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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起诉老人全家!网友纷纷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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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9月2日下午,一男子骑车经过某路口时,一老人因车速过快摔倒在地,男子好心上前将其扶起,老人被一口咬定是被男子撞倒。


两天后,男子到交警队处理事故,老人之妻开口就骂男子没良心,事情发生两天,却没有到医院去看看,然后就是一顿辱骂,男子则很克制。得知事发地段监控坏了之后,女的气焰更是嚣张。


又过了两天,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发现老人是自己摔倒,但是老人之妻没有一句道歉,还厚颜无耻地让男子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望一下自己老公。男子让其道歉,但她坚决不肯,还说有本事你就去告。

视频见这里


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看新闻视频,我是强烈支持小伙子的。不仅是我,众多评论里全都是支持小伙子起诉的。试想,你本着良心做好人反被对方讹了,这不是寒了一个人,而是天下所有善良人的心。

网友优己:


我认为该男子的做法值得称赞!他是在拯救人民!在以往,由于息事宁人的想法使得被讹者往往抱着自认倒霉的态度来处理。看似表面风平浪静实则内心里一万只糙泥嘛在奔腾,这实际上透支的是整个世界对伤老群体的冷漠。使得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


该男子通过反诉实际上惩治的是那些为老坏人,让他们在讹人的时候有所顾忌,提升他们的作案成本,让他们不敢讹人!这样一来,就可以起到一个典范作用。从根本上去根治这些讹人者!这样国人的良心才不会继续冷漠下去。


其次,反诉是一种国民应有的权力,不能因为对方是老人而区别对待!讹人者侵犯了被讹者的各种权利与损失!理应给予赔偿损失!应该回归社会客观本质中的是与非!



网友说天评地盐城哥:


做好事被讹诈,真的让人如鲠在喉啊!一面是呼吁发扬传统美德,一方面却又面临着莫大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也是很多人不敢“扶”的真正原因。导致社会的歪风邪气盛行。这就需要见义勇为者能够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正义行为维权!



该事件中男子的做法值得全社会见义勇为者的效仿,也是无形中对于这些恶意者的一种警示!帮了你,不要求你感恩,最起码不应该诬陷并敲诈勒索!


这样的例子真的是不胜枚举,如果不惩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那人与人之间就真的变得很冷漠了


2017年12月,江西三个孩子看到老人摔倒,迅速扶起老人,却一把被老人抓住,说是碰到她拐杖摔倒。于是索要医药费,由50、100、5000、最后干脆索要10万.。最后三个孩子无奈报警,警方通过摄像头还原了当时的事发现场,确实是老人先摔倒,然后三个孩子去扶的。视频给三个孩子还了清白之身。最终三个孩子获得助人为乐称号,并通报表扬。



最终,幸好有商家的监控作证,这三位见义勇为的好少年得证清白。




细思极恐!对好人反咬一口,似乎代价太低了。我们的公序良俗就是被这些不懂感恩,没有良心的人给破坏的。老人摔倒不敢扶,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些无底线的讹人者造成的。


站在长远的角度考虑,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支持起诉这些道德败坏的讹人者,让他们为自己的卑劣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好人难做


明明是做好事,可是却没有落到一句好,反而被人冤枉、辱骂,耽误了时间,耗费了金钱(去处理事故的来回交通费、拖车费),真的是让人身心俱疲,也让人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不得不考虑一下,是否会有被讹诈的风险。


此案中幸亏事发路段有店家的监控,假如没有的话,男子肯定是百口莫辩,按照目前这种“谁弱谁有理”的处理原则,估计是各打五十大板,然后男子就得承担受伤老头一半甚至更多的医疗费用。


在此之前,湖南鱼贩王培军,扶起并非自己撞倒的老人,带到医院检查并为其支付了医药费,但是事后却遭到一再的讹诈,彻底摧垮了这个汉子,绝望的他喝了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再如2014年1月12日《新快报》报道:扶老人送医后却被指认为肇事者,自认无处伸冤的广东河源村民吴伟青,在巨大压力下投河自杀。后来声称“被撞”的老人首度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自己摔倒在地。

