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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功能:你喜欢的人,拍了你一下。

程一&云晞 程一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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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过往,不惧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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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微信又更新了新功能:拍一拍。

 

双击一下好友头像,头像就会抖动并有文字提示。


这个功能,作用相当于“在吗”这两个字。


 

新功能一推出,又在微博掀起一阵热议。

 

很多人都说,这个功能花里胡哨的,不实用。

 

近千条留言里,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这个功能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以前想找他却不敢,现在有理由了。”

 

拍一拍你的头像,说一说我的喜欢。

 

就算不回复也不要紧。

 

只要你看到了,我的喜欢就有意义。




刻骨铭心爱过的人,是不会遗忘的。

 

就算他现在不在你身边,你们也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就算你删掉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信息,包括曾经熟记于心的那串电话号码和生日数字。

 

就算他的身影已经淡出你的梦境,你也不再轻易向旁人提及有关他的一切。



但是,他的模样、他的名字、他这个人,你还是印象深刻,忘不掉。

 

午夜梦回时,你还是会喊出他的名字。

 

灯火阑珊的街头,你依然下意识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

 

一句话,一句歌词,一句台词,都能让你瞬间想起他。

 

他的人已经消失在你的世界里,他的模样却不时浮现在你的脑海中。

 

后来你遇见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

 

甚至连新喜欢的人,都长得像他。




真的会有人,偷偷喜欢一个人很久。

 

没有勇气去联系,但依然默默喜欢着。

 

一次心动,一生心动。

 

一眼误终身,一眼一万年。


 

我认识的黄姐姐就是这样。

 

2010年,她在上海因为参加世博会认识了一个人。

 

见到那个人的第一面,她就沦陷了。

 

本来她是武汉人,当时只是去上海玩。


后面因为那个人,她辞职去了上海,一呆就是很多年。

 

据我所知,那个人也很喜欢她。

 

但由于一些现实原因,他们一直没能走到一起。

 

我本以为知道彼此没有可能之后,黄姐姐会放下他,然后接受别人。

 

她没有。

 

从2010年到2020年,她爱他爱了整整十年。

 

这十年来,喜欢她的人排长队,家里给她介绍的相亲对象也数不胜数,可她一个都没正眼看过。

 

去年在上海和她见面的时候,我问过她:“为了他,等了十年,值得吗?”

 

她笑了笑,跟我说:

 

“既然喜欢了,就别问值不值得。”

 

那天吃饭的时候,她给我看了她手机。


在她的手机里,锁屏壁纸是他,解锁密码是他的生日,聊天背景是他,朋友圈背景墙是他。

 

连微信号,都是他的名字缩写。

 

但她对他的喜欢,只能藏在心底。

 

她不敢联系他,也许是知道彼此不会有以后,又或者是没有那个勇气。



或许吧,

 

真心喜欢过的人,再多看一眼还是会心动。

 

就算见不到面,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

 

哪怕只是远远看着他,也心满意足。

 

喜欢他,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时间越久,越上瘾。




有人可以喜欢,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就像那句话说的:

 

“有些人光是遇见,就已经很幸运了。”

 

连林宥嘉都这样唱:

 

“有一个人能去爱,多珍贵。

 

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

 

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有人可爱,光是想想都很美好。

 

而为爱勇敢,也是一种勇气。


 

分享一个在豆瓣上看到的故事。

 

女生暗恋男生很多年,从他们高一同班开始,女生就对男生暗生情愫了。

 

为了吸引男生的注意,女生常常故意做错题,然后去找男生为她解答。

 

答题的方法她都会,只是想近距离多看看他。

 

那时候男生很受欢迎,生怕心上人被别人捷足先登。


女生暗戳戳写了一封接一封的情书塞到男生的抽屉里。

 

还偶尔假装公交车坐错站,只为可以和喜欢的人多呆一段时间。

 

哪有那么多机缘巧合,有的更多是处心积虑。

 

本来她有机会可以向男生告白的。


但就在她做好了一切准备要行动的时候,她得知其实男生已经有女朋友了,就在他们隔壁班。

 

高三最后一年拍毕业照那天,她特意买了一本同学录,传遍全班后终于换来了男生的联系方式。

 

告别仪式那天,她拥抱了整个班级,才有勇气也跟他讨了一个拥抱。

 

毕业后很多年,她对男生一直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一次同学聚会上,他们见面了。

 

时隔多年,她对他心动如往昔。


 

其实她早就听说他分手了,但一直不敢开口,怕被拒绝。

 

可想想又不甘心,就这么错过太可惜了。

 

于是,她又鼓起勇气表白了。

 

听完她的表白,男生说了一句话:

 

“你再不开口,我就要行动了。”

 

原来,他也在默默喜欢她。

 

对的人,兜兜转转终会重逢。

 

对的感情,弯弯绕绕还是可以延续。

 

真的有人会喜欢你三五年。

 

也真的有人,会反反复复喜欢同一个人。




徐志摩在他的诗集中写过一段话: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遇到你,哪怕世界荒芜,我可以做你的信徒。

 

为你摇旗呐喊,当你的不二臣。

 

毕竟,不管最后怎么样,你的出现便已经在我的世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的生命,因你而完整。


所以啊,如果有喜欢的人,那就大胆地去喜欢吧。

 

爱不到结果没关系,拥有过就够了。

 

当然了,还是希望你可以所爱有所得。

 

愿你十七岁的喜欢,可以成为七十岁的欢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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