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镇江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统一工作安排,镇江市司法局将对2020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颁证范围
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本批次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
颁证时间
统一发放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9:10-11:30,下午2:10-5:30。具体安排如下:
三
颁证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8号镇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侧5号窗口。
为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安全发放,请领证人员在规定时间段(见上表),前往规定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
相关要求
1
根据司法部规定,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领证人员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来颁证现场,经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颁发,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扫描和首次登记。
2
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人员,需提前与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说明原因后,可预约在指定的调整时间段(见上表)由本人领取;不能在统一发放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由镇江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临时代为保管,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尽快领取。
3
因仍值疫情防控期间,领证人员领证时应根据江苏省、镇江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保持等候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凭号依次领取。
咨询电话:0511-87055261。
稿件: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采编: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