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哲学史丨施杜里希 :结束语
对于这最后的一章,我选了五个问题范围:人的概念——语言——认识与知识——我们应该做什么?——大脑、意识和精神。我之所以这么做,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主题的意义,而且我同时还想证明,今日之哲学若想取得成果就必须与经验科学紧密合作。我希望,读者已经明白了我的这个意图。
我也意识到,还有其他的一些主题也需要人们用类似的方式加以考察。比如上帝这个主题就属于这个范围,因为从整个思想史以及当代的孔汉思(生于1928年)和约翰·麦基(1917—1989)所讨论的问题来看,情况确实如此。虽然爱德华·威尔逊相信:“是否存在一个宇宙论的上帝,一个宇宙的创造者(如那些自然神论者所认为的那样),这个问题总有一天会得到确认的,或许我们甚至会得到一个关于上帝的明确形象,只是我们今天还无法想象而已。”不过我并不相信这一点。
另一个科学与哲学可以相互协作探讨的主题就是时间。鉴于迄今为止的相对论、量子论和宇宙学已经停止了对这个宇宙之谜的进一步探讨,所以我也不相信,在指日可待的时间里,时间之谜(歌德在他的《普罗米修斯》中说,时间不仅是人类的主宰,而且也是众神的主宰)能够被揭穿。约翰·塞尔也支持了我的这个意见,尽管时间对于我们的意识起着关键作用(我们的意识始终是在时间中自我延伸的),但是塞尔面对时间问题还是觉得无可奈何,他说:“有两个主题对于意识是关键的,但是关于它们我只能说很少的话,因为我对它们的理解还不够充分。其中第一个主题就是时间性。”
我倒是更愿意相信,通过科学家与哲学家的共同努力,另外一个主题——迄今为止它一直是哲学家们保留的领地,它和“精神”一样看上去都是自然科学难以进入的领域——或许会变得更加明朗起来,我指的就是自由(意志自由)的现象。在这种积极的期待中,我通过胡伯特·马克尔而得到了精神上的支持,他问道:“什么东西使得人类从灵长目动物到人的自然进化历史的生物过程变得如此无与伦比,以至于他能够产生出一种本质,即他觉得他在自己的行为上有选择的自由,至少在客观范围内,他看上去有自己做决定的自由?”马克尔认为这个问题原则上是“可以研究的”。即使我们的感觉——我们觉得自己能够在特定的处境下自由做出决定——被证明是一种幻觉,那么这种幻觉在它的形成条件上也需要一种自然科学的解释。因为——如马克尔所说——即使我们长久地没有能力解释主宰实在世界的因果律的束缚与不容推卸的内心的道德自由的感觉之间的矛盾,我们仍然能够去研究,我们的本性是如何向我们打开了一扇自由的大门。如果生物学也需要我们对最高的精神能力和灵魂的自我经验发表意见的话,难道这应该作为一种还原主义而遭到拒绝吗?在马克尔看来不应该——因为“当人们解释实在性的来源的时候,实在性并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