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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中南律税财税交流2群的通知,欢迎加入交流

中南律税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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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律税】中南地区首个“三师”税法团队,专注于税务争议解决、涉税、金融犯罪辩护、税收策划与合规、行政复议及诉讼、重大民商事诉讼等法律服务。


关于创建中南律税财税交流2群的通知


本公众号创建于2018年7月2日,原名“税源”,公众号成立之初的目的主要为了将其作为自己的一个网络电子文档,收藏比较好的涉税案例及文章。对于流量、粉丝没有太多的要求,也没有去做推广,更名前公众号粉丝也有600+。自2022年12月30日开始公众号以“中南律税”为名运行,作为个人以及团队的一个宣传窗口和名片,推送个人及团队原创文章、税收政策、税务典型案例、税法专题讲座等内容。公众号在此期间,粉丝人数也迎来了一定幅度的增长,2023年4月创建了中南律税粉丝群,主要讨论涉税问题,论氛围较好,解决了很多发问人的实际问题。目前公众号粉丝3200+,里面不乏税法实务与理论专家、律师、注会、税务师、企业高管及财务人员、税务、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公众号每期推送高质量涉税文章,获得了大家高度肯定。在此,对一直以来关注公众号的粉丝表示十分的感谢,也对粉丝群里发言解答问题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因为目前粉丝数量在不断增长,粉丝1群很快就满员500人,后期有很多粉丝想要加入群聊,但限于人数限制,未能加入到中南律税粉丝的大家庭。为了能够营造更好的讨论氛围,帮助粉丝解决实际问题,也是应广大粉丝之要求,现筹备创建中南律税粉丝2群。为了保证群内讨论环境,特明确以下要求,如果对此无异议,欢迎加入一起学习讨论涉税问题。
1.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恶意解读曲解税法;2.不得聊与涉税相关法律问题无关的敏感话题;3.不得发送与讨论问题无关的链接;4.不得在群内发送商业广告信息;5.不得频繁加群友为微信好友,如出现此类情况欢迎群友向本人反馈,一律请出;6.本群欢迎推送转发个人原创涉税文章进行个人推广,仅限于原创文章,不得推送其他类文章,以保证群聊质量;7.多交流是大家认识你,了解你的最佳途径,欢迎喜欢分享交流的朋友进群;8.欢迎邀请热爱税法,喜欢分享交流的朋友入群。
为了保证群聊质量,暂不支持扫码入群,想要加入粉丝群欢迎扫码添加黄律师个人微信拉入群聊,如已经是好友,有加群意向的告知本人即可,加群退群自由。加群请实名并注明职业,否则不予通过!已经在1群的朋友不得再加入2群,发现后会请出。谢谢大家!良好的群聊环境靠大家共同打造,要建群就建高质量的讨论群,建群初衷就是为了方便粉丝讨论交流,解决实务问题。
在此祝大家学习工作顺利!

中南律税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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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涛|律师 会计师

武汉市律协刑委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刑事合规中心副主任  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

咨询电话13986083585(微信同号)

黄俊涛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法学双学士,经济法(财税方向)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华税,北京德恒等国内知名律所,现就职于京师(武汉)。执业以来坚持深耕涉税法律服务,参与办理百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涉税案件,公开发表税务相关文章、论文300余篇,论文曾多次获省经济法学会、财税法学会、破产法学会优秀论文奖,多篇论文载于《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等刊物,多次受邀为税务机关、行业协会、企业家开展税法讲座。曾参与起草全国律协《律师办理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武汉市律协《律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工作指引》工作,参与《中国税法疑难案例解决实务》《中国税务律师实务》等著作编撰,著有《出口退税实务解析与合规管理》(法律出版社)。

中南律税团队成员基本毕业于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名法学院校,集结了一批税务系统、高校实务和理论专家。团队优势突出、服务体系完善,具备为客户解决棘手重大疑难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点击上图可查阅团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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