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电梯里猥亵女童:告诉孩子,这个世界上真有禽兽!
文 | 米粒妈 (公众号 米粒妈频道)
看到一条新闻简直气炸:变态尾随两名女童,在电梯里实施猥亵;
两个小姑娘多次想走出电梯,被变态强行拦下;后来电梯门打开之后,变态看见有人等候,快速逃离,两个小姑娘被吓坏了,出了电梯后紧紧抱在一起……
视频在网上传播得很快,网友都义愤填膺。根据微博@介休警方的通报,变态已被抓到。电梯里的几分钟,可能是两个小姑娘一辈子的梦魇。
侵害孩子的人渣,死一万次都微不足道。
我们尽最大努力保护孩子,可是恶魔,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把魔爪伸向无辜的孩子。
Part
1
谁在打孩子的主意?
性侵、猥亵孩子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恋童癖,一种是性饥渴、性压抑,长期得不到满足的人。
恋童癖是以未成年的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生理性偏好。有男性也有女性,男性居多。受害者以儿童为主,男孩女孩都有,包括3岁以下的幼儿。
千万别觉得恋童癖只出现在新闻或者电影里,他们很有可能就潜伏在孩子们身边。
去年,网爆微博大V、“创业之神”许豪杰是大尺度恋童癖网站创始人。在他的微博里,关注了300多个分享、贩卖恋童图片和资源的账号,有热心网友截图,让人触目惊心;
今年1月份,微博实名爆料,哈尔滨亿童幼儿园李梓豪,以招募淘宝模特为由,长期猥亵儿童;
被举报人的微博和QQ空间里,有大量猥亵儿童的照片:舌吻多名儿童、暴露儿童私处的照片,不堪入目。在这些状态下面,还有大批人点赞和评论。这些人都是跟他一样,以猥亵儿童为乐的恋童癖,他们互相传播猥亵照片和视频,想想就很可怕!
后来被多名用户举报,李梓豪被警察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明目张胆猥亵儿童,公然兜售、发布不堪入目的侵犯儿童的视频,除了丧心病狂,我想不到更适合的形容词。
然而侵害孩子,只是罪恶的冰山一角。
网友@肉呆大魔王翻译了一篇文章《一群变态锁定观看YouTube的孩童,我以前为他们工作》,看得我毛骨悚然:
文章里,主人公找了一份非常诡异的兼职,负责剪辑动画。包括他在内一共有7个动画师,他们负责处理影片,设计卡通人物,比如蜘蛛人,艾尔莎,海绵宝宝等等。
他们每个人只负责几秒的影片,而且互相不能交谈,也不能做自我介绍。
渐渐的,主人公发现这家公司有些不对劲。他经常会接到一些剪辑真人影片的工作,这些影片的内容恐怖而荒唐,影片的主角通常是小朋友,被虐待或者被注射不明物体,施虐的通常是成人;
观看这些变态电影的,是一些成年人。他们津津有味欣赏着孩子们被虐待,被侵犯的镜头。后来,主人公实在害怕,借口离开了公司。
文章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是里面提到的动画片,却真实存在:这些带有暴力、色情、恐怖元素,被“改装”过的动画片,在网上一搜一大把:
蜘蛛侠偷看爱莎公主洗澡;
一口烂牙,表情诡异的小猪佩奇;
不可描述的镜头,不要说给孩子看,就是成人看了也会觉得低俗恶心;
更让人惊悚的是,短片里有孩子出镜:捆绑、虐待、恐吓的场景,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这些经过特殊加工的动画片,在YouTube上大量传播;后来也蔓延到中国各大视频网站;去年经过披露,YouTube和腾讯、爱奇艺、百度等视频网站已经宣布把这些有毒的动画片全部下架,但是作为家长,我们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是什么人炮制这些动画片呢?BBC称,有人针对恋童癖的爱好,专门拍摄这些动画片,获取暴利。
还有一种说法,更加恐怖:
引用网友@肉呆大魔王的一段话:
“如果你看过《发条橙》,你应该对男主接受监狱”治疗“的过程有印象:通过让他不停地观看暴力视频,让他产生生理厌恶,出狱后即使被人欺负,也无法挥起自己的拳头了。”
给孩子洗脑:打你的朋友,切掉他们的头部,这很好玩;吃大便,喝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如果一个大人要给你检查身体,不要反抗,你看,动画片里蜘蛛侠不就是给艾尔莎检查过吗?
