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哲学史丨施杜里希 :孔德的实证主义原则和思想发展的三阶段论
实证主义原则
孔德所采用的实证主义这个名称就已经表明,他是摒弃形而上学的。实证主义的原则就是从实在的、确实的和“实证的”东西出发,它排斥一切虚妄的、无用的、不确定的形而上学的东西。那么,什么是“实证的”和确定的东西呢?现象!实证主义把哲学和一切科学都限定在现象世界之内。我们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首先,我们必须接受那个以现象的形式而存在的既定现实;其次,我们要遵照一定的原则对这个既定现实进行整理;再次,我们要根据已经认识到的规律去预见未来,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Savoir pour prevoir! (为了预见而求知!)这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意义所在。弗朗西斯·培根也持这样的观点,孔德就把他尊为自己的伟大导师。
追问一个事实的“本质”或追问它的“真正的”原因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考察这个事实与其他事实之间的关系。人们试图确定某个事实之所以产生的条件,并根据类推法把两个类似的事实相互联系起来。在前一方面,我们把那种恒常不变的关系称为概念,在后一方面,我们则称之为规律。
那么“解释”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孔德提出这一问题。比如说,重力是什么?“尽管人们试图确切地知道,宇宙间的这种引力以及地球上的物体的重力究竟为何物,但是,即使是那些伟大的人物们也只能是用一个东西去解释另一个东西,他们要么说,引力只是一种普遍的重力,要么说,重力只是地球的引力。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是这样的权衡……没有人要求再往前走一步。”
这是一种无所顾忌的同时又是令人沮丧的结论,他把从洛克到康德的所有认识论理论家们的努力无情地否定了。positiv这个词在德语和法语中都可以做各种不同的解释。我们称实在的东西是positiv,其反面是非实在的;我们也称有益的和有用的东西是positiv,其反面是无益的和无用的;此外,确凿无疑的确定的东西我们也称之为positiv。如孔德自己所指出的那样,以上的三种含义对实证主义来说都是适合的。实证主义不仅遵循实在的既定事实,不仅遵循社会的实用性原则,实证主义还遵循毋庸置疑的确定性原则,它与过去的那些形而上学的无休止的争吵是格格不入的。
思想发展的三阶段论
实证主义给哲学赋予了新鲜的内容,这就是孔德的三阶段论。他认为,人类的思想发展必须经历三个阶段,不管是就单个人的思想而言,还是就整个人类的思想而言都是如此。根据孔德的理论,“我们所有的认识都要依次经过三个不同的阶段:神学阶段,或曰虚构阶段;形而上学阶段,或曰抽象阶段;科学阶段,或曰实证阶段”。
在神学阶段,人类的精神试图探索万物的内在本性、最初原因和最后目的,一言以蔽之,人们相信能够获得绝对的知识,于是人们就去追求这种绝对的知识并自以为能够拥有它。人们不是根据模拟推理的原则解释事物的真正的变化过程,而是按照自己的逻辑,认为事物的每一个变化过程的背后都存在一种特殊的生命意志。
神学阶段本身又可细分为三个阶段。在最原始的阶段,人认为每一个客体都是有生命和灵魂的(泛灵论);在第二阶段,人把万物及其变化都归因于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认为每一种自然现象背后都有一个主宰的神灵——海神、火神、风神等等(多神崇拜)。在神学阶段的最高阶段,人用一个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神取代了众多单个的神,于是便产生了一神论。
形而上学阶段只是神学阶段的一个变相。在这一阶段,人们用抽象的力量、概念和实体代替了超自然的(众神的)力量。如果人们能够认为所有单独的实体都是一个唯一的可称之为“自然”的普遍实体的造物并视其为一切个别现象的根源,那么,在这里也就达到了一神论的最高阶段。
在第三阶段,即在实证阶段,人们终于认识到,一切意欲获得绝对的——不管是神学的还是形而上学的——知识的企图都是徒劳的。他不再探索宇宙的起源和目的,不再求知隐藏于各种现象背后的内在原因,取而代之,通过观察和运用理性思考,他努力去认识存在于既定现实中的内在规律性。在实证阶段,“解释”也就只意味着,从个别现象中推导出普遍规律。如果人们在这一阶段能够用一个唯一的实在解释所有的个别现象,那么,孔德理想中所追求的最高目的也就实现了。(比如万有引力理论,比如爱因斯坦的统一场理论。)
首先,这种三阶段论适用于人类的整个思想的发展。其次,它也适用于每个人的个体发展。“我们每个人回忆自己的历史时,岂不记得自己在主要的看法方面,曾经相继经过三个阶段,在童年时期是神学家,在青年时期是形而上学家,在壮年时期是物理学家吗?”
再次,它也适用于个别科学门类。所有的科学最初都充斥着神学概念,后来又被形而上学的思辨所统治,最终便达到了成熟的实证科学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