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它将成为“呈堂证供”
微信作为常用的通讯工具
已经成了很多人的日常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
表情符号也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呢
经检索裁判文书网,
2018年以来,
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
作为证据的案件,
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
2020年66件、2021年61件,
增幅明显。
那么,对于表情符号的司法认定
实践中有什么样的困难?
含义解读难度大
表情符号的表意解读具有较强主观性,缺乏统一标准,法院难以精准“翻译”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真实案例
如在广东地区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承租方刘某某在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屋,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表情符号。后双方就该表情是否代表达成加租合意产生分歧,出租方起诉至法院并据此主张承租方同意加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中,被告马某某因与原告刘某某发生矛盾,便通过微信向刘某某发送了多个“炸弹💣”的表情符号表达情绪,刘某某认为该表情系人身威胁之意,于是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某进行赔礼道歉,后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
犯罪暗语甄别难
部分“黄赌毒”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表情符号替代敏感词表达隐喻含义以逃避侦查。
真实案例
例如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中,犯罪分子潘某某先后创建4个聊天群,宣传和出售其自制的迷奸药、催情药等违禁物品,同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打击,潘某某在聊天群内与买家使用“糖果🍬”“酒杯🍸”等符号代指违禁药品并进行交易。
此外,一些犯罪分子直接将表情符号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以增加识别、打击难度。
真实案例
如某诈骗罪案中,犯罪分子打着微商的幌子,以抽奖为名引诱受害者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发送“剪刀石头布✊✌️🤚”表情参与猜拳游戏,之后利用作弊软件使受害者误以为自己取胜,“自愿”通过所谓的“中奖低价”购买劣质、假冒的名牌包包、化妆品等,涉及受害人900余人,案值720余万元。
效力认定存分歧
不同法院对表情符号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持不同意见。
真实案例
如广州中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认为,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不能仅凭表情符号而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故没有认定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系同意之意。
而厦门中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则认为,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符号应视为对对方请求的同意,并据此作出裁判。
此外,对具有中性含义的表情符号也存在不同理解。
真实案例
如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卖方将未结算款项明细通过微信发送给买方,买方仅回复“别说话🤫”的表情符号,一审法院认为买方未对结算款项进行确认,遂驳回卖方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则认为买方既未予回复、也未否认,应视为对卖方主张的默认,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
法条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以后在使用表情符号时要注意啦
涉及到各自利益的对话中
尽量使用文字表示
明确双方意思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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