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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移民局发布公告,在线申办签证等业务
蒙古国移民局4月12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提醒在蒙的外国公民可通过在线的方式,申办签证和居留许可证延期等相关事项。
公告指出,鉴于从4月10日至25日,实行严格的禁行措施。在此期间,需要申请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证延期等相关业务的在蒙外国公民、企业法人实体和组织机构等,可通过在线的方式办理。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申请A、T、O和B类签证;
2.延期临时签证;
3.所有类别的居留许可证续签服务等。
办理网址:www.evisa.mn。关于具体的服务信息和办理说明敬请登录蒙古国移民局官方网站,或者网址http://mn.immigration.gov.mn查阅。
鉴于部分读者朋友们可能对蒙古国的签证和居留许可证的分类不了解,故再普及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蒙古国居留许可证的主要分类:
因家庭原因居留:GB-1、GB-1F、GB-2;
因工作居留:HG、HG-F、SH、SH-F、О、ОF;
因投资居留:Т1、Т1-F、Т2、Т2-F;
因公居留:А2、А2-F;
因留学居留:S1、S1-F、S2、S3;
因私居留:H1、H2、H2-F、H3、H3-F、H4、H5。
二、蒙古国签证的主要分类:
“D”类签证:外交签证。主要是发放给持有外交护照的外国公民和持有红皮联合国通行证的联合国官员及工作人员。
“A”类签证:公务签证。主要发放给持有公务护照且为因公旅行、居留的外国公民和持有蓝皮联合国通行证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官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持有普通护照在国际组织工作的外国公民及其家属;持有公务和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应本国国家政府、地方自治机构和在国家大呼拉尔拥有席位的政党之邀请访问蒙古的;根据政府间协议、协定来蒙古的持公务和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持有公务和普通护照的外国及国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
“T” 类签证:发给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处的管理人员;
“O” 类签证:发给通过非政府组织、国际人道组织来蒙的外国公民;
“B” 类签证:发给因工作来蒙的外国公民;
“S” 类签证:发给来蒙留学、进修、实习、科研的外国公民;
“J” 类签证:发给来蒙旅游的外国公民,不分护照种类;
“HG” 类签证:发给根据劳务合同来蒙工作的外国公民,不分护照种类;
“SH” 类签证:发给通过宗教机构来蒙,居留的外国公民,不分护照种类;
“TS” 类签证:发给已取得在蒙古国侨居许可的外国公民;
“H”类签证:发给因私在蒙居住者的家人及应私人邀请来蒙外国公民,不分护照种类。
蒙古国移民局咨询电话:1800-1882;93141009(工作日08:30-17:00可拨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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