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略
要求:
1. 研究生法律专业学历
2.因为主要做涉外业务所以要求英语水平良好,最好懂粤语
3. 能接受加班(工作强度较大,但绝对能学到非常多东西。)
4.最好是男生,不过女生也是非常欢迎的
5. 实习期间最短3个月。
实习待遇:2000元/月,加班餐饮报销标准为50元/人/餐,回家打车车费报销。
简历请发至邮箱:略yu
请一定按以下顺序编辑邮件名称:名字_学历_学校_性别_联系电话
作为一个法学院毕业的人,我很早就对律师事务所招聘时的性别偏向有所耳闻。
所在的互联网公司又处在招聘和职业发展教育行业,免不了和各大律所律师、HR打交道,私底下会和我们强调“多给我们推荐男生”,备注“男生优先”;女生一路披荆斩棘到了终面败给硬件条件不如自己的男生的case也多如牛毛。
但这么明目张胆地把“最好是男生,不过女生也是非常欢迎的”放在岗位要求里,还是让人开了眼。
► 最好是男生?
有什么样的工作特别需要所谓的“男性性别优势”呢?加班出差、熬夜吃苦?
能熬得过法学院各种课程paper研讨、手持国内外顶尖法学院学历、记忆理解汗牛充栋的法条、通过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的女生不在少数,谁还没熬过夜吃过苦?想踏进法律行业,谁还没做好了熬夜吃苦的准备呢?
► 不过女生也是非常受欢迎的?
谢谢您这“不过”的转折,就像赶紧补上了一句“别说我性别歧视,我们可是不排斥女生哦”的“政治正确”修正——但女生看到,并不会觉得松了口气(“我也有机会”),更不会觉得任何意义上的“平等”。
女生会感到冒犯:我为什么是第二的选择、次等的选择?
女生会开始担忧:如果最后候选人只剩下一个男生和我,选择男生是否是必然?
这就是国内知名的红圈所(红圈所,为素有法律界“福布斯”之称的亚太地区权威杂志ALB,即《亚洲法律杂志》),在题为《红圈中的律师事务所》的文章中所提出的,包含八家国内顶级律师事务所吸纳新鲜血液的需求。
这一则招聘启事是哪位律师写的、来自于哪个律师事务所并不重要。
意义不在于指责个体行为,而在于撕开了皇帝的新衣:
男性性别是律所求职和职业上升的强大优势;而同样根深蒂固的,是女性律师在求职、职业发展过程中受到的歧视与束缚。
在职场竞争这一零和游戏中,对以成为合伙人为目标的女律师来说,败局几乎是注定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采访了一位毕业于国内顶级法学院校、在红圈所执业超过七年的女律师。这位工作能力极强、在我眼中永远优雅得体的大师姐,提起律师事务所中的性别歧视,语气平淡地指出尖锐的事实:
“资本市场等业务偏好男生,往往出于实际工作上的考虑。”
“首先,这类业务需要大量出差、熬夜,也有大量体力活(送材料基本是一大箱一大箱送),女生基本没办法做到。”
“其次,这类业务需要员工有长期稳定的在职状态,不可替代性较强——女生一结婚生子,离职率就非常高。”
“此外,男生还有天然的优势——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客户往往对于男性律师有着天然的信任感,而获客基本是高层级律师/合伙人的工作,因此越往上走女生越少。”
我不甘心:那么,女生就没有任何优势吗?
