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比稿:TO 比,OR NOT TO 比
编辑:毛毛@TOPYS
可能你的朋友圈也被小小刷屏了。
前几天,21家独立创意公司联合就“付费比稿”发布倡议声明,主张建立比稿费基础规则,以实现广告创意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全发展。倡议书提出,包含两项以上内容产出的整合创意,应收取含税比稿费10万元,而单个核心创意内容则宜征收含税5万元比稿费。
图片来源:天与空|谢谢那些愿意为提案付费的伟大客户
对于这一次的倡议书,人们广泛关注,但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敢于发声是个好的开始,创意人的心血应获得合理报酬;而质疑者则认为,理想很高远,但执行有难度,噱头大于实质,且对甲方来说并没有约束力。
我们节选了“半个广告人”陈野和“广告圈外人”罗易成关于此事的部分观点,或可一窥当下“比稿费”的尴尬。
陈野
文案 / 公众号NewbeeRen作者 / 已出版小说《贵圈》
1.
有能力收比稿费的广告公司早就收比稿费了。没能力收比稿费的广告公司再怎么倡议也不会上船的。人家忙着求生存呢。
2.
实际上就算是这21家“中国独立创意公司”,据我所知也不是都能说到做到。有的是说一套做一套,有的是做做姿态。说到底,在于某个比稿的预期收益有多大。
3.
想要提升行业自尊的话,不如先从别叫客户爸爸和别管自己叫广告狗开始,这个比较好执行。顺带提一句:与其跟同行大谈道德问题,某些人不如先提升一下自己的职业道德。
4.
不揣摩发起人们的动机,但我觉得这事儿最后顶多就是21家中国独立创意公司搞的一个联合推广。这就是一个观念广告campaign,仅此而已。
5.
十万元和五万元两档比稿收费标准,我不明白是怎么定出来的。两刀切,没有实际指导意义嘛。如果是几十万级别的比稿,光是组织比稿就能把预算花差不多了。几千万乃至上亿的比稿,收这点比稿费是不是又太少了一些?如果是真有心收比稿费,难道不应该按项目预算的百分比来收比较合理吗?
6.
4A公司最早其实是一个价格联盟。当时为了防止同业恶性低价竞争,一些美国的广告公司走到了一起,达成统一收17.5%的代理费的协议。如你所知,这个价格联盟多年前就不复存在散成蛋清了。事实上,business is business,历史上任何行业的价格联盟,最终无不在利益面前,以组织崩溃同业反目告终。更别说倡议这种没有任何约束力的登高一挥了。
7.
其实主要并不是甲方觉得创意不值钱,而是如今大多数甲方的采购制度,就决定了他们不会为比稿付费。除非你能让甲方看到超额专业价值。
8.
提升自己专业能力和其他议价能力(比如掌握某种资源),才不会被甲方欺负。
9.
与其倡议付费比稿,不如建立热衷组织无诚意比稿的甲方黑名单。不过这个工作有谁能做呢?行业垂直网站吗?等它们不以收费发软文为主要盈利模式再说吧。
10.
现在广告业最大的危机并不是比稿没钱收。而是越来越多的人才流去了甲方,越来越多的甲方设了in house部门。更长远的危机,或许是人工智能。
11.
广告公司们不妨扪心自问一下:我的价值在哪里?我的存在空间在哪里?
罗易成
“共同成长”创始人,专注于传播中国民间手工艺的“中国守艺人108匠”计划发起人
广告业的行规一定不是甲方给破坏的,一定是广告公司与广告公司之间恶性竞争而造成。
今天的声明只是个开始,接下来应该还得发“拒绝拿回扣”、“拒绝为客户垫资”,这样一步步地让一些有能力有操守的广告公司可以体面地坚守自己的专业。
参与此次倡议的公司之一天与空在今天发表了一份“感谢信”。除了感谢那些愿意为提案付费的甲方,又重提了付费比稿的重要性。
有意思的是,在这封洋洋洒洒的感谢信末尾,天与空提出,付费的提案我们会尽全力去完成,但如果遇到那些我们超级想做的case,不付钱我也会扑上去。
图片来源:天与空|谢谢那些愿意为提案付费的伟大客户
吃瓜群众也很困惑,如果倡议者自己也觉得可以为了“特别想做的案子”破例,那“不接就活不下去的案子”、“能给我比稿资格就不错的案子”等等等等……等等,我们刚才在倡议什么?哦不,在“道德绑架”什么?果然有一种“倡议刚开始两天,后路就已经在施工中”的感觉。
当然,这些都是“别人的看法”。不如回顾一下本次21家独立创意公司的联名倡议书原文,然后告诉我,你怎么看。
/今日互动/
那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