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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的政治秩序

新少数派 2022-03-1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叙拉古之惑 Author 二哈耶克




文:叙拉古之惑

来源:叙拉古之惑(ID:xulaguzhihuo)


弁言


如果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因为它们都属于秩序的一种形式,一种特定的面向。


这些年来,我是经历过无数的微信群。虽然不是对每个群都会倾注关注热情,但也是能有所感知的。现在一个群大则500,小则可能也上100,思索群治的有序良善的秩序,这其实也是一个“理想国”式的政治思考。正如我加入一个哲学群,他们的群规序言开头就是这样一句:“这里不是谁的群、不是谁的领地,这里是大家一起练习自由的地方,是成就每个人自治的城邦。


这当然不是过家家的游戏,群的构成和政治构成的基本要素都是人,所以小处亦可窥见大政治。


当然,本文中所讨论的“微信群”需要有所限定,它不是那种同学群或者家族群,更不是那种工作群,因为这类群都延接到现实秩序,存在利益纠葛和身份型设,那就没有办法模拟洛克那种的政治秩序建构。


具体的说,我所讨论的微信群,其实主要是一种宽泛的文化群、学术群。通常情况下,这种群的构成是彼此陌生的,没有太多的群之外的外力因素干扰,而且群员起码具备了一些政治生活参与的公共意识。这多少接近一个超大公共空间政治实践的模拟状态。


本文首先分析一下各种类型的微信群中群规的作用力问题,之后通过微信群治理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做一下现实政治的引申性讨论。


正文


微信群是否属于私人财产,这个我说不准,得请搞民法的人来判断。但就群空间生成上来说,群主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任意的决定群员的去留,也可以封闭群的进入,并且确定群内容的主题。群主是一个实质上的主权者。但是建群的简易性,又决定了群主的在对于群员处置问题上不能过于随意,因为在竞争环境下,一个桀纣式的群主很容易使得群员的流失。所以,群主需要审慎的运用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主权。


就我的观察,群一般可以划分归纳分为两种,其中一种是丛林状态,有群而无治:群主拉完人就完事了,群员构成鱼目混杂,参差不齐。这种群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基本缺乏交流,链接党横行,群员彼此之间缺乏一个共同体的政治目标,属于无政府状态。身处在这种群中,就如人就是一种无机的嵌入,有无群规已经不重要,因为根本就没有管理者。在此不做讨论,因为这不属于人类社会的运转模式。


还有一种群就是本文所关注的城邦式的群:长时间内有固定的群员,互动密切,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熟悉度,能够就一些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的观点交流,群员之间致力于某种秩序的形成和维护。不过纵是如此,这类群也存在很多不同的类型。


卡里斯玛型:也就是“超凡魅力群主”所建的群。这种基本上都是粉丝群,比如某个公号建立了一个粉丝群,群员构成基本都是某原创作者的粉丝。


这类群虽然构成来源基本属于陌生群体,但因为存在群主这个认同公约数,使得群内部的认同度比较高。群内部即使出现纠纷,因为群主的威信高,容易调节群员之间的意见分歧。这类群秩序稳定性可以由群主的卡里斯玛属性得到保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群中,一般不会出现社会契约论式的群规,群主是绝对的主权者。


共和型:在超凡魅力型对立面的,自然有很多相对无知无识的群主,但这种群主往往具有星探式的眼光和秘书长式的协调能力。他们中不少人也热衷于组群。


在本文所限定的微信群中,往往是知识产生权威。这种卑之无甚高论的群主所建的群中,权威往往不是群主,而是那些知识最渊博,思想最深刻的卡里斯玛群员。因此这种群主就是弱主,出现这种学不匹位的情况,弱势群主不同于卡里斯玛型的微信群,往往会明智的采取一种契约论式的建构手段来弥补自己地位的正当性缺失,制定出来的群规将群主和群员的言行都做了明确的限定,这就变成了共和型。规模稍微大的一点的弱主共和群,群主甚至不得不依赖一个管理联盟来巩固自己的合法性(大约和猩猩大王要找两个伙伴差不多)


康德主义型:由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群,性质上迥异于之前所提到的两种类型,群主身具学识,虽然不鹤立鸡群,但也不缺乏地位的正当性。相对而言,在这种群内,群员的地位非常的均衡。


这类群虽然也有群规,但基本上会形同虚设,这倒不是说群员无视群规,而是大家本身人设的缘故,在言论表达上具有理性克制的自觉。虽然未必都是康德主义者,但以基本上会遵守理性自律行为范式,对于群己关系有过充分的自省。这无疑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政治秩序,不过现实世界上中很难找到。


哲人王型:这种类型从群的建构上来说,和一般的卡里斯玛型非常类似,都是由一个学识具有超凡魅力的人所建。最大的区别在于,哲人王的群的群主和群员关系属性是网友关系,较为平等,而不是卡里斯玛群群员那种偶像和粉丝之间那种不对等关系。


