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共读一部经典好书,满足你的知识渴求。
「人物传记精华领读」栏目开启第3年,未来我们会在持续提炼人物传记精华内容的同时,新增心理、影视原著、社科、现代文学等多领域共读书目,为你带来更加新颖、沉浸式的阅读体验,激发你对人生的深度思考。
这一次,我们读的是资深律师吴杰臻的作品《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涉及离婚冷静期、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过错赔偿、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正如吴律师所说,“我不是来歌颂美好,也不是来散播焦虑。我讲黑暗,是希望你们遇到它的时候,不会束手无策。需要凝视的深渊,我都帮你们看过了。该走的路,你们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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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阅读吴杰臻的《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升级增订版。
昨天我们读到了彩礼中的三大门道,了解了彩礼中的核心要素与盲点,那么,嫁妆这件事,又会有哪些盲区呢?
让我们开始今天的阅读吧!
嫁妆,是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虽不如彩礼复杂,但如操作不当,也很容易变成共同财产,在嫁妆这件事上,容易出现五大盲区:很多人先登记结婚,后摆喜酒,而父母往往在喜酒前把嫁妆给女儿,所以,时隔几年后,如果他们要离婚,此时,要证明那笔钱是嫁妆就颇为困难。尤其是有些父母喜欢拿现金给女儿,此种情况下,根本无法证明款项来源于父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笔钱被分割。为了避免这个坑,我建议先摆酒后领证,如此一来,父母顺着风俗在摆酒前给嫁妆,也就成了婚前赠与。大家先来思考一个问题:婚宴当天,你们收到了很多金银首饰,忙前忙后的你们会把这些东西放到哪里呢?大概率会交给婆婆保管吧,给她保管后,第二天你会主动跟她要回来吗?大概率不会吧。当有一天,你觉得金银首饰全部放在她那儿,似乎不是很妥当,但你也很难开口跟她要过来吧?直到你们闹离婚,你想去拿这些金银首饰,婆婆否认,那么上了法庭,你也无法证明这些首饰在哪里,自然也就无法分割。所以,早早把属于自己的金银首饰拿回来自己保管,最为妥当。大家继续思考一个问题:假如你家给你20万现金作嫁妆,你会存在哪里?显然,你不会存到丈夫的卡里,你会存到自己的卡里,那么,这张卡大概率也存了男方给的20万彩礼,如此一来,你就有40万元在同一张卡里。接下来,你用25万元买房,10万元买车,5万元用于准备婚礼,此时,万一结不成婚了,彩礼怎么退?房子可能会升值,车子一定会贬值,对方会坚持认为其给的20万元用于买房了,所以要分房子,此时,就很难分清20万元彩礼和20万元嫁妆的用途,因为他们已经混同在一起了。由于房子太贵,很多父母喜欢送车给女儿当嫁妆,如果女方没有车辆指标,可能会用上男方的指标,用他的名字购买和上牌,这会有什么坑呢?离婚时,女方跟律师说,丈夫名下的车辆是她的嫁妆,但没有证据,这就很可能成了男方的个人财产。因此,遇到这类情况,双方就应该提前书面约定清楚车辆的归属,以免徒增事端。大家再思考一个问题,有些人家很有钱,嫁女儿时,还送了公司股权作嫁妆,结婚之后,这家公司发展得很好,原来股权只值100万元,现在要升到2000万元,丈夫能从中分一杯羹吗?毫无疑问,女方婚前拿到的股权是个人财产,可婚后增值的1900万元,争议就很大了。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女方不如选择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或让父母继续代持股权。说完彩礼与嫁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婚恋中的房子问题。在房屋价格大趋势不改的前提下和当前的婚姻制度下,婚前自己买房无疑是最划算的,然而,在人口出生率严重下降及人口持续净流出的地区,房价是否能持续增长,则需要用投资的眼光看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是用自己的婚前个人存款购买,包括自己账户的存款、个人凑的、父母资助的、他人赠与的钱等;如果婚前按揭购买,那么,离婚时,法院会把房屋判给购房人,购房人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的一半即可。婚后的收入是共同财产,无论以谁的存款还贷,都会推定为共同还贷。但实务中也会出现以下情况:女方父母每月打一笔钱到子女还贷账户还贷;女方父母动用其公积金为子女还贷;女方用嫁妆还贷;女方用彩礼还贷;女方用婚前积蓄还贷。此时,夫妻没有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无须补偿对方,也就是说,整套房子都是女方的,跟对方毫无关系。当只有一套共有房产时,法院往往会判给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因为,孩子更需要稳定的住所。当你拥有一套婚前按揭房时,法院就会将其判给你,如果有共同还贷,则只需补偿对方一笔钱。如果结婚后购房,那么这套房子写谁的名字?谁出钱?这些都要商量,不同的组合会带来不同的效果,非常复杂,操作不当,就会损失惨重。如果结婚之后,你的存款进进出出,婚前存款和婚后存款混用,那么,用于买房的婚前存款,很容易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出资。