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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被捕,滴滴还能钻过法律的空子?|橙律师告诉你

橙律师 橙雨伞 2019-03-29



导言:之前网传“亲友收到女生求助后报警,警方说没有车牌号和司机电话不予立案”。


然而,根据媒体的报道,实情是:警方在被害人朋友报案后,与滴滴客服联系希望能获取更多相关信息,滴滴客服以信息涉及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车牌号或联系方式,并表示安全专家会处理,要求继续等待回复。


警方办案,滴滴不应尽全力配合调查吗,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伞君就此疑问联系了橙律师,橙律师将其它你们关心的问题一并作了解答。


问题一



太长不看版:刑事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滴滴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论快车、专车还是顺风车,只要是通过滴滴平台,它都应该承担起应尽职责和义务。


下面是详细解答。


橙雨伞:我们注意到,滴滴的道歉声明中有一句话,“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从表面意思看,也就是说滴滴现在还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责。那么,滴滴在此次事件中有法律责任吗?


图/微博@滴滴出行


橙律师:乐清滴滴顺风车案中有几个主体,乘客、滴滴司机(申请注册)和滴滴公司。


作为网约车服务平台,滴滴公司应该是运输服务合同的提供者,即承运人,网约车服务平台与乘客之间成立的是一种事实上的运输服务合同关系。


网约车服务平台是网约车运输服务合同内容的制定者、实施者和使用者,网约车的计费规则、收益分配规则、服务内容、标准和规范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均由网络平台制定和执行。


在网约车运营过程中,运输合同由网络平台作为交易一方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并收取相应价款,以自己的名义开具发票,乘客作为另一方享受网约车运输服务并支付相应价款。


滴滴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图/滴滴官网截图


作为连接司机与乘客的第三方承运人,滴滴公司不仅仅只是一个提供网约车信息发布和预约的平台,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比如:


应该对乘客和司机双向负责,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等等。

 

总之,滴滴公司应当把相关的安全和保障机制提前做好,以求防患于未然,通过这种安全前置机制,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保障乘客的权益。

 

滴滴配文,“滴滴安全,用心守护每段历程”。

图/滴滴官网截图


而现状是,“网约车”驾驶员认证门槛低,基本上是只要你有车,有驾照,仅需在网上申请,无需现场真人验证,就可以做网约车司机。


只要三证齐全,无需现场真人验证,就可以做司机。

图/滴滴官网截图


有的时候接单的车辆跟实际载客的车辆不一致,这样做,市场乱象滋生,出问题是迟早的事情,乘客维权也有相当的难度。


这次的案件是因为滴滴司机实施故意犯罪导致的刑事命案,刑事责任自然是由司机个人承担,但滴滴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6 年 7 月 28 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网友发现,滴滴的两则道歉声明多处重合。

图/微博@野比大雄


《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一章中也明确承运人的最主要责任是,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网友对滴滴的质问。

图/微博截图


简而言之,网约车服务平台承担的是安全保障义务,其适用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案情看,网约车服务平台不具备免责的条件,因此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橙雨伞:有网友说,合乘车区别于网约车,顺风车属于合乘车,存在法律漏洞,滴滴钻了法律的空子。


橙律师:民间私底下的自愿合乘,乘客分担费用,司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叫拼车,跟滴滴拼车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滴滴实际上不仅仅提供了平台,还进行了搭配行为。这种情况下,乘客方缺乏信息,只能做出基于对平台信任的选择。


滴滴顺风车

图/滴滴官网截图


一句话,通过滴滴平台的,无论是快车,专车,顺风车(呼叫平台肯定有信息记载呀),滴滴都应该承担起应尽职责和义务,滴滴同时也是收取手续费用的。民间层面的、未经滴滴平台的顺风车不是讨论的范围。



问题二

 


太长不看版:滴滴客服“以信息涉及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车牌号或联系方式,并表示安全专家会处理,要求继续等待回复”的行为不恰当。当警察依法依程序办事时,任何单位和部门都必须配合。


橙雨伞:据说此前出现过乘客投诉过司机心怀不轨,但滴滴不受理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橙律师:如果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遭受了人身财产损害,向网约车服务平台进行了及时的投诉,作为运输服务合同的提供者,滴滴公司不受理,不去调查处理,那自然是有问题的,说明滴滴公司没有尽到依法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的职责。


滴滴的道歉声明下,充满愤怒的人们。

图/微博截图


其中,如果发现涉及违法犯罪问题或者线索,应该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滴滴公司应当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

 

橙雨伞:根据网上的信息,滴滴没有全力配合。之前网传乐清警方不立案,可根据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当地民警在第一时间表明身份,并与滴滴客服沟通,但滴滴客服还是拒绝提供司机的车牌号等信息,并表示安全专家会介入。难道这个安全专家的权威性,可以凌驾在我们国家的公权力机关之上吗?