哲人王型的群规通常情况下,也不会采取契约论式的建构立场。在维持群内秩序的手法上,依照一般的习惯,或者群主本身的智性即可应对。


以上四种类型,是我多年来对于群的观察所留意总结出来的。之所以划分出这四种类型,是我所关心的是群治的五个核心要素:本体认识参与度认同度同质性决断(T人)


就人类史上的民主秩序而言,一直存在着两种形成路径:政治人类学和政治哲学。前者在一些游牧部落中和早期的城邦制国家中经常可以看到一定范围内的民主决策。这当然不是政治哲学发达的结果,而是共同体内部本身达到了一定程度均势结构。如果寻求协作,那么只能诉诸于民主制度。虽然我不否认政治哲学的建构路径也存在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我看来,如果没有政治人类学上的那种现实性的均势结构的话,那么其实政治哲学的建构秩序也是非常脆弱的。


正如我所列举的几种案例显示,卡里斯玛型和哲人王型的群,基本上不会采取一种社会契约论式建构路径,群是群主的私产,群员对于群治上并没有太大的话语权。反之,在弱势群主中,群员的话语权的权重就非常可观,甚至不乏大闹天宫式的顶撞,搞得群主非常狼狈。所以,一个群是否接受社会契约论式的群规,很大程度上是看群主和群员在学识上均衡关系。


换句话说,人类近现代以来更为平等性的社会关系和制度建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产关系决定阶层或者族群对比的均衡性,才趋向于更平等,如果一旦这种社会条件被破坏,极有可能会打破我们现在所认为的那种普遍的、规范的、理想的政制。


对于一个群而言,认同度和参与度是这个群的兴衰的最为重要的因素。认同度取决于群聊天的质量,但是说起来,认同度和参与度并不是一个可以混淆的概念。就是说,认同度高所带来的关注度,并不必然导致正相关的参与度。比如说,卡里斯玛型的群,事实上就是一种场域性人格不平等的关系,虽然粉丝愿意关注这个群,但并不意味这粉丝都愿意唯卡里斯玛群主马首是瞻的围着转。也就是说,不平等的人格关系,会降低参与的积极性。反之,一个平等的群,群员在言论上更为自在和随意,那么参与度就会更高。不过过高的参与度也不见得是好事,因为发言质量无法保障,为了避免这种过度的参与,浪费屏幕资源,群又需要树立几个卡里斯玛的群员,来压制表达的随意,减少无脑言论,当然这是一个自发形成的竞争淘汰机制。人类不平等一定会引发一场悲剧,但是太过于平等也会拉低政治议题的质量,从而变成一场闹剧。


这些年来,虽然经历群无数。但是至今给我印象最深刻,触动最大的还是一个校友群。2016年美国总统杯友尽辩论赛,给这个群造成了致命的打击。这个群确实视野广阔,胸怀天下,将美国的意识形态的冲突内化为群内意识形态冲突,原先一班以师兄师弟相称的校友,在多轮圣战式的淘汰赛之后,所剩余者也早已兴意阑珊,彻底沦为死群。


至此以后,我才开始意识到政治共同体同质化的构成是一个共同体存续非常重要的基础。这里说的同质化并不是完全排斥多元化,而是那些族群、信仰、阶级、肤色、语言等外在差异的身份认同不能超越共同体身份这个第一身份。超越这种身份就会撕裂共同体(至于这个共同体应该不应该撕裂,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我认为如果异质程度太高,就该分开,此处我只是讨论应该维系这个前提。),所以,我认为一个共同体内部容纳的多元化,是以认同某个底线的公约数为前提,这个公约数前提必须包含了某种身份伦理。去年,我看到一个视频,内容是因为美国承认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以色列一个巴勒斯坦裔议员对着镜头咆哮:“耶路撒冷永远属于巴勒斯坦!”看后,我是一声冷笑,“女王陛下忠诚的反对派”才应该是共同体容纳多元主义的限度。


施米特在《宪法的守护者》一书的结尾部分提出了一个观点,即“总统作为宪法的守护者”的观点。这个观点当然有其紧急状态的特殊语境,但是我们不可否认这种紧急状态是人类政治所可能面对的一个状态,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例子一样,原本一个师兄长,师弟短的校友群随时可能变异成冲突激烈的群。对于这种现象必须要给予足够重视的考虑。


微信群这样一个小共同体也时常会出现这种情况,相对来说,卡里斯玛型的群和哲人王型的群,群主作为秩序的守护者,在决断上比较果决。偏偏是一些社会契约论的群,在决断时(T人)时会犹豫不决。这个原因其实还是自由主义本身理论上的软弱问题——正当性不够。


事实上,在我看来,充分的政治决断力还是有必要的,我不否认那种长期演化博弈出来的秩序有其和谐理性之处,但是我也必须指出,这种长博弈演化的秩序在面对突发性的紧急状态时,往往应变力不狗迅速。在这个意义上,我并不信任政府和演化理性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毕竟人的寿命有限,没有人愿以等上几十年来来等待演化。


好了,这是我一下子所能想到的群秩序的种种,其实算是一篇游戏之作。但是我想,只要我们有足够的问题意识,就等于天天在下田野,同样可以从微信群里看出一些政治秩序的端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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