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不讲理文章与语言暴力
王学泰(1942.12-2018.1)
作者简介:王学泰,中国游民与流民文化问题研究专家,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著有《中国流民》《燕谭集》《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等书。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似乎传统文化中很重视“理”,实际上自古以来许多文章是不讲理的,它们也在风行天下,甚至被奉为经典,成为人们的行为指导。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许多。比较典型的如《孟子》中关于“辟杨墨”(即排斥杨朱和墨翟的学说)的论述里所说的“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这是千年以来文士们必读的经典,谁也没有怀疑它的正确性,但如果我们认真地分析起来,这一段就是不讲理的文字。为什么“为我”就是“无君”;“兼爱”就是“无父”呢?两者之间并非是“A”与“非A”的关系啊!为什么“无君”“无父”就是“禽兽”呢?这些都是应该论述而没有论述的问题,便把结论推给了读者,而且不许怀疑,如果你一怀疑就难免也有了“禽兽”的嫌疑!如果这个题目让欧洲人来做,可以写一篇很长的论文,甚至是一本书。马克思当年写《资本论》就是从最简单的、最常见的商品开始,引出对价值、劳动、所有制、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等问题的分析从而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这部著作中(特别是是第一卷)对于每个命题都有详密的论证,一环扣一环,不缺少任何环节,充分表现出马克思理论的逻辑的缜密。这不仅体现了欧洲文化传统,而且也因为作为学者马克思要靠理论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去征服读者。而在国人看来,马克思要论述的命题是迂阔的(当然谁也没有公开这样说,只是有人这样想)是不必论证的(有人说《资本论》要让他写,有一万字就可以了)。
国人习惯的是用各种修辞方法增加文章的气势和感染力量,压倒论敌和打动旁观的读者,问题就解决了。这成为中国文人写论战文字的传统,也就是说“不讲理”文章成为“理论文章”的主流。对中国文章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所谓“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论文的代表作品“五原”(《原道》《原性》《原人》《原鬼》《原毁》)往往是后世作文的典范,可是这些文章很少有正面论述道理的。《原性》论述“性三品”,只是举例说明,根本没有“论”;《原毁》只是用对仗排比增加文章的气势,以此来论背诽谤人不对。又如被称为“奥衍宏深,与孟轲扬雄相表里”的《原道》是论述儒家认同当时社会的基本原则。文章中对“君”“臣”“民”的权利与义务做出规定:“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这些在韩愈看来是社会的根本原则,但为什么要这样?他不加论证,但是要求坚决执行。如果“民”不这样去做,“则诛”。这里暴露了中国古代社会是缺少理性的,人们所期待的的“说理”不过是恫吓,是赤裸裸的暴力。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也认为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中国缺少“讲理”的传统。
这种不靠“讲理”到了近代又有了新的发展,欧风东渐,新学西来,而西方学术界上承希腊传统是比较重视逻辑与说理的,特别是经过了启蒙时期,什么理论都要拿到“理性法庭”考量考量。这种讲逻辑、讲理的风气也随着新学到了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当新一代知识分子用新的学理宣传“德先生”“赛先生”时,一些守旧者如丧考妣,如毒火攻心,但辩论起来,又讲不出多少道理,说不过胡适、钱玄同、陈独秀这些新派人物。于是只好开骂。有的人(比如林琴南)甚至幻想出现一个孔武有力的“荆生”出来,仗着他侠肝义胆和高强的武艺把那些新派人物一个个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虽然这只是个幻想,写入他的武侠小说中,但是这也暴露了,坚持传统的人们尚“力”不尚“理”的真面目。
