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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活动禁限带物品目录要来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通用航空活动禁限带物品目录>的公告》正在征求意见,7月7日截止

通航圈 2023-12-25
6月27日,民航局公安局发布通知,就其起草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通用航空活动禁限带物品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7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目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通用航空经营性活动。其中: 
一、 经营性定期载客运输活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旅客、参加空中游览、个人娱乐飞行(体验飞行等)、跳伞飞行服务的人员不得携带《目录》所列禁、限带物品登机或进入机场控制区。如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旅客因个人自用需携带《目录》所列限带物品中的锂电池, 应当提前申报,经短途运输企业同意后方可携带。 
二、 经营性不定期载客运输活动(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的旅客,不得携带《目录》所列禁带物品登机或进入机场控制区;需携带《目录》所列限带物品的,应当提前申报,经运营人同意后方可携带。 
三、 除上述活动之外,开展其他类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运输部、民航局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人员所携带物品原则上不应超出本次飞行活动任务需要。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全文:
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民航局网站。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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