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元留存收益要创造一美元市值? 别误会了巴菲特的“一美元原则”
【对于股东来说,我们认为将收益保留只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公司所保留的每一美元收益至少应能创造一美元的市场价值。
只有当企业有合理的前景时,才应保留不受限制的收益,这最好有过去的历史成绩佐证,或是有对未来深思熟虑的分析。
只有当保留的收益创造的增量收益高于一般股东自行运用所生的效益时,保留才是必要的。】
老巴的一美元原则广为流传,基本上都理解为保留一美元要创造一美元的市值。
这个理解不算错,但买椟还珠。
很多人甚至去回测,一个公司某个时期留存的利润是否能够达到一美元原则,这其实就有点刻舟求剑了。
老巴这个一美元原则,强调的是企业留存的每一美元都能够为股东创造出超额收益,这种情况才应该保留。
也就是说,重点是最后一句话。
老巴说这段话的背景是1980年代,美国通胀高企。
1984年美联储基准利率都高达8.5%,当时市场上有很多超过10%利率的优质债券。
有些企业的ROE低于10%,这在老巴看来,企业应该尽可能的将利润分配给股东。
因为股东可以轻而易举在市场上找到超过10%收益率的安全投资。
实际上老巴在1984年股东信对这一原则进行了详细解释:
在这里,老巴用的词是 market value ,而不是market capitalization,前者是市场价值,后者是市值。
这里的market value,是将每一美元都当做一笔资本,企业有义务将发挥出这一资本的价值。
与其说留存的每一美元都能创造一美元的市值,母宁说留存的每一美元都能创造出超额的回报率。
而这些超额回报率的结果,中长期会反映在企业的市值上,显示出留存一美元创造出超出一美元的市值。
那为什么在传播中人们倾向于将老巴的这个一美元原则理解为增加一美元市值呢?
主要是因为人们很难去精确的分辨企业的每年留存收益到底是不是去投向了高回报率的地方。
人们只好退而求其次,通过采用计算一个时期留存收益总额与市值增长的关系来衡量企业留存收益的应用情况。
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退而求其次的操作却忘了老巴这句话所强调的核心。
实际上老巴自己就批评了这种方法:
举个例子,茅台在历年的经营中留存了很多利润,无论你用五年还是十年来回测,茅台都能轻松跑赢老巴的一美元原则。
但是茅台留存的利润是都投入到企业经营再扩大了么?
显然不是,茅台将大部分钱留在了账面上,给到了财务公司,这部分留存的钱,并没有创造出每一块钱的市场价值,实际上对股东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害。
如果用市值增长和留存利润比较,茅台非常游戏,但这显然与老巴“一美元”原则所强调的核心相背离。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利用老巴的“一美元原则”指导投资呢?
首先,一个公司如果中长期市值增长没有超过累计留存收益,那这种公司肯定是不符合老巴原则的,需要排除掉。
这种企业在财务上的表现往往是ROE比较低,业务盈利能力堪忧,市值经常在净资产附近晃悠甚至低于净资产。
其次,一个公司即使市值增长超过了累计留存收益,也未必完全符合老巴“一美元”原则的核心。
我们还要看,企业将留存的收益,投向了哪些地方。
像茅台这样,虽然没有全部投向高回报率的方向,但毕竟老老实实放在账面上没有浪掷,考虑到其顶尖的商业模式,我们也能够接受。
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嘛。
具备优秀商业模式的公司,即使不能将资金全部妥善利用, 只要其ROE长期保持在优秀的水准,没有明显的下降,投资人就不必过于担心。
明显的好,和明显的烂,投资人都好处理。
最让人纠结的是那些处于中流的公司,一方面这些企业能够勉强满足市值增长超过留存利润,但另一方面也确实将相当多的资金投向了低回报率的方向。
这在财务上会表现出一个一般的ROE,收益增长的同时可能ROE反而走低或者保持在一个很一般的水准。
这就看投资人自己如何抉择了,这和投资人的风格、机会成本有关。
对我个人来说,这些企业,即使便宜,也还是尽量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