呢?笔者试图找出其中原因。

首先,笔者对《广东内外洋海防图》(图3)中海岸近处标有“外洋”字样的地名进行了粗略统计,主要有如下地点:网椿头沙脚、南高、龙头鼻、钱澳炮台、乌塗、神泉炮台、甲子、羊牯石、金厢、遮浪、牛脚川、猫子湾、石跳猴、乌山头、黑岩头、青洲、鹅公头、福建头、亚公角、那腰、娘澳、大澳嘴、五鬼沙、棋子湾、红排、九龙沙、川江港、牛屎港、珠场港、南湾、北湾、小白龙、白龙尾,共33处。观察发现,地名中带有“ ” “角” “头” “嘴” “鼻”“尾”等含“突出”意味的地名十分多见,其中是否有什么特殊缘由呢?

接着,对照古今地图,试图找出这些地名具体对应的实际位置,以做进一步分析。由于地名的历史变迁及地理环境的变化,一一找出准确的对应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对于无法找到的地点,只能暂缺,没有充分把握的则提出猜测以做参考。大体结果如下所示。

网椿头沙脚,不明。南高 ,未找到直接对应地点,根据海防图中位于莲澳和广澳之间的相对位置判断,疑是今表角或马耳角一带,为陆地突出海面的尖角部分,直面大海,地形为靠海悬崖,不适合船只靠岸登陆。龙头鼻,今汕头市潮阳区龙头山一带,为陆地突出海面尖角部分,直面大海,沿岸悬崖峭壁。钱澳炮台,不明。乌塗,据乾隆《潮州府志》载, “乌塗尾”为惠来县属外洋,具体位置不详,从名称来看,亦为突出海面尖角部分。神泉炮台,今神泉古炮台遗址一带,直面大海,另据乾隆 《潮州府志》有“神泉港长三十里,直达外洋”的记载。甲子,今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甲子角,为陆地突出海岸尖角部分,直面大海,附近有甲子屿、小屿等岛礁。羊牯石,不明。金厢,今陆丰市金厢镇一带,为陆地向海面突出部分,顶端有名金厢角一处。遮浪  ,今汕尾市遮浪一带,为陆地突出海面尖角部分。牛脚川,今汕尾市牛脚村一带,直面大海,近海地区悬崖峭壁。猫子湾、石跳猴,不明。乌山头,今惠州市惠东县乌山一带,为海边大山,乌山头概指其突入海中的顶部部分,同为绝海悬崖。黑岩头,今深圳市龙岗区黑岩角,直面大海,绝海悬崖。青洲,不明。鹅公头,今鹅公山一带,应为其突向海面部分。福建头,不明。亚公角,不明。那腰,今台山市那腰湾一带,为沿海平缓小海湾。大澳嘴,今阳江市阳东区大澳咀,陆地突出海面尖角,沿海悬崖峭壁。五鬼沙,不明。棋子湾,今海南岛昌江黎族自治县属棋子湾,沿海平缓小海湾。红排、九龙沙,不明。川江港,今北海市铁山港区川江一带。牛屎港,今铁山港区牛屎港一带。珠场港,不明。南湾,今北海市南湾,由海岸向内弯曲而成。北湾,今北海市海城区沿海一带。小白龙,具体位置不明,疑为今白龙半岛之一部分。白龙尾,今白龙半岛白龙角一带,为半岛突出海面的尾部部分。其具体地理面貌,仅列举几例,如图4所示。

在确定上述地理位置之后,可以发现两个基本特点:第一,海防图中被标为外洋的沿岸地点,相当一部分是陆地突出海面的海角地带,且一般没有外部岛礁遮蔽,沿岸为悬崖峭壁,直面大海汪洋,33处中除去不明位置的地点(9处)以外共有12处。第二,直对大海,外部无岛礁的沿海小港湾也有不少被标为外洋,尤其是当时属廉州府的川江港、牛屎港、珠场港、南湾、北湾等处。

根据第一点,我们大致能得出一个沿岸地点被划入外洋的标准,即外部海域无明显岛礁、由陆地突出海面的、作为一个易于被辨识的海角点,一般会被划入外洋范畴,地形多为绝海悬崖。对于这一现象的合理解释是,这些海角地点不仅是航海时的重要标志,且往往为高山地形,沿海一带为悬崖峭壁,附近鲜有人民居住,自然非州县文官平时管辖所及,因此也就被划入了由水师官兵专负其责的外洋。关于第二点则尚有一些疑问。海防图中在川江港、牛屎港、珠场港、南湾、北湾附近都明确标有“外洋”字样,但乾隆二十年(1755)编修的《廉州府志》中却将这些港湾列入了内洋:“合浦县内洋界:大观港……北湾、南湾、陈瑾港、白虎港、旧场港、白龙港、牛屎港、 珠场港、 调埠陇存、 川江……”如何来解释这一截然相反的记载呢?对此,在海防图非误标的前提下,笔者依然倾向于认为这是两个不同时期的情况,由于某些原因,川江港等附近海域被从内洋改划入了外洋。

