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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前男友打官司,把我逼成了婚姻律师

灯灯 十点人物志 2023-03-07


采访、撰文 | 灯灯

十点人物志原创


五年前,律师刘胜飞第一次处理婚恋案件,是因为妻子和前男友的天价“彩礼”纠纷。

在此之前,刘胜飞在法律行当泡了十七年,从未想过要做婚姻律师。在他的固有印象中,婚恋纠纷属于家事,是居委会大妈都可以解决的问题。

直到被动进入婚恋法律领域后,刘胜飞才猛然发现,近些年,轰动全国的婚恋大案、要案层出不穷,全国法院受理的婚恋诉讼案件数量年年激增,婚姻家事诉讼早已进入日益复杂的法律领域。

借由妻子被告的案件作为“契机”,刘胜飞转型成为了一名婚姻律师。这五年来,他处理的婚恋纠纷超过1000起,曾无数次直面婚姻中的不体面,现实的残酷,以及人性的曲折幽微。

前些日子,刘胜飞律师和他的妻子李湘接受了十点人物志的专访。我们试图从众多失败的婚姻中总结经验:每一个即将踏入或正处于婚姻关系中的普通人,该如何保护自己,保护对方,保护这段婚姻?

以下是刘胜飞的讲述。


妻子的天价彩礼案


结婚第三年,妻子李湘突然收到了前男友老陈发来的短信,要求见面谈谈。

我知道妻子的这位前男友,他是生意人,比李湘大十几岁,早年靠服装生意和炒地皮发迹。两人经媒人介绍认识时,李湘还在读研,正处于最困窘的时期——父亲生意失败,家里背着巨额债务,妹妹还在读高中,姐妹俩的学费都要靠李湘兼职打工去赚。

老陈对李湘很好,这让李湘觉得有了依靠。为了报答老陈的雪中送炭,李湘决心和他认真交往,同时在工作上尽心尽力地辅佐他。直到因为一次偶然,老陈已婚的真相败露,李湘这才明白老陈最初的“单身”人设全是谎言,两人不欢而散。

我们万万没想到,两人分手多年后,消失多时的老陈再一次出现,竟是为了要钱。

老陈声称,交往期间他在李湘身上花费了200万元,要求李湘如数归还。李湘气愤地告诉我,这纯属敲诈。老陈当年的确送了她一辆16万的小车,买房时帮她付了18万首付,可这两样加起来不过35万。我们向老陈提出愿意返还35万元,老陈却嗤之以鼻,显然不满足于此。

双方僵持不下,老陈便屡次去李湘名下的那套房子骚扰租客,强行撬锁闯进房子,还扬言不给钱就闹事,甚至给李湘发恐吓短信,说要来砸车子、泼硫酸、去她的工作单位发小册子。

我们报了警,在警察的压力下,老陈不敢再胡作非为,但他并未善罢甘休,转头就上法院起诉了李湘,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

收到传票,我和李湘都不意外,但看到“婚约财产”这四个字时,我却懵了,这是什么意思?

我在法律行当泡了十七年,之前主要在研究劳资纠纷,从未想过要做婚姻律师。由于案子小,单价低,加上家长里短的刻板印象,早些年,婚姻家事在法律细分领域一直处于鄙视链的末端,圈子里很少有律师愿意做这块业务。

刘胜飞/图源受访者


案子找上门来,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应对。我开始恶补这方面的专业空白,发现所谓的“婚约财产”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彩礼。李湘很委屈,老陈从未说过要和她结婚,这笔钱怎么就成了彩礼?


我查阅了十几个类似的案例,发现只要是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的大额财物(超过5000或一万元),法律都会直接推定为彩礼。除非白纸黑字地写明,这笔钱是没有任何条件的赠与,否则,不管双方出于什么原因分手,男方大概率可以要回。

这样规定,本意是为了抑制现实生活中高额彩礼的不正之风,防止骗婚,但是实践起来,却常常对女性非常不公平。

虽然过往案例的判决结果对我方不利,不过,老陈狮子大开口提出的200万也漏洞颇多。我和李湘四处搜集证据,证实了其中有160多万是老陈的个人花销,和李湘无关。而余下的部分,在彻底搞清楚婚约财产的法律原理后,我找到了三个突破口:

首先,普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分手三年内,老陈都没有要求李湘返还大额赠与,现在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老陈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其次,自打认识老陈起,李湘就一直在帮他处理公司事务,还帮助老陈申请到了500万元的企业资金。当时老陈承诺李湘,事成后,会给她10%的报酬,所以后来老陈替她付房子首付时,李湘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最后,双方并没有婚姻约定,这一点也是导致两人分手的主要原因,李湘在分手信中写得很明白。尤其是老陈当时已经身处一段婚姻中,他和李湘的婚约更是无从谈起。