又或者,婚后购房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共同所有,也是一样的结果。如果双方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那么,请一方务必与另一方商量,根据情况而定:1.双方家庭均可以买房,宜各自按揭一套,双方均享受首套房福利。2.一方家庭富裕,另一方经济条件不足以买房,想买房的一方,应问另一方是否有买房意向,是各自买房,还是合资共同买房。3.双方经济条件均不足以独自买房,宜商量合资买房。4.如合资买房,建议协商各自出资比例和房屋份额,避免各自暗地里盘算对方。5.无论如何,任何一方都不应让对方出资装修,而应转化为购房出资款。6.男方在协商房屋份额比例时,可以考虑将相应份额换算成彩礼。7.房产证加名,可以约定为按比例享有的按份共有,不是所有加名均意味着一人一半,大家在商量房产证加名时,请勿激动。夫妻俩买了一套二手房,丈夫跟妻子说,反正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都是共同的,就不写你的名字了,妻子欣然答应。窗口工作人员给了很多材料让他们签署,其中有一张是放弃产权声明书,同意登记为丈夫单独所有,妻子根本来不及看这些材料,只是埋头一顿签字。事后,丈夫对房屋中介说:“这是我家的事,不要跟我妻子讲。”听完这个故事,我头皮有些发麻,这原本是一道行政管理手续,但若打起官司来,究竟是否会被当成夫妻书面财产约定,我也不好下结论,需要法院的最后判决。忽视了这一点,就等于把房屋的所有权置于不确定状态,破坏了婚姻安全。这正是由“婚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常识”所致。
电影《82年生的金智英》剧照
因此,除了婚前各自按揭购房,享受首套房优惠外,宜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夫妻两人名字,实现双向安全。另外,父母出资买房,在离婚时,也很可能会变成借款。离婚时,子女与其父母是利益共同体,可以随意补签借据,如果这种借据可以成立,那么,另外一方时刻都处于完全不可控的风险之中。为了控制这种风险,结婚的时候,就会要求出资方的父母以书面方式明确出资的性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更是强调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借别人的名字买房,要么是没有购房资格,要么是为了省点首付,要么就为了享受房改房的优惠。不分手还好,一旦双方闹离婚了,借他人名义买房的诸多问题也会浮出水面。结婚前,小明和小花都各有一套房子,结婚后,他们想买一套大点儿的房子共建爱巢,由于限购,他们不能买第三套房。小明跟小花说,可以借他哥的名字买,一人一半首付,按揭也两人一起还。小花当时一心想着与小明天长地久,况且,出资和还贷都有转账证明,不怕对方抵赖。可就在2017年年底,小花发现小明出轨自己的闺蜜,离婚是没有办法的选择,在谈及小明哥哥名下的这套房子时,小明一口否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明说,那是借钱给我哥哥买房,房子名字是我哥的,你别想分走。小花一怒之下,起诉到了法院,大家是不是以为小花应该能胜诉呢?虽然小花确实是借了小明哥哥的名义买房,然而,大量的实践证明,小花可能要“悲剧”了。首先,在离婚案中,既无法追加夫妻以外的任何人进来作为第三人,也无法处理第三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中小花无法分到这套房子,必须再跟第三人打一场官司。其次,小花起诉小明哥哥确认房屋所有权归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行不行?在这一点上,主流裁判观点是,物权以登记为准,因“借名买房”只是合同行为,不能因此否定物权登记。再次,小花若起诉小明哥哥依当初的借名买房约定,把房屋过户到他们名下,有没有机会呢?以广州为例,首先要到房管局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如果他们已经没有购房资格,就算有合同约定,法院也不会支持;如果他们有购房资格,也要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他们约定有权要求对方过户,否则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最后,小花唯一的希望就是要求小明哥哥返还购房款项,可是,一来依赖于当初是否有转账证明,二来依赖于对方就这些款项的辩解,三来房屋已经涨了3倍,当初花了50万元,现在也只能拿回50万元。这些还是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最好的结果,更多的案例中,出资购房的一方根本没有证据。2.不要贪小便宜,为了省那点钱就轻易用了别人的名字买房。最后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你的想象。3.如果真要借名买房,务必写一份完备的代持协议,包括房屋归属、返还房屋的请求权、房屋增值部分的利益归属和擅自处分房屋的责任等。4.所有出资款项务必通过银行转账完成,保留完整的证据链条。5.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鸡都买好了,还舍不得花钱买酱油吗?今天,我们读到关于嫁妆的五大盲区,以及婚恋中购买房子的相关问题,那么,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让我们期待明天的阅读吧!坚持阅读收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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