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李健调研四川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让通航在四川境内更多的飞起来,形成可在全国推广复制的经验!

圈内新闻 通航圈 2021-05-30

2月19日,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带队赴成都调研四川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民航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西部战区空军、四川省低空办、西南管理局、西南空管局、川航集团领导等参加调研。

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座谈会上,李健对西部战区空军深厚的人民情怀和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四川省委省政府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全力推动低空空域改革和通航产业发展表示赞赏。李健表示,四川省低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卓有成效,为军民融合发展、低空空域改革和通航发展开辟了一块试验田。试点实现了低空空域管理机制创新,构建了由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军民航空管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军民融合管理新模式,实现了由业务部门多头审批管理向地方政府、军民航联合集中管理的转变,推动了通航产业由管控为主向放管服结合的转变。


李健指出,目前我国通航发展仍存在企业负担较重、行政审批环节繁杂、低空空域资源少、通用机场数量少等问题,需要各方去努力破除和化解。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及通航工作,李健要求:

  • 一要进一步大胆创新管理思路,寻求更大突破,让通航在四川境内更多的飞起来、运行起来

  • 二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固化推广试点成果,形成可在全国推广复制的经验

  • 三要加大媒体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四川省通航试点影响力,扩大航空覆盖人口,营造良好的通航发展环境。【这就是通航圈正在做的


李健希望试点参与各方要进一步勇于创新和担当,推动通航产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通航产业快速、有序和健康发展。


会上,西部战区空军副参谋长程晓健介绍了战区空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开展情况,肯定了各方在试点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民航局空管办从全国空域管理角度对四川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


座谈会前,李健一行还参观了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中心,并听取了相关单位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此前通航圈已介绍,2018年12月底,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首批空域和运行规则正式发布(见通航圈前文《重磅政策 | 《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规则(暂行)》正式公布》《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首批空域公布!低空目视自主飞行提前1小时报备 通道暂不对无人机开放》),首批划定“四点三片一通道”空域,首次提出试行“低空目视自主飞行”新模式。四川首批协同空域包括有三个协同管理空域和一条低空目视通道(包括连接线),简称“四点三片一通道”,其中,“四点”即分布于成都周边的龙泉驿洛带、都江堰安龙、崇州豪芸、彭山江口四个通航机场,“三片”为都江堰—崇州、洛带、彭山三片空域,“一通道”即指洛带—彭山低空目视通道。



附: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大事记

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

2017-2018大事记 


2017年    

12月23日  

国家空管委正式批复《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方案》,四川成为全国首个担负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的省份试点时限为2年

  

2018年    

2月6日

四川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立今年“三步走”的工作阶段目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实现年底新机制下首飞;

 

6月4日    

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6月27日    

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并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起“军地民”协调机制,这是全国首家组建的省级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构;


12月4日    

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该中心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模式,负责空域信息发布、通航计划申报、飞行动态监视等整套低空空域运行新流程;



12月上旬    

试点前期工作通过军民航相关部门的验收评估,具备新机制下首飞基本条件,计划于年底前择机组织首飞; 

 

12月18日 

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首批空域运行规则正式发布,首批划定“四点三片一通道”空域,首次提出试行“低空目视自主飞行”新模式;


12月24日

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满一年成功实现新机制下安全首飞(见通航圈前文《“来,说飞就飞”“首飞能否带动通航产业高飞?” 四川日报直击四川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首飞》),标志着我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工作迈出关键重要一步。


来源:民航局官网、四川日报、四川在线;通航圈综合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文章之观点,皆为交流探讨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众号作者也不负有更新以往文章观点之责任,一切以最新文章为准。用户根据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其他观点进行投资,须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平台综合编辑文章,转载本文请在作者处注明为通航圈,并在文首醒目位置注明“来源:通航圈(微信ID:tonghangquan)”,文末放通航圈二维码,侵权必究。

⊙部分图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投稿合作及商务合作:publicvoice@qq.com(欢迎您原创投稿)


通航圈:一个行业的跌宕起伏

欢迎通航圈内企业约稿、圈内人士投稿

邮箱:publicvoice@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