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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三争”践行动|延续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宜春市有力有序推进传统村落活化利用

宜春住建 2024-02-29



     传统村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无数中华儿女的悠悠乡愁,是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新路径,延续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

     一是资源挖掘常态化,让传统村落“留下来”。充分发挥宜春市历史文化悠久的底蕴优势,常态化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摸底,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不断丰富保护名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4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其中国家传统村落29个。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三轮传统建筑调查摸底,对未纳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畴,但仍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挂牌建档,确保应保尽保、一栋不漏。全市共调查登记950多处传统建筑。严格实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挂牌保护,严禁拆除、损毁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

     二是保护利用项目化,让传统村落“用起来”。坚持规划先行,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强化传统村落保护顶层设计。全市34个传统村落已基本完成保护规划编制。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投入一点、项目资金捆绑一点、社会资本投入一点、社会各界捐赠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近年来,全市共获得国家、省级财政支持0.5亿元,投入县级财政资金0.7亿元,吸引社会资金3.8亿元。丰城市对传统建筑采取农户保留所有权,政府和村集体20年使用权的方式,引进社会投资600余万元,修复传统建筑20处。统筹整合文物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市34个传统村落全部纳入秀美乡村建设范围,高安市新街镇贾家村获得上级文物保护资金678万元。在符合保护发展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制定保护项目实施近远期计划,分年度实施一批文物古迹、历史环境要素修缮,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防灾安全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项目,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保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让传统村落留住更多的村民,实现活态保护、活态传承。

     三是产业发展特色化,让传统村落“活起来”。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规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传统村落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观光、民宿、康养、文创等特色产业,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激发传统村落活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据统计,全市17个传统村落通过观光、民宿、康养、文创等多种利用模式,为传统村落内村民创造了增收机遇。6个传统村落纳入旅游景区范围,其中2个分别被评为3A级、4A级旅游景点;3个传统村落列入江西省乡村旅游点,其中1个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四是宣传教育多样化,让传统村落“立起来”。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全市传统村落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宜丰县天宝乡本土作家刘建华撰写的《天宝往事》小说获得江西省“五个一工程”奖;高安市新街镇贾家村入选全国最美传统村落;丰城市张巷镇白马寨村完成数字博物馆建设,为社会公众了解传统村落提供了重要窗口。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增强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来源:村镇科 毛三祥编辑:彭儒琲校对:冷晔馥编审:游为监制:孙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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