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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五)丨变更登记

新疆税务 2023-11-15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五期——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


业务描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业务。变更申请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提交。

注意:本功能支持登记注册类型为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办理业务,登记注册类型不同可变更的项目也有所不同。

业务前提

1.仅支持一照一码户和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进行信息变更。

2.校验是否存在未处理的业务申请,如果存在,则不允许再次提交申请,提示:请将您之前提交的申请处理完毕后,再提交申请。

3.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方可办理,非正常状态不能使用,并提示:您的纳税人状态为XXX(根据状态代码展示状态名称),不能使用本功能。

操作路径

方式1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在右上角搜索栏搜索“变更登记”,即可进入变更登记办理页面:

方式2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菜单【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即可进入变更登记办理页面:

操作步骤

1

进入变更提醒界面

1)纳税人进入变更登记功能后,系统根据数据项标准,查询金三和外部交换数据是否一致。若不存在不一致的信息,则不弹出提示框,若存在不一致的信息,则弹提示框。

 2)若弹出提示框,纳税人可以点击【取消】按钮,或者弹框右上角关闭按钮关闭弹框。关闭时不再弹出确认信息,直接关闭弹框。 

3)纳税人可以勾选弹框中所展示的提示变更项目。可以选择一条,也可以选择多条。支持分页选择。

4)若纳税人勾选了项目,点击【确定】按钮后,使用“变更后内容”自动替换变更登记表单中相应变更项目的内容,并允许修改。

2

填写变更登记表

1)界面中列出的所有项目均为可变更项目。

2)当填写的数据校验不通过时,系统会标红突出显示。

3)填写变更项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到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取消”,则关闭申请页面。

4)当变更法人时,先进行法人工商姓名检测,若不存在,则不予变更;若存在,则校验工商变更后的法人姓名与当前申请界面变更后的姓名是否一致。

5)当变更三员信息时进行短信验证,检测到操作人员修改了移动电话,点击【发送短信验证码】按钮后,仅向该身份的修改后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  

6)短信验证通过后,对变更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检测,检测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已做过实名信息采集,如果未做过实名信息采集,则弹出提示信息“XXX(变更后人员的姓名)未采集实名信息,请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后再进行变更。”此时,阻断业务,但是不退出功能。

7)当三员移动电话发生变化时增加二次验证,短信验证时,使用对应身份关联的实名手机号码进行验证;扫脸验证时,采用PC端展示一个二维码,使用“新疆税务”APP免登录扫脸识别,APP端直接进行扫脸识别。

单位纳税人

可变更的项目:纳税人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网站网址、从业人数、其中外籍人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投资方信息。

个体经营纳税人

可变更的项目:纳税人名称、经营范围、合伙人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网站网址、雇工人数、其中固定工人数。

3

上传附报资料

系统将会根据您的变更项目动态展示附报资料,请根据系统所展示的资料名称进行附报资料的上传。若没有附报资料,则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4

预览提交

预览申请表及附报资料,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5

审核

当提交的变更项目需要审核时,显示此步骤。

当提交的变更项目不需要审核时,系统将跳过此步骤,直接进入“完成”步骤。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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