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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作战期间和战后的烈士善后工作是怎样的?

2018-01-02 军人档案馆

找战友:第36期


1979年2月17日-1979年3月16日中国对越南发起29天的自卫还击作战。此战为中国自身的战略安全创造了难以估量的长期价值,意义重大。但中国军队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根据昆明军区后勤部编写的《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工作总结》,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共有6,954名广西、云南前线参战的解放军、支前民兵民工牺牲,成为革命烈士。翻开历史资料看看当年国家对烈士抚恤善后工作情况,正令人感叹。


对越自卫还击战期间和战后,各部队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烈士遗体、遗物的搜寻、登记、处理。特殊情况施行先临时在阵地掩埋、再取回安葬的做法。所有的烈士遗体,都要运回国内,逐个登记、洗浴,单独墓葬。部分烈士遗体丢失在战场,所以后来烈士陵园有许多烈士衣冠冢墓。


特殊情况施行战场就地掩埋,战后找回再殡葬的做法。对牺牲烈士遗体做好身份登记,由军工运回处理。战后烈士遗体由所在部队临时安葬 。图为女兵在靖西烈士陵园祭拜战友。


要涨工资了,上士10120元,

四级军士长12420?

建国后,参加过哪些战争的军人

可以列为民政部门优抚对象?


1979年5月中旬,参战部队回撤回国归建以后,全军战后烈士善后处理工作指导性文件下达,对战后烈

士抚恤善后工作在全军全国展开。


基本做法是:以团为单位设立烈士灵堂,灵堂内放骨灰盒,悬挂烈士遗像。设置庄严、科学,以防产生消极作用。烈士灵堂要指定专人守护。部队归建后,各单位要以团或营为单位开好追悼会。追悼会会场内不放烈土骨灰盒,不挂烈士遗像。


根据中央军委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战后烈士善后处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其标准为:部队给付牺牲战士每位450元作为一次性抚恤,排、连干部每位烈士550元,如有抚养和赡养义务存续,其抚养,赡养费每月不得超过烈士本人的工资总额,营,团干部650元,如有抚养和赡养义务存续,其抚养,赡养费每月不超过烈士本人的工资总额。师级干部800元,抚养和赡养费用不受上述条款约束。各位烈士家乡地方民政补助的费用,视地方情况而定,有个别烈士确实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补助额度达到1万元,但绝大多数烈士家属是没有得到规定以外的任何补助。


2018,退役老兵的10条新期待,

同意的请转起!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调整军人、

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

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财事[1979]第9号

民发[1979]第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局、民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予以调整。现将新的抚恤金标准列表附后,请与本通知一并转发。

  新的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自1979年2月1日起实行。凡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在1979年2月1日以后牺牲、病故的,他们家属的一次抚恤金都按照这个标准发给。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在1979年2月1日以前,1950年12月11日《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公布以后牺牲、病故的,其家属如果尚未领到一次抚恤金,仍按1955年制定的标准发给。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在上述1950年公布的三个条例以前牺牲、病故的,不论其家属曾否领过抚恤,都不发给一次抚恤金;生活有因难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优待补助;烈士家属未领过烈属证的,经过一定手续,可予补发。

   

        过去有关牺牲、病故抚恤的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都按本通知执行。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表


单位:元

军队职级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职级

牺牲抚恤病故抚恤
师职或十三级以上干部中央机关司(局)长、副司(局)长,省级机关局长、副局长,地区专员、副专员,以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或行政十三级以上的干部。700600
团职或十四级至十七级干部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处(科)长、副处(科)长,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相当上述职务的其他干部,或行政十四至十七级干部。650550
营职或十八级至二十级干部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科员,县革委会局长、副局长,公社革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相当上述职务的其他干部,或行政十八至二十级干部600500
连排职或二十一级以下干部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办事员,县、公社革委会一般干部,或二十一级以下干部。550450
班长、战士级工勤人员500400

参战民兵、民工470370


1979年1月8日


两山轮战,为什么要派出

15支侦察大队轮战?


按照通知精神,在烈士善后处理中,军、师、团专门成立了烈士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各级由一位副政委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处理烈士的善后事宜和疑难问题。


每个小组按地域划分,实行分片包干处理,其处原则是必须同烈士家乡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并一同要见到烈士本人的家属及近亲属,告诉其亲属烈士战斗和牺牲的过程,将立功证书交到烈士亲人手中,把烈士遗物送交家属并逐一清点后留下收条,交付烈士生前部队发给的补助金并留下收条。听取烈属们的意见,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善后的其他事宜由烈士的家乡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完成。


“ 引荣节哀,化悲痛为力量,为。。。。。。”哪个时代烈士通知书通用句子。


令人感动的是烈士善后处理中,除各位烈士家乡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通力协助,大力帮忙外,特别是各位烈士的亲人及近亲属那种顾全大局,深明大义的精神,着实让人感动,可怜的烈士母亲们,当看到儿子部队来人得知孩子牺牲,在撕心裂肺的恸哭后,表现是那样的坚强和大气凌然,既理解国家,又理解部队。


烈属中有相当一部分提出唯一的要求,就是把烈士的兄弟姐妹送到原烈士所在连队。师、团对他们给予了力所能及的照顾。烈士李日进15岁的妹妹李一平,接过哥哥枪当兵参军。


很多烈士家乡是在农村里,家庭非常贫困,但没有一位烈士母亲及近亲属提出过政策以外的任何要求,实际上他们的困难可想而知,在烈士善后处理中,得到了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的烈士家属的理解和配合。这就是我们伟大的人民,伟大的母亲,天下最善良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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