总之,内外洋的划分,并非仅仅根据距离海岸或设有府厅治岛岸的距离,并非所有近海区域都是内洋,而是同时参考了其他因素,如周围的地理形势和人民生聚情况。某些海岸地点的附近海域就被直接划入了外洋,尤其是一些直面大海,外缘无明显岛礁的标志性海角。此外,内外洋的划分未必一成不变,随着现实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由内洋改划外洋,或由外洋改划内洋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3


内外洋的整体分布


关于海洋划分的整体情况,王宏斌认为,清代以距离为基本参考要素,将海洋分为内洋、外洋、大洋三层,并大致估算内洋范围为距离海岸或设立县厅直所岛岸5公里以内的洋面。对于上述观点,有学者持不同见解。何沛东以多种清代地方志为根据,认为文献中“列出的每个岛礁并非是指岛礁的自身或内外洋的界标,而是指它们都代表一个海域洋面”,并将其称之为“小海区标定法”。在此基础上,何文进一步指出,“划分出来的内外洋并不一定呈现出两者相邻的条带状,而是区片分布的状态,它们或互相连接,或独立分布”,甚至存在一些 “界于内外之间”的,既非内洋也非外洋的海面(图5)

内洋和外洋究竟呈现怎样的分布状态,两者界限如何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文献记载和海图中列举出来的内外洋港澳、岛礁和沙洲名称的意思。按照王文的逻辑,是先确定内洋和外洋两大范畴,然后再根据距离远近,将岛澳沙洲等分别划入内洋和外洋,甚至提出了5公里的内洋范围说,也就是将列举的岛礁名称理解为指代岛礁本身。何文则认为,文献列举的岛礁或沙洲名称其实指的是其附近的海域,是一种“小海区标定法”。笔者以为何说是。关于其具体理由,何文已经做了具体说明,此处不再赘述。这里仅补充一点理由:按照王文的说法无法解释海防图和文字记载中一些沿岸地点会被划入外洋(“内洋言外洋说”前文已经证误)。由此,我们明确了一点:文献记载中内外洋所列地理名称都是为了标示其附近洋面的,而非仅指地点本身。

既然内外洋的分布情况,并非如王文所指出的大致以海岸线或设置县厅治所岛岸线外5公里内为内洋,其外为外洋的条带状相邻分布貌,那么何文所提出的 “区块分布状态”(图5)是否就完全正确呢?笔者以为不然。

这是因为,若按照何的观点,在海洋区域内将会存在较多既不属于内洋也不属于外洋的海域。从实际海洋管理层面来看,显然这是不合理的。清代划分内外洋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对周边海域进行管辖,以监督海上贸易,防止盗匪事件发生。按《大清律例》规定:“内洋失事,仍照例文武带同事主会勘。如外洋失事,听事主于随风漂泊进口处,带同舵水赴所在文武衙门呈报,该衙门即讯明由何处放洋,行至被劫处所约有里数若干,即将事主开报赃物报明各该管印官。该文武印官查照洋图,定为何州县营汛所辖,飞关所辖州县会营差缉。事主即予宁释,毋庸候勘,至详报督抚衙门,无论内外洋失事,以事主报到三日内出详驰递,以便据报行查。” 由于内洋有海岸港口或近岸岛礁等为标志,距离较近且容易辨识具体方位,所以多由文武官员亲自赴洋会勘。外洋浩渺,未必都有岛礁确定位置,故只能根据出海地点及所行距离,同时结合洋图,来大体判断被劫位置,以确定被劫外洋洋面属何州县管辖,最后才能由相应州县派员缉查。总之,清代对于沿岸广大洋面的管辖有着严格的一套制度,无论船只在何处遇劫受害,其一定属于内洋或外洋一部分,并最终由其所属州县官员承担追查责任。清代使用岛礁港澳等地标名称来命名和划分内外洋,是因为受限于当时的海洋认知水平,只能以这些标志性港湾或海岛等来标识海面,在确定这些坐标性海域的内外洋归属之后,其他海域的内外洋属性自然可以大体确定。进而,对于何文提到的《黄岩县志》中的“海防营汛图”(图6),笔者认为图中画出的内外洋界,虽然“较为随意,且没有数据作基础”,但大体上绘图者以此表示界限以内海域皆为内洋,以外为外洋的意思是十分清楚明白的,而并非 “仅仅是将属于内洋的小海区和属于外洋的小海区区分开来而已,指的仅仅是界线两边的岛礁附近洋面的内外洋属性,并非界线两边的海域全部是内洋或者外洋”。

