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三)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新疆税务 2024-03-13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二十三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业务概述

跨区域渉税事项报告要作废的,可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业务前提

纳税人存在可作废的跨区域渉税事项报告。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操作步骤

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填写申请表,选择需要作废的外经证,点击“下一步”。

预览提交界面,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确定”。

完成提交,受理通过。

来源:新疆税务
往/期/回/顾

1月征期日历


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纳税人该如何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申请呢?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三)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