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一方面摧毁孩子的身体和心灵,一方面给孩子洗脑,摧毁孩子的心智……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这个世界,永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这句话,希望家长说给孩子听,也说给自己。
获得第8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和最佳原创奖的《聚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在美国,神父中恋童癖的比例是6%(其他人口中的恋童癖为1%),这些心怀鬼胎的神父利用职权,一步一步接近“目标”,施以侵害。
几位正义的新闻记者,锲而不舍地追求真相,在2002年,发表了600多篇关于神父性侵幼童的文章,仅在波士顿大主教区,就揪出了249名罪恶的神父……
影片中的原型,Geoghan神父,在30年里, 至少性侵了130个孩子……
Part
2
熟人作案比例高
还有一类群体,长期性压抑和饥渴,心理失衡,所以把邪恶的双手伸向孩子。
在美国,20%的美国儿童受到性骚扰,作案人通常是亲戚和朋友。
非盈利组织Darkness to Light 提供的教育资料《五步走,保护你的孩子》中建议,爸爸妈妈应该尽量避免让孩子与成年人乃至青少年单独相处,这样可以大幅度降低孩子被侵犯的风险。
2016年,新华社发布的《儿童性侵现状调查报告》中显示:仅2013-2015曝光的性侵儿童案就有968起,受害儿童超1790人。其中,大部分孩子被熟人侵犯。
这些熟人包括孩子的家人、亲戚,邻居和老师。
他们利用“熟人”的身份,轻而易举地取得孩子的信任;他们利用孩子的懵懂和天真,让孩子对性侵习以为常。
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的案件中,被侵害的女孩不满10岁,是这个家庭的养女;男青年公然将手伸进小女孩连衣裙内,轻车熟路、若无其事;旁随行的男青年的父母,在众目睽睽之下也没有制止!
小女孩没有反抗,表情自然,她可能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被侵犯!
被性侵的孩子,终生无法摆脱掉这个阴影。
林肯公园主唱Chester Bennington自杀身亡,年仅41岁;Chester 过去受访表示,从7岁开始遭到一名成年男子性侵,但却不想要寻求帮助,因为不想让其他人以为自己是同性恋,或者是说谎,进而导致这样的性虐待持续到13岁。
他后来和父亲谈及此事,发现该名加害者本身也是受害者,所以才没有继续追究下去。也因为这件事,他曾坦言多年来一直有想要轻生的念头。
出版了自传体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台湾年轻女作家林奕含自杀身亡。《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13岁女主角房思琪被补习班老师性侵,最终精神崩溃。
她始终无法想通,自己一直信任的老师,怎么会做出这样肮脏的事。她试着跟妈妈讲,学校有老师性侵同学的事情发生,妈妈却说:
“哪个女生这么小就这么骚?”
……
长期的忧郁和痛苦无法治愈,她能相处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被老师侵犯,一直被痛苦折磨,就连最亲密的家人也无法张口倾诉,为了让自己不难么难受,她甚至尝试爱上一手毁掉自己的人。深深陷入痛苦中,她无法与这个世界和解。
她之前在饭桌上问妈妈,“为什么我们家里没有性教育?”
妈妈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
林奕含走了,带着痛苦和遗憾。
缺失的性教育,对“熟人”没有任何防备意识,一步一步把孩子们推向危险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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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你嫌弃性教育太早
坏人不会嫌你家孩子太小
1. 性教育,父母是最好的老师
因为难以启齿,家长对性教育持回避态度。或者寄希望于学校,或者等待“孩子长大就懂了”,等于把教育的主动权拱手让出。
孩子不了解自己的身体,不了解关于性的任何秘密,好奇,迷惑,又不敢问家长,只好求助网络,得到的很可能是片面,丑恶,不健康的信息。
2. 性教育,再难张口也要张口
儿童性教育不是性活动的教育,而是性别意识的教育,是一种生活教育,以此增加儿童对身体的了解,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性教育”还包含男女有别、生命的出现、以及“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允许别人碰”之类的“防狼须知”。
或许家长认为“乳房”“阴囊”等等生殖器的名称难以开口,那是因为大人想多了。
在对性知识没有任何了解的孩子眼中,它们只是跟鼻子眼睛耳朵一样,是身体的一部分。
在《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中,有一段说得特别好:
事实上,孩子在我们的性健康教育课上能自然、大方地说出生殖器官的科学名称,而且年龄越小越自然。这种对生殖器官的正确命名,其实有着重要的意义。当一个身体器官的科学名称不能从大家嘴里说出来,这个器官结构和功能能得到正确的描述吗?能够得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吗?