我们拿出了完整详尽的证据,老陈理亏,在法庭上节节败退。为了不让他再来打搅我们的生活,我们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按照最初的想法,给了老陈35万元了结。

这起折磨了我们近一年的天价彩礼闹剧,总算是收了场。


成为离婚律师


妻子的彩礼案,给了我很大的触动。

在我的印象中,她一直是个很独立、很刚强的女人,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的。彩礼案发生那年,孩子还小,妻子尚在哺乳期。为了搜集证据,她只能抱着孩子四处奔波,情绪紧张起来,奶水都不太正常。

事后她和我说过,那时她心里非常害怕,害怕这场闹剧会拆散我们的婚姻,害怕职场上的流言蜚语,更害怕好不容易奋斗得来的平静生活会毁于一旦。哪怕自己的丈夫是律师,哪怕我们夫妻二人从始至终都是同仇敌忾的状态,她也依然每天在痛苦中煎熬,经常一觉醒来,枕头都哭湿了。

刘胜飞和妻子李湘/图源受访者

妻子的反应让我很心疼。虽然最后我们赢了官司,但过程中的焦虑、无助和愤怒,至今仍历历在目。

更让我觉得难受的是,女性在婚事案件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我的妻子只不过是谈了一场恋爱,分手多年后,不仅被索要巨款,名下的房子还被随意霸占,维权之路却如此漫长艰辛。光是代入女性的角度想想,我都感到恐惧。这让我想到,如果我能将婚事案件发展为自己的业务,同时帮助更多“李湘”,何乐而不为呢?

2018年,我正式转型为婚姻律师。妻子也辞去了大学老师的工作来协助我,负责心理咨询和调解的部分。

受理案件之余,我也会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做法律科普。我发现,大部分国人对婚姻法的了解程度,低得超乎想象。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在我的视频评论区,常常会有人提到一个词,叫做“自动离婚”。大意是说两个人只要分开多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我每次看到都哭笑不得。

还有许多当事人问我,是不是只要对方出轨,我就能让他净身出户?这或许是大众对婚姻法最大的误解。

出轨并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事由之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必须是“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偶尔的出轨,几乎是没有法律责任的。既不会被判离婚,也不一定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有关子女的抚养费,也存在一个普遍的盲区。有些女性带着孩子打离婚官司,往往希望争取到高额抚养费。实际上,法院判决的抚养费,通常是当事人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一般不超过50%。

我接触过一个叫小芊的单亲妈妈,她的前夫是个富二代,住1000万的豪宅,开200万的豪车,按理说财力很雄厚,应该有足够的实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男方受父母安排,在街道办找了份合同制的工作,月薪只有5000元。他在法庭上拿出工资证明,法官最多也只能把抚养费判到每月1500元,这就很无奈。

电影《82年生的金智英》

就算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老板,名下有企业,月入五六万,抚养费就能判到一万五吗?也不对。除了固定收入外,法官还会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普通人家抚养一个孩子的平均支出。拿广州来说,综合各种因素,往往法官判的抚养费最多不会超过6000块。

诸此种种,婚姻法中的门道还有很多,很大一部分是我进入这一行才了解到的。在这行干得越久,我越能感受到,婚姻家事诉讼早已进入日益复杂的法律领域。

因此,在前期工作中,向当事人普法,让对方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降低先前过高的心理预期,是所有案件能顺利推进的前提。


离婚并非易事


这些年,找我们咨询离婚的客户中,有90%都是女性。

想离婚的原因,主要是男方出轨,其次是家暴和感情不和。夫妻双方谈不拢,无法和平离婚,只能走司法途径,于是找到我们,寻求法律帮助。

虽然在情感上充分理解她们,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去法院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我国,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很严苛,“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裁判标准相当依赖法官的主观判断,因此很多法官不敢轻易判离。

比如去年轰动全国的湖南衡阳宁顺花案,女方受不了男方赌博和家暴的恶习,连续五年提起离婚,当地法院却五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直到案件在网上发酵,法院迫于汹涌的舆论,才最终判离。

湖南衡阳宁顺花案/图源网络

判决离婚有没有客观标准呢?有,不过证明难度很高。

举个例子,法定离婚事由中,有一项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听上去好像很容易证明,事实却并非如此。要如何证明分居?如何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何证明分居时间满两年?在同一屋檐下分房、分床睡都不算分居。

只要有一方不承认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那就要有两年前的吵架证据,两年前离家出走的机票、火车票等交通证明,还要有两年以上在外租房的合同、每月交租金和水电的转账记录等等。

