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不是黑社会
上个月《新民周刊》微信账号一篇《地产自媒体敲诈勒索触目惊心:有公号年入千万》引起了不少关注。文章称:
“很多自知成不了大V的自媒体在不确定何时会被关掉的“鞭策”下,纷纷干起了敲诈勒索企业的营生——他们如同网络黑社会,不仅定期收“保护费”,还隔三差五“组团”精准打击某家企业,甚至和正规记者或公关公司里应外合,尽量在短期内尽可能地榨取企业的媒体投放费。”
“保护费”这么容易收,收钱的和交钱都有问题。虽然文章把矛头更多地指向了自媒体,但是企业自身也有需要检讨的地方。
文章最后指出“房企工作人员感慨,当年自媒体刚出现的时候,很受企业欢迎,因为他们比传统媒体更了解企业的传播规律,而且对企业投放有带客量等指标回馈。谁知这只是浪漫的假象。毕竟,没有约束的行业是没有道德可言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浪漫的假象”是真心的报道还是金钱堆砌的。如果正面的报道靠金钱买来,为什么负面就不能用金钱消灭呢?可能自媒体文章会被认为不是传统媒体报道,没有传播真实信息和中立意见地义务。但是自媒体的热度就来自于让读者以为看到了更完整、真实的信息。用金钱影响自媒体报道,可能自媒体人喜欢、企业喜欢,但却欺骗了公众,长期来讲,也伤害了企业。
如果说和自媒体合作收保护费的公关公司像黑社会,那么花钱购买正面报道的公关呢?只是保护费伤害的是企业,有人为他们出头,虚假正面报道伤害的是公众利益,却没人担心。
《新民周刊》文章还借采访对象之口说道:很多财经媒体的记者自己开个自媒体号,通过记者身份采访拿料,一虾两吃,发到纸媒上的都是通稿或者温和内容,而自己的号写的都是猛料,为了引流。如果这一条线比较‘肥’,一些不跑这条线的记者也开始自己开号写负面,吸引相关企业来维护。毕竟新闻发布会给记者车马费也就500-1000,但维护自媒体的文章收费是以万为单位的。
这一段话显示了我们公共言论环境的众多顽疾。首先,记者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和在雇主媒体平台不同的观点是否不受雇主媒体制约?记者在自媒体发表选边站的文章,是否影响雇主媒体中立性?然后,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公开500-1000车马费,是否认为采访媒体也认可这样的收费制度?有“约束”的行业,总该有道德可言吧。最后“以万为单位”的被称为“维护费”,说明企业一直把自媒体当成广告投放平台,但是当广告没有按照要求写,广告主想到的不是撤单、起诉,而是行贿。
面对这样的公共言论环境,公关人应当怎样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怎样营造彼此尊重、信任的客户、媒体、公众关系,从而提升公关人员和这一职业长期的影响力?以下摘录美国公关协会道德准则(部分),愿与同行共勉。
信息的自由流动
保护和促进准确信息的自由流动对于公众利益和民主社会里基于信息的决策至关重要。
保持和媒体、政府、公众关系的正直性,帮助人们获得做决定所需的信息。
违规行为:代理滑雪板制造商的会员送给体育杂志专栏作者昂贵的比赛用滑雪板,旨在鼓励其撰写对产品有利的报道;一名成员宴请政府官员超过法律规定的界限或者违反政府的报告要求。
信息披露
坦诚的沟通有利于民主社会里基于信息的决策。
目的是为负责任的决定提供所需的全部信息,从而获得公众的信任。
违规行为:傀儡组织:一名成员进行“草根“行动或写信行动,旨在帮助未公开的利益团体影响立法者。省略即是说谎:一名企业的从业人员故意不发布财务信息,造成对公司业绩的错误印象。一名成员发现了网站上或者新闻资料夹里面的不实信息,但没有做出修改。 一名成员雇佣人员假装志愿者参加听证会和参与”草根“行动,从而欺骗公众。
利益冲突
避免真实的、潜在的和被认为的利益冲突,以获得客户、员工和公众的信任。
避免个人或者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从而获得公众的信任。
违规行为:会员没有透露他或者她在客户的竞争对手那里有很大的财务利益。 会员代理一家竞争企业或者代表有冲突的利益,但是没有告诉未来的客户。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守则全文:https://www.prsa.org/wp-content/uploads/2018/04/PRSACodeofEthic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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