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走失就说“贩卖器官,这才是掏心杀人
最近,“孩子失踪”成了一个热门话题。
尤其是,江西15岁男孩在校园里蹊跷失踪,因为情节离奇、进展曲折以及其他因素,一直在网络上有很高的热度。
孩子丢了,父母自然是万分焦急,想尽各种办法予以寻找。我和大家一样,表示同情,也给予关心。
距离孩子走失已经过了40多天,目前,省、市、县三级公安已经成立联合专案组,进行刑事调查,家属也找来了搜救犬,发现了疑点,还有传胡的同学提供了证据,们只有静待结果。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关于事件的官方公告没有最新的了,但网上流言一直在传递。
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其中的几点真相,揭露一些网络流言或者说阴谋。
第一个阴谋,无知无惧,将“走失”“失踪”混为一谈。
江西高中生胡某事件中,引入关注的是“警察迟迟不立案”。
我粗浅地理解,“走失”是走了,失去了联系的意思;失踪就是失去了踪迹,找不到了。一个人失去了联系和找不到了还是有区别的吧,比如迷路了,离家出走了,被人侵害包括拐卖、绑架了,躲避世俗故意不与家人联系,其他特殊情况(如意外落水、掉坑里)等等。人走了,联系不上了,那就赶紧找啊,找了找了,找不到了,那才是失踪。
而且,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警方是有立案标准的,具体有七种情形,这里不赘述,可以自己查。而且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国社会救助研究院发布的报告《中国走失人口白皮书2020》显示,2020年我国走失人次达到了100万,其中“一老一小”占了相当比重。而2016年是394万人次(注意数字后面的单位是人次)。相比5年前,我国2020年走失人口减少近75%走失人口减少近75%。
第二个阴谋,制造留言,宣称“全国多名青少年失踪”。
不少网友包括一些自媒体搜集了孩子走失的消息,拼凑在一起,大肆传播,也不管是真是假(即使消息来源可靠,也不管孩子是否已经找回),甚至编造谣言,搞得人心惶惶。
这些天,广东、福建、天津等地的公安纷纷发布消息辟谣。广东普宁市就说:
近日,有不少网民在抖音号、微信群、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传播涉普宁出现拐卖青少年、贩卖人体器官等言论,被不明真相的网民大量转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经相关部门核实,未发现我市存在舆论反映情况。网络上关联我市的3名失联青少年,此前经由公安机关工作和社会热心人士协助,均已分别被找回。
还有,歌手任贤齐曾经转发帮忙寻找的小孩也找到了,只不过……
第三个阴谋,掏心杀人,炒作“器官贩卖”。
随着未经证实的“多名青少年失踪”传播,有人就顺势炒作“器官贩卖”。海视局就看过这样一篇文章。表面上是支援江西男孩,实际上是在渲染“贩卖器官”的言论。
可惜了,他为自己“辩护”过程中中,引用都是10年甚至20年前的数据资料,即使引用了几个近几年的例子,也是把发生在全球的事说成“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真是论述完整,滴水不漏!
最后,我说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家长应关注孩子心理变化。孩子走失,男孩身上有没有什么异常?目前来看,家长、学校对这方面谈的太少,甚至家长、学校都闹得很僵了。毕竟是青春期的孩子,又是疫情期间,超长时间的封闭,加之高中课业压力本来就大,需要各方高度重视。其他家长也要提个醒,特别是如果孩子长期寄宿学校,应该格外关注。内向、跟妈妈通电话说想哭、带走录音笔……,江西高中生显然心里有难言的压力。
第二,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孩子失踪地方是一片小树林,外有大面积的山林,没有路灯,是一片监控盲区,而有监控的,监控视频又“被动过手脚”。这一切,让家属和孩子的矛盾激化,家属甚至喊出了“操场埋尸案”。这所学校在内部管理上的缺失,值得所有学校重视。
第三,我们应尊重法治,并给警察时间。当地已经提级调查了,事件回到了法治轨道。家属找律师寻求帮助是对的,我们需要尊重警察的专业,给他们一些时间。
期待有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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