律师补充:某些业务领域(比如银行金融)有时也会愿意招女生,除了的确女生的工作比男生更细致靠谱,更是因为女生形象好的比例相比男生更多,对接咨询、投资更“合适”。
总之,在律师行业有这样的性别失衡:
► 女性被认为无法忍受/不适合出差、体力活(如资本市场等业务)、有激烈对抗性的业务(如诉讼),被认为有更大概率放弃事业回归家庭;
► 少数女性占“优势”的领域,优势的来源是漂亮的形象而非对能力的认可——即使很多时候,女性的工作表现的确更优秀。
我采访的师姐,本身从事诉讼业务。在她从业的开始,也不断有人泼冷水:女生不适合诉讼。仿佛选择了诉讼,就会变得张牙舞爪,不再符合所谓的“温婉贤淑”的形象。
她找第一份工作的时候,招聘启事也写着“男生优先”,但实习考核期结束,能力过硬的她仍然竞争掉了同期入职的男生,拿到了offer。
最后,她成为了全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里的资深律师,是师妹们钦慕的对象和前进的榜样。故事到这里似乎已经画上了完美的句号,但问题在于,为什么女生明明总要更辛苦,可别人还总觉得她们承受不了辛苦的工作?
我眼前仿佛上演一场戏,叫做《那些年,想成为律师的女生吃过的苦》:
首先,你需要在高考中过关斩将考到比男生更高的分数才能踏进同一所学校;
接着,考进了知名法学院后,你勤勤恳恳刷GPA、打模拟法庭、发论文,欣慰地发现拿奖学金、上台领奖的女生占了很高比例;你为了复习司考蜕掉一层皮,终于考了400+,你觉得自己离目标进了一步。
最后,你写了一封简历,活脱脱一个品学兼优、知识扎实、逻辑清晰能力突出的未来大律师的苗子。
然后,你发现HR对你苦口婆心:我们要一个漂亮的前台和女秘书,但是招律师,我们更倾向于男生——律师这一行呀,不适合女生。
你很困惑:exo me?是我能力不行?当初在全国模拟法庭比赛上,男生不都是被我吊打的对象吗?
师姐劝你:去外企当法务吧!活少光鲜好带孩子。
你无语:我的理想为什么要让位于婚姻和生育?
进了律所工作几年,有人说:女律师急流勇退回归家庭,未尝不是幸福?
你质疑:有多少女律师选择回归家庭真的是出于自主选择,而非出于服从了社会对女性的期待?
身边同事打鸡血:也有很多优秀的女律师做到了合伙人,我们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更努力,比男生优秀。
你依然疑惑:我们为什么总得比男生更累才能获得嘉许?
总之,在律师行业,女生要拿到入场券,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也要花更多的时间证明自己靠谱、能吃苦——所以,法学院里女多男少,律师圈里女少男多(根据全国律协的统计数据,女律师数量约占律师总量的26.6%)。即使女生付出了更多的努力获得了这张入场券,在通往更高职位的路上,也有无数的阻碍。
其实,职场的性别刻板印象、性别歧视和女性的天花板已经是老生常谈,律师行业只不过是其中一个重灾区——毕竟,当人家的《傲骨之战》里女律师当起合伙人,和敌人真枪实弹正面刚的时候,我们对女律师(或者说是对女性职场人士)的想象仍然是《离婚律师》里,穿着光鲜亮丽职场套装却谈狗血恋爱,被醉酒的暧昧对象往墙上按的玛丽苏女主。
美剧《傲骨之战》
即使同为东亚国家的韩国,也拍出了豆瓣9分的《迷雾》:
固有望女成龙的母亲、精心计算其排卵期的婆婆等传统形象和职场天花板的性别压迫,固有形象极佳、有爱情线的女演员,但更多的是表现女主高慧兰作为女性职场人士的更多可能——凭借实力(而非年轻漂亮)坐稳电视台头牌;一己之力拯救下滑的收视率;听起来像空谈的新闻理想被她脚踏实地地坚持和实践。
脚下生风,杀伐果断——爱情戏仅是副线,男性角色甘当配角。女主的地位不是被主角光环捧上去的,不是被男主救出来的,是角色自己一步一步做出来的。
韩剧《迷雾》女主角高慧兰
