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单位不为员工开设公积金账户,最高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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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不缴纳公积金有何后果? 深度剖析:公积金为何必须缴纳? 后期公积金是否会取消? 企业五险一金难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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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明确单位不为职工个人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最高可罚5万元!
不缴纳公积金有何后果?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督促单位依法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特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通知主要对三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予以了明确。
(1)第一种行为▼
首先,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且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提醒:当未建缴存登记职工人数超过30人时,就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2)第二种行为▼
单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但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具体处罚基准上,当未建开设账户职工人数超过4人时,按照规定,就将被处以4万元或5万元的罚款。
(3)第三种行为▼
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强调,若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再次出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管理中心将按照最高档处罚标准从重处罚。
公积金为何必须缴纳?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拖欠或者欠缴。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后期公积金是否会取消?
前段时间,国务院发布意见,提到可以通过改革公积金制度,将其和年金相结合,形成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
住房公积金不按规定缴纳的风险不可忽视,一旦被查,不只罚款,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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