除了难度大,耗时久也是离婚诉讼的一大痛点。很多夫妻闹到法院去,两人都带有情绪,一人要离,另一人偏偏不肯离,非要和对方耗着,一来二去,两三年就过去了。中间还要经历一审、二审的复杂程序,两人对簿公堂,势必会互相攻击,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孩子来说,都是巨大的伤害。

电影《婚姻故事》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通常会建议当事人先调解,最好不要去法院解决问题。其实很多女性遇到丈夫出轨,虽然生气,但对于是否要走到离婚那一步,内心是很挣扎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

今年,我们帮助很多女性写了婚姻保障协议,至少写了一两百份吧。协议里一般会通过设计多个复杂的条款来规定,如果男方下次再出轨,家里的房子、车子都会在法律上直接归女方所有。

通过白纸黑字的协议,对过错方形成约束,多少会有一些震慑作用。就算男方下次再犯,两人的婚姻真的难以为继,离婚时也可以根据这份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分割财产,让女性在离婚时获得更大的财务保障。


理想的婚姻,是钱归钱,爱归爱


成为婚姻律师的这五年,也是见证人间百态的五年。

我见过屡次遭遇家暴后仍选择维系婚姻的妻子,见过艰难向孩子生父追讨抚养费的未婚妈妈,也见过为了离婚不承认亲生女儿的父亲。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后,我和妻子将八个真实的婚姻故事,详细地记录在了《离婚律师都知道》这本书中,希望看过的人,能在婚姻这条路上少踩一些雷,绕过一些坑。


有人问我,每天面对别人家庭中的鸡飞狗跳,触碰人性中的幽暗和残酷,还会相信爱情,相信婚姻吗?坦白讲,之前团队里的年轻律师办过几个案子后,都不想结婚了,说不知道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幸运的是,我和妻子的感情没有受到不好的冲击。相反,见识过太多失败的婚姻后,我们对现状很知足,每天都生活在对彼此的信任和欣赏当中。

我和妻子深入地讨论过,为什么我们的婚姻能保持一个相对幸福的状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都和原生家庭进行了彻底的分化。

我是广西人,李湘是湖南人,如今我们在广州生活,从地理位置上就和原生家庭有一个切割。同时,我们的父母都很穷,文化程度也不高。我是农村出身,李湘的父亲破产,我们俩从毕业以后就没有拿过家里一分钱,反而一直在无条件地贴补家里。双方的父母在我们的小家庭里话语权很弱,这就保证了我们俩的主导性,任何事情都是我们俩做决定,遇到冲突,也不会想去寻求父母的情感支持。

但是对于现在大部分年轻人来说,这是很难的。如今年轻人在大城市买房结婚,有多少人能不依赖父母的支持,自己付首付呢?为了还房贷,就要工作,那么生了小孩后,是不是还得请双方的父母过来帮忙带孩子?往往很多案子中,夫妻双方没什么问题,婆媳矛盾很大。

婚姻中最美好的品质,是夫妻双方同心同德,互相忠诚,荣辱与共。但现实生活中太多物质层面的考量,会让婚姻没有那么纯粹,这也是无法避免的部分。

日剧《最完美的离婚》

所以,在我看来,理想的婚姻,是钱归钱,爱归爱。当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人走进婚姻,尤其是两个家庭已有财富积累的情况下,一定要考虑爱情以外的财务风险。哪怕彼此绝对信任对方,也要对进入婚姻可能造成的权益风险有充分认知,而且要互相为对方考虑,主动为对方消除风险。

前不久,有一对情侣,结婚前主动来找我们帮忙拟定婚前协议。两人是大学同学,感情很好,男生工资高,女生家境更好。两人计划买房,把各种细节都列入了协议里,比如女方的父母愿意多出100万付首付,男生就主动承担了婚后还房贷的义务,万一之后感情出了问题,走到离婚那步,房子如何分配会更合理,也都在协议里写好了。

我和他们多次沟通,觉得两人心态很好。大家事先把问题摊开来讲,感情就会很纯粹,哪怕后面走不下去了,也是好聚好散,不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撕破脸,闹得无法收场。

做了上千起业务,见过了形形色色的婚姻问题后,我觉得婚姻更像是一个容器,让夫妻双方在其中经受考验,锤炼品质。

如果两个人都想在婚姻中各自索取好处,那么一定会失望,甚至会绝望。因为你会发现,婚姻不仅没办法满足你的欲求,反而会让你承担更多责任。只有真正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充分达成共识后再进入婚姻,婚姻才可能如我们所愿,成为情感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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