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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男作家:不会写女人,就别写了!

唐栗子 橙雨伞 2020-01-29


今天,是金庸的逝世一周年。

2018年10月30日下午,金庸在香港养和医院与世长辞,引起无数长吁短叹。



作为红遍两岸三地的武侠小说家,金庸的影响力在当代几乎无出其右。但笔下的女性形象,却一直颇有争议。

梁文道在《金庸是个政治家》中表示:


“在现代读者,尤其是一些受过高深教育的读者眼光中,金庸多少是有点歧视女性的。”


为什么这么说?


金庸又是如何歧视了女性的?

 

其中涉及到的,几乎是中国男作家的通病。


“美人不是人”
 
莫言曾有随笔《美人不是人》,把古往今来文学艺术中的“美人”逐条分缕析了一通,最终得出结论:

真正的美人应当是《聊斋》中的“小妖精”形象,自由、开阔、无欲无求,并且不太像人。

图/《聊斋》
 
恐怕这是莫言自己的审美取向。

事实上,大部分的国内男作家的写作标准是“女人必须是美人”,且是完全符合某套“男性凝视”审美标准的美人:有曲度的身材、白腻的皮肤、富于情色意味的脚踝、锁骨、美人痣

她们或许面目不一,但都是符合这样方法论的美人就是了。
 
爽文大师古龙在描写美女这件事上从无收敛,最常被人批评的是,他笔下的那些美人“动不动就脱”,这种脱法让人心神荡漾,但又似乎只是为了满足某种男性趣味而存在。
 
比如他写林仙儿: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若说这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接着,她又露出了她那双修长的,笔直的腿。

△林仙儿


又比如他写上官小仙:
 

她的脸白里透红,眼睛又圆又亮,红红的小嘴半张着,显得说不出的娇媚,说不出的天真……


孩子的脸,妇人的身材,这虽然很不相称,却形成了一种奇妙的组合,组合成一种美妙的诱惑,一种足以令大多数男人犯罪的诱惑。


再比如他写白飞飞:
 
看他突然将那少女雪白的衣裳拉下一截,露出她那比衣裳还白的肩头,露出那比鸽子胸膛还要柔软的光滑的肌肤。

至于武侠书写的宗师金庸,塑造的人物立体度一向为人称道,笔下也难见不美的女子:

赵敏的雪白手腕细腻足踝,黄蓉的“容色绝丽不可逼视”,连练功毁容的殷离,都被强调原本也是“神清骨秀美丽至极”的少女。

甚至连女性配角,也都从少女到少妇无一不美。

△《倚天屠龙记》中的赵敏
 
对比之下,对于男性的描写所耗笔墨少了很多,却也生动了很多。

他们可以矮胖、粗壮、黝黑、相貌平平或相貌古怪,他们的特征可以与他们的故事互相照应逻辑自洽。

女性角色的“美”是不是限制了故事情节的走向呢?

这当然已经不得而知,但有时候想到终日习武的女性高手身体居然柔若无骨、皮肤雪白不见一个瘢痕,未免有点出戏。
 
也是因为这些对于美貌趋于极致的描写,不断被改编重拍的武侠影视作品里的女演员永远令人叹气摇头“不够还原”。但事实上,这种“还原”永远不可得,因为作者书写的本来就是纯属于男性想象的女性之美,或许我们的世界并不真正存在这样一种美。

△陈妍希饰演的小龙女饱受诟病
 
直到现在,各大网路论坛还会津津乐道地讨论这样的问题:谁才是金庸/古龙笔下最美的女子?

美还不够,读者无论如何都想知道“最美”。

女性的“最美”就像最厉害的武功、最精妙的兵器一样,让人想要探出究竟。但“美”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个用文字构建的无人不美的江湖世界,美是否就是女性角色的武功、兵器、权力、爱情和宿命?

果真如此的话,属于女性的故事是不是也未免无趣了一些?
 
2012年由漫画家凯莉·苏·迪柯尼可(Kelly Sue DeConnick)提出了一个“性感台灯测试”,概括起来很简单,将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替换成一个性感台灯,如果对于剧情推进没有影响,那么证明这个女性形象的塑造是失败的。


这个看似无厘头的测试,抨击了许多作品中女性形象符号化、工具化的状态。

其实换个方式思考一下,把作品中关于女性形象美貌的部分删除,难道她们的故事就无法讲述了吗?
 