最后,需要对何文中唯一举出的既非内洋亦非外洋的关于“大睦洋”的记载进行解释。“若两山嵥有险可守曰亹,山涂可耕曰岙,海中有石曰礁,小山曰屿。其东西殊,牛门、靑门、旦门、淡水门、瓦门、道人港、锯门洞、乱礁、鞍子、小睦、牛栏基、珠山、孝顺洋、石坛山皆内洋也,其外皆外洋也,惟大睦洋界于内外之间。” 大睦洋,亦称大目洋,位于今象山县东中部海域,盖因海中大目山而得名,大致为今大目山到韭山列岛之间的一片广大海域。根据县志记载,韭山列岛洋面属于外洋,而较近的内缘岛礁附近海域属于内洋,如旦门(今旦门山)、道人港(今道人山岛一带)、牛栏基(今牛栏基岛)、小睦(疑为今二目山)等等。从实际地理分布情况来看,大睦洋确实位于被明确划入内洋的内缘岛礁和被划入外洋的韭山列岛之间的一片广大洋面,符合“界于内外之间”的描述。因此笔者以为,“界于内外之间”是说大睦洋并非完全属于内洋或外洋一方,而是由于该海域较为宽广,正好界于内洋岛屿和外洋岛屿之间,部分属于内洋海域部分属于外洋海域。因为当时除了以岛礁等为标志外,无法对内外洋面进行清晰的界限划定。另外,也存在将大睦洋划入内洋的记载,如雍正年间的《浙江通志》将大目洋列为内洋淡水门汛巡防右浦汛千把兼管的十八处洋面之一 。

在上述基础上,最后对内外洋的分布和界限做进一步的探讨。首先,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原则,无论是海防图还是方志等文献材料的记载,大多是以沿海港湾、海角、岛澳、沙洲等名称来区分和说明内外洋的,如某某属内洋,某属外洋,内洋为某某,外洋为某某。由于当时的海洋定位、测量水平的限制,这种直观地以沿岸港湾、海角、岛礁和沙洲等地标来命名和划分内外洋的方法,应该说是较为便利且易于实行的。继而从常理来看,水师官兵在巡防各自所管内外洋面时,自应是在这些内外洋港湾、海岸、岛礁和沙洲等地点之间来回巡防,因此有理由相信这些被划入内洋的沿岸港湾和岛礁等相连接起来的海域应是同属于内洋范围的,之间形成一个相对整体的海域,而并非像何所提出的区块性分布。在内洋范围确定以后,外洋即为其以外的海域。由于并非所有的外洋海域都有岛礁存在,所以有些外洋海域是无法用岛礁来一一标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海域不属外洋。此外,由于当时测绘水平的限制,内洋和外洋的界限自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使用准确的距离来确定,更多是依据粗略的相对位置和远近来判断,具有经验性和相对模糊性。最后想要指出的是,全国沿海各地情况各异,内外洋的划分和巡防管辖亦多由各州县各水师营自主协调划分,其间必然存在着诸多的复杂性,势难用完全统一的标准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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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语


清代大开海禁之后,为了更好地对日益繁荣的海上交通和贸易进行管理,中央政府开始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内外洋划分和巡防管理制度。整个沿海商船航行的海域被完整地纳入了沿岸水师官兵和州县府衙的巡逻和管辖范围之内,并将其划分为内洋和外洋两部分,“内洋失事,文武并参;外洋失事,专责官兵,文职免其参处” 。本文主要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相关文献,关于清代内外洋划分提出几点认识。第一,沿海各地内外洋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出于种种因素,一些内洋海域有时会被改划入外洋,同样一些外洋海域也可能被改划入内洋。第二,距离并不是判断内外洋的绝对标准,并非所有海岸线近海区域都为内洋,一些近海海域同样会被划入外洋,许多外缘无显著岛礁的沿海标志性海角地点,以及某些直对大海的小港湾就被划入了水师专巡的外洋范围。第三,以港湾岛礁等地标来划分或命名内外洋是当时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港湾岛礁附近海域以外的海域不属于内洋或外洋,沿海商船往来的海道以内都属清朝管辖海域。具体到某一海域属内洋或外洋,时人应是根据附近岛礁、距离并参照海图来确定大致位置和内外洋归属的。不管怎样,清代通过制定内外洋巡防和稽盗追责制度,对沿海广大海域行使了长期和有效的管辖权。


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年第3辑

作者:汪小义

选稿:常宏宇

编辑:周辰

转化:周辰

终校:周倩

 审订:常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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