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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上午,曾轰动一时的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开庭审理。时隔4年9个月,这件事情重回公众视野,是否属正当防卫,真相呼之欲出。2018年7月17日清晨,白银市高湾镇一王姓家人为了让自家种的西瓜能卖个好价钱,长子王爱文开着自己贷款购买的微型货车,带着父亲王军宏、弟弟王爱武去200多公里的兰州卖瓜。之前,他们也来过兰州,因为瓜品质好,每斤能卖到1元以上,比家乡高到两三倍。但很不巧,当晚王家父子就遇到了巡查的城管,这次城管要求他们停止卖瓜、警告驱离。1多个小时后城管又回来了,要收缴王家人的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缠打,最后城管报了警。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了,城管离开,警察要求王家人第二天派出所接受处理。第二天上午,城管依照要求去了派出所,但王家人却没去,他们去了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继续卖瓜。等到11点,得知被王家人依然在城区卖西瓜后,十余名城管队员到达该处,双方再次发生冲突,血案就此发生,城管一死两重伤。
血案发生后,舆论高度关注,但碍于案情复杂和疫情影响,案件至今才开庭审理。经过一系列调查和三次精神鉴定,3月27日法院裁定挥刀打人者弟弟王爱武患精神分裂症,中止审理。城管执法是否正当、瓜农是否正当防卫,成为首次庭审的辩论焦点。在长达11小时的庭审时中,检察院以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从犯起诉哥哥王爱文,而王爱文的辩护律师表示,事发路段为村内路边,并非城管正当执法的范围,“不仅收秤,还上来就打人,当庭播放的视频看得清楚。”因此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网友对此事的讨论异常热烈,很多人为“好律师”的“仗义直言”点赞,很多人支持“英雄”瓜农的“正当防卫”,也有网友列举了那个时代发生在瓜农与城管之间的其他血案。临武瓜农死亡事件。2013年7月17日,湖南临武县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与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生争执,突然倒地身亡,即临武瓜农死亡事件,亦称临武县“7.17”事件。同年12月27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涉“瓜农案”的临武县城管工作人员廖某某有期徒刑11年,袁某、骆某某、夏某某有期袁某、骆某某、夏某某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正阳城管被杀事件。2016年7月28日,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发生一起血案,水果商贩张国友与妻子在真阳镇油厂十字路口西侧路路边北贩卖西瓜时,与当地前来执法的城管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肖某等工作人员要对张国友电子秤予以扣押,争执中张国友持西瓜刀将城管工作人员李某刺伤,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2月1日,该案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国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张国友限制减刑。直到此次事件,这是公开报道的第三起城管与瓜农之间的血案。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临武瓜农死亡案发生后,官媒新华网就曾发表评论评《愿“瓜农之死”成城管暴力执法终点》,可是河南、甘肃的悲剧还是继续上演之中,当年甚至有报道说郑州城管骑打瓜农。
在此之前,据南方周末2013年公开报道,2000年以来,媒体广泛报道的公民在城管执法中死亡的案例就有16起,5起追究刑责,5起未予追究刑责,个别刑罚情况不明。未追究刑责的,主要是尸检和其他证据表明,某些人自身有疾病。5起追究刑责的案件,4起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没有案例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基层法院判得轻,中级法院判得重。尸检报告中有“因外力诱发XX病发作而死亡”判断的,城管承担的刑责往往较轻。比如,2008年1月7日,41岁的湖北天门某公司老板魏文华对城管执法录像,被发现后遭群殴致死。根据湖北省公安厅会同公安部法医专家作出的尸检报告,魏文华是“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最终,20多名城管中有四人被追究刑责,分别获有期徒刑3-6年不等。
2011年5月3日,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居民周晓明被城管围殴致死,尸检报告称,被害人“死前情绪激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厮打等应为本例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三名城管分别获有期徒刑3-11年不等。
扒出这些充满血腥味儿的历史黑幕,并无他意,只是想说,城管与瓜农的恩怨当了了!因为一旦纠缠开打,双方都是受害者。还有,吃一堑长一智,必须承认,对比以前,现在的城管已经改变了很多,不仅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在人员素质、执法改革上也有了很大提升。一些地方城管还积极改进执法理念和模式,通过“微笑执法”、“柔性执法”、“智慧执法”等创意,试着拉近与民众的距离,改变百姓对城管的印象,日常生活中也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的城管帮商贩买菜、卖瓜,该肯定的还得肯定。而且,每个人,不管是谁,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城市管理首先是城市建设与管理,其实才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没有了野蛮执法、暴力执法,不还是有简单执法、过度执法吗?最让人觉得滑稽和可恨的是,一些城管执法的时候,往往打着“创建文明城市”的旗号,让人无法接受。撕春联、打商贩,床上充电、临时工干的……今年类似的新闻已经多次发生了(点击蓝字阅读)。难道真没人管得了城管?当然,城管可能在市政基础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幕后”工作,比如建了一个便民菜市场、划了一些免费停车位,等等,很多人不一定看到感觉得到(恰恰需要充分肯定和大力宣传),但这并不妨碍百姓对城管执法甚至城市管理的诟病。为什么老百姓依然感觉“查占道”、“管小贩”、“收东西”“贴条罚款”这些就是城管的主业?老百姓对城管职责的习惯性认知,正好说明城管“为民”执法和“服务”商贩的理念缺失,要赢得百姓认同还有很大空间。而不见了粗暴执法暴力执法,但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自我抑制的态度收敛,并未触及“城管是什么”、“城管为什么”的问题实质。在百姓眼中,城管依然是“官”,有些时候又像……,城管虽然看起来很和善,但很多人还是对其没有好感。再回到现实和开头。张掖那位店主问的非常好,“创城的意义是什么,文明城市文明在哪里?”采取不文明手段管理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文明。同样,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不重视普法宣传,不能做到法理与人情的统一,不能主动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怎么可能得到执法对象的理解?又如何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标本兼治?最后,写一段最高领导人2019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作为结尾: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微信推送排序规则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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