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团投票已出结果,“两套选举人团”有可能吗?
编者按:昨天,美国大选后的关键一步选举人团投票正式完成。毫无意外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拜登获得的选举人票完全符合大选的结果,另一件是川普团队和他的支持者们又有了新的说法,也就是今天我们要聊一聊的“两套选举人团”是否真有可能实现?
美国大选年的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星期一,是选举人团投票日,今年是12月14日。
选举人团是指来自所有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与国会中的代表和参议员人数相同。除了两个州以外,都按照赢者通吃原则,选举人们会在这一天,在各自的州府开会,把票投给该州普选票获胜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由于美国50州各属于不同的时区,所以星期一各个州投票的时间也不尽相同。
上表按美东时间显示各州的投票时间,美国本土最早的是佛蒙特和新罕布什尔州,最晚是加州。而全美投票时间最晚的夏威夷州,也在美东时间当晚的7点有了结果,决定了该州4张选举人票的去向。晚上7点过后,所有的选举人票去向都已经得到了确认——拜登以306张选举人票当选美国第46任总统。
虽然选举人按规定应该投给普选票获胜的候选人,但是今年川普败选以后小动作不断,一再怂恿一些摇摆州的议会不按照普选票得票结果投票,而是把选举人票投给他。此前,选举人虽然有承诺把票投给指定的候选人,但是他们却有改变承诺的自由,历史上也出现过个别失信选举人的情况。比如四年前几个华盛顿州的选举人并没有按大选结果,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希拉里,而是投票给了Colin Powell,被罚款1000美元。
不过,今年7月,最高法院以9-0的投票,针对上面提到的华盛顿州失信选举人案件做出了判决。该判决称州政府应当要求选举人支持该党派的候选人,同时也是该州选民的选择。
尽管高院的判决让选举人们做出失信选择更加困难,但川普团队仍然在混淆视听,将选举人团投票这一原本没多少人关注、走过场的程序突然有了悬念,变得引人瞩目。现实就是,今年投票时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的选举人违背承诺,但是还是被一种离奇的说法带起了节奏。
横空出世的“另一个选举人团”
这种说法是来自川普的官方团队,其顾问Stephen Miller在参加狐狸台时就抛出了“另一个选举人团”的这种说话,"an alternative" group of electors。
具体而言,比如有人说宾州,或者是内华达州。除了州务卿或者州长指定的选举人团把票投给了拜登,在认证后交给美国国会以外,另外还有一个版本的“选举人团投票”。有人就据此发推说,一些由共和党控制的州议会,有一部分人把票投给了川普,“也会在认证后”交给国会。结果就出现了“一州两投”的情况。而且他们以为在1月6号国会唱票的时候,副总统彭斯会把这样的选举人票算给川普。
这条新闻虽然不算是造谣,确有其事,但是只具有象征意义。选举人是由各州政党选出的(例如拜登如果赢得了某州,就由该州的民主党选举人投票)。选举人投票后,会进行点票,选举人则需要签署证明结果的证书。这些证书将与州长办公室提供的公示该州投票总数的证书相配。
周一,密西西比州一位选举人团成员正在该州的选举人证书上签字 图自:美国驻华大使馆官方微信
因为这些共和党抛出的“另类选举人团”没能在普选票上获胜,因此他们的投票不能得到州选举机构的认证,也就是说不具法律效力,也不会被送给州务卿、国家档案和记录局、所在地区联邦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以及送给参议院主席(即副总统彭斯)。他们的这种做法,不过是自娱自乐而已。共和党参加投票的人是选举人候选人,不是被合法程序认可的法律意义上的选举人。没有州长和州务卿的签字,这样的投票就是摆样子给川普和共和党草根看的。
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的法学教授、选举法专家Rick Hasen就评论道:“这些选举人既没有经过州行政长官的认证,也没有据传是由州议员任命的。他们没有法律权力,所以这并不影响选举团选票的计算。
但这确实表明,川普竞选团队将继续试图使拜登总统和美国选举制度非法化。”
Rick Hasen在其博客上发布的评论
推特上一些账号,想当然地说州议会所谓的选举人投票“也会在认证后送交国会”,完全就是痴心妄想,谁会给他认证呢。以为选举人制度是过家家?