当然,也并非国外的月亮永远比国内圆。即使在最重视“政治正确”的美国,也有类似的事情,国际顶尖律所Clifford Chance曾有一位女律师在离职的时候写出了DEPARTURE MEMO来陈述自己因母职与工作存在的冲突:
4:00am:一边听着孩子哭闹一遍心里想着“我要是睡着就好了”;然而不得不踱到婴儿床前,给小女儿塞上奶嘴哄她睡着;
4:45am:终于回到床上;
5:30am:闹钟响了,继续打盹;
6:00am:小儿子站在卧室门口:又得换尿不湿了;
6:15am:一边听着小孩尖叫一边灌奶瓶,再打开一集儿童片,然后喂小孩;
7:00am:给孩子们找衣服穿衣服;
7:30am:发现自己既还没洗澡也还没换衣服。赶紧梳头、换西装;
8:00am:送孩子去托儿所;
8:15am:通勤;
9:00am:终于把孩子穿好衣服、送到教室,突然想起15分钟内还有个电话会;
9:20am:冲到办公室(果然迟到了5分钟)。虽然没人在乎我在不在线,但还是得开始记笔记;
9:30am:收到一封邮件:我又迟到了。好吧,工作时间正式开始;
10:00am:组会;待办事项有50个;
11:00am:开始列待办事项、启动工作、派活儿(虽然手下没人);
2:00pm:忘吃午饭了,只好去9楼的厨房拿点残羹冷炙;
2:30pm:收到一封来自难缠甲方的邮件,今天就得给答复;
2:45pm:把待办事项的第二项推迟,着手回复刚刚那封邮件;
4:30pm:发回复邮件草稿给高级律师和合伙人审核;
5:00pm:收到高级律师和合伙人的邮件,但他们思路不统一。尝试综合意见然后给他们发对比报告;
5:30pm:等老板批准发给客户的回复,与此同时想到得接孩子了(迟到一分钟扣5美元);
5:50pm:老板批了,火速回复客户;
6:00pm:接孩子
6:30pm:带着大喊大叫的孩子一起通勤;
7:15pm:终于到家了。做全家晚餐:微波炉热鸡块;
7:45pm:跟丈夫协商洗澡和睡觉时间:我输了;
8:00pm:洗澡、换睡衣、睡前阅读、就寝;
9:00pm:孩子们终于睡了。手机里又有25条未读信息;
9:15pm:喝杯咖啡,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9:45pm:终于登上了办公软件,开始今天待办事项的第二项;
11:30pm:突然睡醒,发现自己刚刚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着手开始第三项任务;
1:00am:洗澡(早上再洗肯定没时间);
1:30am:终于躺上床了。
可以看到,从4点到隔天凌晨1点半,这位女律师要带娃工作两不误地连轴转(敢问HR,到这里你还觉得女性吃不了苦吗?)
但欧美的情况与我们还是有不同的:
► 至少,在评论区会有人第一时间质疑:What was her husband doing through all of this?!(在她做出这些牺牲的时候,丈夫做了什么?!)
► 至少,欧美有更为完善的反性别歧视法律法规(招聘时保持男女比例相对的平衡)以及产假等福利制度。
► 至少,女生付出和男生同样的努力,能拿到同样的入场券。
► 至少,配偶也能获得产假而非女性要“丧偶式育儿”。
► 至少,生育能作为被认可的劳动(而非无市场价值的白白牺牲,然后再鼓吹母亲的伟大)而获得一定的财政支持。女性不会因生育而在劳动市场折损价值,企业因此付出的成本会被作为全社会的成本而被分摊。
写出这些比较和总结并不轻松,但制度的有无和制度运转的好坏是两回事。制度的落实(以及价值观的改变)虽然暂时无法完全消除性别歧视以及弥合男女之间上升通道的差距,但将让那些法学院里优秀的女同学们拥有更配得上她们的优秀的可能性。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
罗宾何
法学背景,互联网行业,关注性别平等及儿童权益保护的写作者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