 

做好人被讹,甚至活活逼死。这样的下场惨不惨,让不让人心寒?河源男子在陷于困境时,却没有得到相关方面的帮助,使他最终走向绝路。当法律还不健全、当道德逐渐滑坡的时候,我们面对指甲般大的小事却束手无策,竟能为冷漠的人群呐喊助威,竟能将羸弱的老人视为仇敌,以致于为证清白,他无惧一死,这不是脆弱的表现,是为化解扶人危机而甘愿流血牺牲之第一人。

 

应该说,这就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病症,不少的老人病得不轻,一般的民众们也随之病得越来越没出息了,更糟糕的是,我们居然对此竟还不能对症下药。在正常情况下,经过时间磨练的老人本来应该更加明理懂事,有更多的道德意识和诚实品质。但现在的老人成长于价值混乱的年代,某些人原本就缺乏良好的环境滋养和道德教养。步入老年后,他们以斗争为主导的旧价值观尚未得到修复,以金钱为主导的新价值观又如潮涌来,而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又不能给他们提供有力的保护,这决定了他们当中一些人容易成为经济博弈和日常生活的弱势群体,也更容易接受社会不良示范的影响。

 

因此,引导人们走出“老人街头倒地为何无一人敢扶”的窘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那些心地不良的被救助者付出肆意诬陷救助者的代价。首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必须遵循。甚至,可以针对那些反诬救助者的被救助者设定一条“诬陷讹诈罪”,以惩治其恶行。小伙子这一次的做法,无疑是要让所有讹人者上一堂法律课了。

 

很多人将目前人们的普遍冷漠指向2007年的南京“彭宇案”是不无道理的。至少,法官的判决是明显侮辱国民智商的。当时南京小伙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寿兰老太,却被徐老太及其家人反诬为是撞倒徐的人。尽管有目击证人证明事实,但南京鼓楼区法院却按“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本来,一个人想做好人好事,愿意承担的成本无非是耽误几分钟,帮忙打个电话等等。但考虑到彭宇案、许云鹤案的判决结果,许多人索性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件事漫延到全国各地以后发生了什么问题呢?就是有位老汉70多岁摔倒了,摔倒以后没有人扶他;许多人去送衣服、送水都可以,但是没有人敢把他扶起来,以致于他躺在那儿大叫,“我自己摔倒的不关你们的事”。如今的中国人们见到老人跌倒在街上,除非跌倒者先高呼声明“自己跌倒”,否则不管老人“口吐白沫”或“头破血流”,无人敢解救或敢打电话报警。可见,肇事的或围观的怕被讹诈,受害的怕无人负责,这两种心态相辅相成,共同制造了人对人是狼的悲剧。


惩恶扬善

 

讹人者的犯罪成本太低,不起诉就是助长歪风邪气。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为何类似的事件总是上演?道德滑坡是一方面,现实中,摔倒者讹诈屡屡得逞,“收益大于付出”也为后来者提供了学习的“样板”。一般情况下,发生类似的事情后,往往是摔倒者占据了道德高地,扶人者得自证清白,而事情的处理者出于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的考量,只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各打三十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是讹诈者被揭穿后也每每以自己一时糊涂,或者认错了人一笔带过,一句轻飘飘的道歉了事,没有任何的惩治措施。

 

对那些恶意讹诈、蓄意谋财、触犯国法的说谎者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依法打击。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实践操作中,应该考虑到摔倒者的年龄因素和承受能力,视具体情况给予应有处罚,而不是“和稀泥”,不讲证据,忽略事情的真相,把事情压下去就万事大吉。 

 

当一个人行善时,如果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行善者不仅会得到社会的赞赏与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少些后顾之忧。与之对应的,对那些“讹人”者的恶行如果及时被查处、打击,自然也是一种震慑,会让那些人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将付出的代价。

 

这一次我坚决支持见义勇为反被讹的小伙子起诉,是时候给讹人者们上一堂法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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