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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的《辩论》 |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晚清预备国会论辩实录(修订版)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晚清预备国会论辩实录(修订版)》
商务印书馆2022年8月出版


修订版说明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一书自2011年初版以来,受到了学界同道的不少好评。本人自知,其间错误肯定不少,必须修订。更重要的是,为了对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有更真切的了解,需要尽可能回到现场,去补充更多的原始资料。举例来说,议员们在议场开会之际,跟议员讨论、表决有关,可能当时就由秘书厅油印之后分别摆在议员们案头的一些文字材料,对于理解会议表决本身及其对当时政治、社会的影响都非常重要。在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刚开始议事之际,即有议员提议:“每次会议未开会以前,凡关于该议案之应备参考各项,均油印好,先行发给,以便预为研究,俾兹讨论。”换句话说,缺乏这些基本材料,当时的议员无暇提前探究,议事质量会大打折扣,而我们今日可能更无法了解其议论的背景、表决通过与否的意义和价值。而这些材料,理应集中保存于资政院档案里,或者散见于当时报刊或随后印刷出版的相关书籍中,但读者查找起来不太方便。遗憾的是,近几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资政院档案卷宗一直在电子化过程中,没有对外开放,且没有较为靠谱的具体开放时间;即便能开放查找了,可以合理想见,自近代以来战乱频仍,所保存下来的档案也会残缺不全。
鉴于此,自2011年以来,我开始留意并搜集整理相关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的原始资料,然后将这些资料以脚注的形式加入《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的相关正文,希望能对读者较深入了解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会议的具体情况有所帮助。本次修订版所加入的相关资料,包括议员、政府特派员、院外立宪党人士向资政院大会或行政衙门提交的说帖、陈情书、审查报告等,还有跟资政院议案相关的谕旨等。
《孟子》一书云:“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速记录》既为二百议员在资政院大会所发言,今人观其言,则不可以不知其为人之实,故需考其生平履历及其行事之大略。故我根据近些年搜集到的相关资料,先对议员简介进行了较多的增补和订讹的工作;继而考虑到政府特派员亦不时参与会议发言,也理应知其生平涯略,故撰写了政府特派员简介。惜时间久远,资料散失,政治动荡,道路崎岖,不少议员和特派员,限于所搜集的资料,已消失于历史长河中,其生平已不可考。
总之,这些新增加的资料总计将近50万字。除了这些新增加的资料外,本修订版还对初版的文字错误进行了订正。尚需指出,因为资料散佚,特别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资政院卷宗没能直接看到,一些原计划要注释的资料没能查到,因此这次修订版还有其缺憾。因不知开放资政院卷宗档案研究的确切时间,故我不愿意继续等下去。毕竟新补充的资料尚属可观。
 李启成

内容简介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是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1911年9月24日—1912年1月11日)42次全体大会的会议原始速记录,没有任何删节。
资政院是晚清政治社会的主角,是立宪派参与君宪的最高峰,朝廷集中力量予以对待,各大报刊连篇累牍报导其会议记录、议员动态以及议案评论,从而获得全国注目。
资政院有力推动了由专制到立宪的政法转型,有下述开创性贡献:(1)是我国第一个国会性质的机构;(2)开民意代表参与中央政治之先河;(3)民意机关首次弹劾政府,要求其负责任;(4)民意机关对国家财政收支主动审核,成立第一个全国性预算案;(5)民意代表参与议决基本法典《新刑律》总则;(6)会议程序取公开平等讨论、一人一票和多数决,打破了数千年个人决策的专制传统;(7)所组织的政党为我国公开合法政党之始;(8)议决宪法性文件《十九信条》;(9)选举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催生了第一个责任内阁。这些开创性贡献,涉及近代民主政治生活的主要方面。

校注者简介
李启成,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中国近代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著有《外来规则与固有习惯》《晚清各级审判厅研究》《中国法律史讲义》《中国法律思想史》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近代史研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法制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专家推荐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真实、鲜活地记录了旧邦新造之际新旧思想交锋的众生相,是故上世纪60年代初就有学者撰文提醒学界重视这一记录,80年代一些海外学者不惜远渡重洋寻找它。整理者费20年之力,将这一记录点校、注疏,嘉惠内外学界,功莫大焉!         
——李贵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近代中国社会由专制迈向立宪的政治转型期中,资政院缔造了诸多新猷,《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最具直接史料价值,而透过李启成教授的审慎整理和点校,益彰显其高可读性。
——黄源盛(台湾政治大学教授)
李启成教授通过艰辛的考证和注疏努力,有效还原了晚清资政院的场景,为读者提供了一幅活的历史图画。这种做学问的方式很苦,也最能经得住时间考验。作为学术同行,我对作者的这份学术努力充满敬意。 
——王人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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