橙律师:这是滴滴客服处理失当,当然不能对抗公权力机关依法依程序办案。


滴滴客服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缺乏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和处理能力,二是职务行为,比如滴滴就是这么告诉客服的。如果是职务行为,那就更是滴滴的问题了,当警察依法依程序办事时,任何单位和部门都必须配合。



问题三




太长不看版:强奸案件属于可以适用无限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无论造成强奸犯任何死伤的后果,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实践执行起来却非常难操作。


橙雨伞:女性在强奸案件中的正当防卫是否可以在法律上有明确量化的范围?例如造成侵害人几级伤残算是合理范围内?这样可以给广大女性反抗时增加信心。

 

橙律师: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注:依靠自己的力量捍卫自己的权利)的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权的落实,当前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图/《杀死比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通常而言,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其一,起因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其二,时间条件,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其三,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


其四,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意志;


其五,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越必要限度。


上述法条的第三款为无限正当防卫,即使因防卫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甚至是死亡的,防卫人也不负刑事责任,依然构成正当防卫,强奸案件即属于可以适用无限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


电影中,女主角开枪打死正在对好友施暴的强奸犯。

图/《末路狂花》


因此,这个提问从理论上来说,本身没有任何争议,答案是肯定的,被害女性如果进行的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无论造成强奸犯任何死伤的后果,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但与此同时,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论说起来容易,实践执行起来却非常难操作


以可以适用无限正当防卫的强奸案件为例,被害人跟施暴人相比,无疑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但是根据上述正当防卫理论所必须具备的时间条件,被害人要适用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很明显,在双方地位完全不对等的强奸案件中,一旦不法侵害已经在进行,也就意味着被害人基本已丧失了进行所谓的正当防卫的有利时机,很多时候只能是待宰羔羊了。


因此,我们需要修正的是,正当防卫的相关理论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合理理解和合理适用问题。



问题四


 

太长不看版:及时报警很重要,做笔录时要尽量详细地强调自己对骚扰、性侵行为的排斥,提供尽可能多的相关证据或线索。


橙雨伞:在打车过程中如果发生性骚扰、性侵等性别暴力事件,受害者一般可以收集什么证据在诉讼中会比较有力?


橙律师:最重要的,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以免错过最佳的取证时机。



首先,方便侦查,案发现场的痕迹、遗留物(特别是微量物证)等证据极易因现场的变动或时间的推移而变动或灭失。


其次,配合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制作笔录时应尽量详细地强调自己对骚扰、性侵行为的排斥,并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证据或者线索。


比如,现场有无监控录像,现场有挣扎扭打的痕迹,自己口鼻有捂痕、颈部有扼痕、勒痕、捆绑痕等,自己和施暴者体表有呈现抓痕、咬痕,衣物上呈现撕裂、切割、磨损等挣扎反抗痕迹,现场有散落的衣物碎片、钮扣、绳索、血迹、毛发、擦拭纸巾等,及时提取体表、阴道及衣物附着等生物物证等。


其他证据还有,电话录音,微信、短信等电子聊天记录,伤情照片,医院诊断书,相关证人证言等等。


再次,及时报警更容易使办案机关确信被害人对于骚扰和性侵行为是持排斥态度的。



问题五

 


橙雨伞:很多单身女性现在不敢坐滴滴,法律是否能对此提供保护?

 

橙律师:关于女性遭受诸如家庭暴力、性骚扰、性侵犯等性别暴力,不少人喜欢将责任归结为受害人穿得太少,或者不应该深更半夜一个人出去等,这是典型的受害人归责论,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点


受害人归责论很常见。

图/微博截图

 

发生诸如女性晚上打车被人性侵的案件,永远是犯案者的错,唯一应该指责的对象就是那个犯案者,应该付出代价、接受惩罚的也是那个犯案者,受害者没有任何错,她们只是单纯地受到了伤害,就这么简单。

 

细究起来,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

 

第一,案发的根源在赤裸裸歧视女性的不平等的社会文化。


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分工使得妇女不掌握社会和家庭的资源,女性被当做男性泄欲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处于卑微的客体地位。

 


第二,法律制度的构建。


国家在打击性别暴力这一块的相关举措做得不够(比如有罪不罚,重罪轻罚,二次伤害被害人等),宣传力度也做得不够,自然就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道路偏僻的地方有没有警车固定巡逻,路灯坏了或者照明度不够,相关部门没有及时进行更换或者修理,没有布置相应的视频监控设备等等。



亲爱的你:


我知道你很无助也很着急,如果你有更多关于婚姻、家暴、情感、性侵等纠纷和疑问,需要律师的法律建议,欢迎关注我们,给橙雨伞公益的微信后台留言,尽可能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我们将选取问题转接给橙律师,为你提供帮助。问题有可能会被选登(会做隐私处理),以帮助更多类似困境的姐妹,如若介意,请注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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