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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一)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四)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五)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六)申报年龄:1. 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4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2. 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申报方式(一)渠道推荐:1. 会员单位推荐2名;2. 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推荐5名;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推荐5名;4. 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委员会推荐8名。(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青年会员可自行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须有3名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材料(一)所有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在线申报(申报书需带公章/签字)。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二)《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材料1份,纸质材料2份,(注:“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三)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四)以学院为单位2021年10月1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20办公室,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以“姓名+申报单位+青托项目”命名)发至人事处邮箱cdutcmszk@163.com。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8-618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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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编辑编辑 | 管仁梦
校审校审 | 陈依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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