还有川粉说1960年的大选,夏威夷普选票本来也是尼克松领先,选举人团也投票了,最后却还是被约翰肯尼迪拿了。这个历史基本准确。但是更真实的情况是,选举人投票的时候夏威夷还在重点,州长就给了共和党选举人certificate(认证),让他们投给了尼克松。然而重新点票显示,肯尼迪赢了夏威夷,州长又赶忙召集民主党选举人发了认证投给了肯尼迪。最后这两份选举人票一起到达国会,两份都有州长的认证。尽管如此,最后负责唱票的副总统,也就是尼克松本人,很有绅士风度的把这3票给了肯尼迪。而目前,并没有任何一个州还在进行重新点票,川普也不可能靠着重点翻盘。
由一些言论可见,某些挺川人士对赢者通吃的选举人团制度知之甚少,居然会说内华达州6张选举人票“被民主党拿走三票”这样的话。事实上,全美50个州加上哥伦比亚特区,仅有缅因和内布拉斯加是根据不同选区的投票结果进行分票的,其余的州都是赢家通吃。一些盲目川普支持者对美国选举制度就是完全不了解。
幻想彭斯能够依靠宪法第十二修正案推翻摇摆州的选举人团投票
“12月14日选举人团投票,有七州双确认,造成争议,事实上触发第十二修正案,要由1月6日国会审核票决。也有可能插入最高院裁决片段。—— 假”
还有些人对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一知半解,幻想1月6号彭斯副总统主持选举人票唱票的时候,如果有任何议员对任何一州的选举人票有异议的话,这样这些有人捣乱的摇摆州选举人票就会被宣布无效,这样双方的候选人都不够270票,于是由众议院按各州在众议院的席位,一州一票选出总统,那样川普可以赢得总统。
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是这么规定的吗?我们要回顾一下宪法第十二修正案的历史。第十二修正案对于宪法第二条中有关美国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事项作出了重大修正,以防止今后总统选举再出现像1796年和1800年美国总统选举时所发现的严重问题。
因为美国是间接选举,在第十二修正案通过以前,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副总统。得票最高的当选总统,第二高的当选副总统。这就导致有时总统和副总统来自不同的党派,执政理念不合,容易产生摩擦。
选举人在各自州内集会,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其中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本州的居民。选举人须在选票上写明被选为总统之人的姓名,并在另一选票上写明被选为副总统之人的姓名。选举人须将所有被选为总统之人和所有被选为副总统之人分别开列名单,写明每人所得票数;在该名单上签名作证,将封印后的名单送合众国政府所在地,交参议院议长收。 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拆开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
获得总统选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这种过半数票,众议院应立即从被选为总统之人名单中得票最多的但不超过三人中间,投票选举总统。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代表有一票表决权。2/3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选出总统需要所有州的过半数票。
得副总统选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副总统。如无人得过半数票,参议院应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两人中选举副总统。选举副总统需要参议员总数的过半数票。但依宪法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
第十二条修正案对美国总统和副总统选出的具体程序作了更改,但并没有改变选举人团在这一程序中的地位,其作出的更改从1804年总统大选开始应用生效。
根据第十二条修正案,选举人需要对总统和副总统人选分开进行投票,而不是只是投两票来选择总统。同时修正案中的居住地条款也规定,一位选举人所投票支持的总统和副总统人选中,至少要有一位是(可以两位都是)不同州的居民。
周一,在亚利桑那州,在当选副总统贺锦丽的选举人证书上,有11位选举人和该州选举官员的签名。图自:美国驻华大使馆官方微信
幻想彭斯主持唱票的时候推翻选举人团投票结果,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按照宪法第十二修正案,选举人票得票前三名才能进入众议员复选,副总统得票前两名才能进入参议院复选。所以如果彭斯要推翻选举人团投票结果,或者不履行验票义务的话,双方就连复选的资格都无法获得。如果是这样的话,两边的总统都选不出来,到了1月20号,将由众议院议长佩罗西代理总统。可见这条路川粉也是指望不上的。
结论
虽然选举人团已经投票确定第46任美国总统,但是由于川普不肯认输,不承认选举结果,各种挑战人智商和常识谣言还会层出不穷。如今天第一则谣言那样的川普团队带节奏,中文小将向前凑的谣言还会继续出现。所以看到一条消息要多长点心眼,多看来自可靠信源的信息,即便来自川普本人推特或其团队成员的声音,也尽量多方查证,同时更要少相信简体中文圈中来源不明,或者骇人听闻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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