圣母、处女与荡妇
 
有个批判性的说法流传甚广,说的是在男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总共不超过三种类型:圣母、处女与荡妇。

奇妙的是,很多时候这三种身份在会混合在同一个女性身上,成全了男性对于女性的最高幻想:身处烟花场却内心纯良的名妓,为男主奉上自己的一片痴心和能付出的全部。

国外有茶花女,国内有苏小小,见多不怪,没人去深究这种幻想有多反自然反常识。


即使到了当代,男作家仍然在孜孜不倦地书写这三种女人。

《废都》以当代《金瓶梅》著称,比起作品本身,更出名的恐怕是被大幅删减的性爱描写。

男主庄之蝶周旋在不同的女性之间,妻子牛月清是“圣母+处女”,是贤内助好妻子,却在性生活上缺乏趣致;

唐宛儿是“荡妇”,被视作现代版的潘金莲,靠自己的情欲令庄之蝶“重振雄风”;

柳月是“处女+荡妇”,被庄之蝶强行发生关系后产生了情愫,尽管有现实的打算,却仍然对庄之蝶念念不忘;

阿灿是“圣母+荡妇”,最后一次与庄之蝶偷情后想要为他生一个孩子,并自毁容颜永不相见,以免连累庄之蝶。
 
所有这些女性,她们故事的重心不是她们自己,而是那个男人。

△《新水浒传》中的潘金莲


没有比这更加阳具崇拜的故事情节了,牛月清明知道丈夫一边和她做爱一边想着别的女人,仍然顺从地用身体履行妻子的“本分”;

唐宛儿看上去是忠于欲望、解放欲望的新女性,但在书中她的主要作用是“火种”,她用自己的情欲去点燃男主角的情欲,她本人的情欲相比之下都显得次要;

柳月的阴部被视为给男性带来厄运的征兆,那是她自己的阴部,却只用来成为男性命运的一种譬喻;

阿灿给偷情最后的献祭是“生个你的孩子”并宁愿毁容也要保全男性的声名,这种牺牲被视为一种侠义之气……

她们和男主之间的肉体关系最后都变成了莫名其妙的“爱”,虽然无意质疑作者本人,但身为女性仍然觉得不忿:

女性的爱情难道就是这样单薄、肉欲、毫无因由?

图/《白鹿原》

 
更何况,这些圣母荡妇们谁都没有好结果,唐宛儿被丈夫带回后遭受了残忍的性虐待,更像是作者对于荡妇的一种“惩罚”:

你沉溺于情欲,那就让情欲来毁灭你吧。
 
这种圣母-荡妇情结在男性中如此普遍,弗洛伊德在《爱情心理学》中早有论述:

凡是那种纯洁善良的女子,他们不会动心,情爱的诱惑力永远来自那些贞操可疑、性生活不太检点的女子……一旦疯狂爱上之后,他们又幻想这个女人只忠实于自己。

/《白鹿原

似乎这样也可以理解,男性创作者笔下的女性形象,为何总是在拒绝男人、渴求男人、思念男人、为男人嫉妒其他女人、为男人发疯生病死掉……仿佛她们的存在,只是为了烘托出某个男人。
 
但生活真的并非如此,女性的追求、爱情、欲望远不止成千上万种,其中更有许多种和男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被强奸的快感
 
如果说男性作者对女性有什么最大的误解,对社会文化有什么最大的误导的话,那大概就是:

强奸会让她们爽。
 
《废都》里庄之蝶强占了柳月,《红高粱》里余占鳌强占了戴凤莲,大家都喜闻乐见的名篇《少妇白洁》是一代色情文学的标杆,女主人公白洁被七七八八的男人不知道强奸了多少次,总是惊恐-半推半就-开始享受的三板斧。

读着白洁故事长大的一代男性可能真的很难理解,强奸是犯罪而非前戏。

图/《红高粱》
 
作为读者,作为文学系学生,同时作为女性,我倒不认为文学作品就要承担什么教化的社会责任,也不觉得性别观念对于作者来说真的有这么重要,毕竟每个作者都一定有自己的局限。

但让我觉得不太舒服的是,男性作者对于女性的性体验如此轻慢且浅薄的误解,这种误解脱离现实的程度,让很多现实主义的优秀作品都变得差强人意、站不住脚了起来。
 
男作家所书写的“被强奸的快感”默认了一个规则:

女性不是自己欲望的主体,她们必须要借助某个男人才能打开情欲的开关、释放被禁锢的快感。

既然男性被视为天生的征服者,那女性的欲望当然要配合他们的强行插入才得以成立。甚至她们的快感也不属于她们,而是男性的战利品。

图/《天水围的夜与雾》

 
这种色情范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男人,他们从色情书籍和影片中学习性爱,可这些作品几乎无一不在教男人强奸,它们一遍遍地重复这些潜台词:她抗拒是在装纯、她身体里的荡妇等你揭开封印、过会儿她就开始爽了……
 
真可怕。
 
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作品开始重新反思这样的强奸文化,电影《小姐》中,除了两个女性互相尊重平等的旖旎床戏之外,还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借“小姐”之手给曾经压迫她的男性所写的信:

“请你转告他,没有女性是会从强奸中获得快感的。”
 
图/《小姐



写在最后

在任何一个国家,文学史几乎都是由男性书写。

这不是因为男性比女性更有才华或更擅表达,而是在父权制的框架与历史中,女性的受教育、表达、被看到的机会都被打压和控制。

好在,还是有很多女作家坚持在文学史上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从女性角度书写的女性,有更丰富的维度、了解和共情。

对于那些男性作家,我永远不会否认,他们确实有精彩的作品,以及不可被替代的文学价值。

但我更高兴,逐渐开始听到越来越多女性的声音。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


唐栗子


人间观察员,小动物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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