然而文人毕竟不是“耍胳膊根”为生的游民,他们实施的暴力不会那么裸露,那么直接,其中会有些圈圈套套,诱使人们钻入。如果在他们不愿讲理、不能讲理、不会讲理时,还要打败对方、甚至置对方于死地,他们往往会用“舌头根底压死人”的办法,把对方打懵、打死。这就是我所说的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说简单一些就是用语言实施暴力,有时还用语言把对方诱入死地,刺激一些有实力者,借他人的实力伤害对手、把对方引到受皮肉之苦、甚至断腰绝脰的状态之中、以宣泄积愤。前面说的林纾写作《荆生》就有这个可耻的目的。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大揭发”“大辩论”“大批判”中许多“上纲上线”就是要把对方推上死路的,许多被批判者也要拼命死守,会导致死地的“罪名”决不能承认。例如在文革前夕在批吴晗《海瑞罢官》时,姚文元说此剧中心是写“退田”和“翻案”的,以配合党内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国际上的“帝修反(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和各国反动派)”向当进攻。这是要一棍子把吴晗打死,而吴晗及其支持者则千方百计避开这一点,只在宣传封建道德、留恋封建文化等小问题上作检讨,他们还不知道,上面已经定下来“帽子”的尺寸,你怎么推脱也推脱不掉的,减少尺寸也不行。这是语言暴力与社会暴力相配合起作用的结果。几十年来许多知识分子积极主动配合社会暴力,把许多与自己同类的人置于死地,自己高升。
谈到暴力有三个层次,最明显的是伤及身体的暴力,其次是伤及情感、自尊的暴力,还有摧辱灵性和心灵的暴力。语言暴力主要是针对后二者的。粗鄙的如阿Q与人骂架,出口就是污言秽语,那是赤裸裸的语言暴力,不过有赖于国人铁打铜熬的神经,很少会被人骂死(当然也有脸皮薄、而被骂死的王朗);高雅一些的则常见于古代文士的文章。如广为人知的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这是被许多选家视为文章典范的。实际上它也是一篇不靠说理,而靠强势语言压倒对方的文章。司马光在写给王安石的信中批评他不能听取和考虑他人的意见,这是“拒谏”。而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却说:“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你看王安石不是据理为自己辩解,而是先把不同的意见称为“邪说”,把与自己见解不同的人称为“壬人”(奸伪邪恶之人)。我想只要了解宋史的,谁也不会把不赞成或反对新法的人们称之为“壬人”,把他们的意见称为“邪说”。像司马光、欧阳修、韩琦、苏轼无论从当时的标准看,还是今天的历史评价,他们都可以说是正人君子,他们发表对于新法的意见,也是从国家的安危和人民的苦乐出发的。实际上王安石内心也不会这样想,因为他也很了解这些人的为人,司马光还是他的朋友。但是在行文中他非要这样写不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文章痛快淋漓,力透纸背。其诀窍在于把对方先放在为正统舆论所不容的位置上,看似“说理”,实际上是丑化,不择手段地攻击,其语言带有暴力性质,目的是摧毁对方的自尊和人格。当然,安石毕竟是文学家和学者,在这样做之前还说了一些委婉得体的客套话。至于到了今世、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一切都是等而下之。那时的“大辩论”用的都是“你不打,他就不倒”,“叫他永世不得翻身”“是可忍,孰不可忍”“砸烂狗头”“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等一些火药味极足的语言。这些毫无说理味道,却也打着讲理辩论的旗帜,干的都是“以势压人”“以势伤人”事情。那时的主流舆论提倡还是“文斗”(当然这比乱打乱杀的“武斗”要好一些),反对“武斗”,殊不知“文斗”也是一种暴力,它是语言的暴力,其目的在于摧毁人的自尊,伤害人的的灵性与情感。这种“文斗”对人性(包括实施者的人性)的摧残,对祖国语言污染都是极其严重的,或说是对我们传统文明的破坏,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语言中的野蛮现象不时地要表露出来。
我想一个民族要正常的发展,一个社会要祥和,提倡“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还是很有必要的。提倡逻辑(主要是形式逻辑)、提倡科学,摆脱和破除那种不讲理和不善于讲理的传统,在日常生活中反对“语言暴力”和杜绝“暴力语言”,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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