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申报缴纳热点问题解答(三)
社保费申报缴纳热点问题解答(三)
“
第
一
问
”
问:用人单位如果忘记了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应该如何解决呢?
答:如果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时忘记了申报密码,可以通过登录界面右下方的“忘记密码”向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重新设置申报密码,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申请重置申报密码。
“
第
二
问
”
问:用人单位每月申报缴纳社保费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第
三
问
”
问: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保费后如何打印完税证明或缴费记录?
答: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或缴费记录。
新疆电子税务局:通过【社会保险费办理】—【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模块“首次开具”界面开具完税证明,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记录打印】模块打印缴费记录。如需重新打印完税证明,可通过【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模块“补打”界面实现完税证明补打。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模块开具完税证明,通过【单位缴费记录打印】、【职工缴费记录打印】模块打印单位和职工缴费记录。如需重新打印完税证明,可通过【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模块,实现完税证明补打。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开具的【社保费完税证明】中包含滞纳金信息,开具的【社保费缴费记录】中不包含滞纳金信息。各单位可根据日常工作需要选择对应的模块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或缴费记录。
“
第
四
问
”
问:如果需要补缴2024年1月1日以前的社保费,应该如何办理呢?
答:缴费人如果需要补缴2024年1月1日以前的社保费,应先向社保、医保部门申请,经社保、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应缴费额核定推送至税务部门。
用人单位在税务部门查询到核定推送的应缴费额后,可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社保费申报(核定)】模块或“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我要申报】模块缴纳费款,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和兵团连队职工可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中对应身份下的【我要缴费】模块缴纳费款,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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