下面这条新闻,着实让人痛心:因为害羞,不敢说出橡胶圈卡在自己的性器官上,被发现时,已经足足卡了50个小时……
3. 你嫌性教育太早,强奸犯不会嫌你家孩子太小
在恋童癖和猥琐男群体中,有一句丧心病狂的话,“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这句话源于我国刑法: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意思是,只要回报合理,犯罪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判三年,就赚大发了,判死刑也不亏!思细级恐,其心可诛!
父母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屏障,坏人的恶,就像深不见底的深海;千万别被善良蒙蔽了我们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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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惩治性侵儿童的罪犯
针对侵害儿童的罪行,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举措;
在韩国,对性侵儿童的罪犯,执行化学阉割:运用医学方法使男性的荷尔蒙发生改变,使其丧失相应的性能力,从而达到预防性犯罪的目的。
在美国,有过性侵儿童案底的人,会在护照上有标注;它将是跟随作案人一生,是永远抹不掉的污点;
根据梅根法案规定,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
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有时性罪犯还被禁止接近儿童聚集的场所。在佐治亚州,性罪犯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
在监狱里,性侵儿童的罪犯最臭名昭著,经常受到其他犯人联合制裁;
前文提到的,影片《聚焦》的原型——Geoghan神父,被同一监狱的犯人Joseph L. Druce活活勒死。
Joseph L. Druce在接受询问时承认,自己听见Geoghan神父在跟别人讨论,如何骚扰年轻的男孩;而 Joseph L. Druce自己,在年幼的时候也曾经被侵犯过。
他说,“我想成为教会恋童癖事件的终结者。”
巴西一名武术教练夏维尔,因为性侵一名幼童入狱;在监狱里大肆炫耀自己的经历,好像性侵一位稚嫩的小生命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被判入狱也无法让他反思自己的罪恶;
一起服刑的犯人忍无可忍,“既然法律无法做到,就让我们代劳吧”。
他们自发对夏维尔进行惩罚,让他遍体鳞伤,饱受摧残;每次医务人员把他的伤口缝好,送回监狱,其他犯人再拆开伤口,对他进行新一轮的毒打和折磨;
巴西没有死刑,日复一日的折磨让性侵犯生不如死,所谓天道好轮回,就是这个意思。
在我们国家,让性侵犯受到严厉的惩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儿童性侵案件由于一般发现时间晚,所以取证很难。有的家长认为“丢面子”,不愿意追究,让不少性侵犯逍遥法外;
其次,法律存在盲区。我国刑法规定:
犯强奸妇女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猥亵儿童罪,依“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应依“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根据现行法律,强奸罪只在受害者是女性时才成立,而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满14岁的男孩只能以受伤害程度定罪,如果没有受伤,侵害者甚至无法被定罪。
保护我们的孩子,我们普通人能做什么呢?
呼吁修改刑法,把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细化;
呼吁出台更加严厉的法律,增加犯罪成本,震慑性侵害的恶魔,使其感到忌惮;
可以参考韩国的化学阉割法,或者参考江苏省淮安市9家单位发布的《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制度》:强奸,猥亵儿童的被告人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一次犯罪,污点跟随终身,永远抹不掉;
利用互联网 ,让坏人无处藏身;
近几年,微博和论坛上揪出很多恋童癖,猥亵儿童的变态,比如许豪杰,比如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案,都是被网友发现,然后广泛转发,呼吁,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还有热心的网友,扒出人渣的个人信息,侵害儿童的证据,铁证如山;这样的“网络暴力”,越多越好!
最后,希望每一个孩子都生活在阳光之下。对于性侵孩子的人,一律零容忍!借用普京大大的一句话: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我们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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