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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教材】论如淳《汉书音义》对辞书编纂的价值

漕溪堂主和鳴居主 文字研究 2021-10-27

论如淳《汉书音义》对辞书编纂的价值

 

 胡俊俊1,胡  琼2

(1.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江油 621709;2.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 621010)

[摘 要]本文分析了如淳《汉书音义》中的双音节词语,指出其对辞书编纂的价值,具体表现在条目、释义及书证三个方面。

[关键词]如淳《汉书音义》辞书编纂

[中图分类号]H164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如淳(西元221-265),①曹魏时冯翊人(今陕西高陵),曾任魏陈郡丞,撰有《汉书音义》(以下简称如注),原书已佚。在传世文献中,如注主要见于颜师古《汉书》注,此外还散见于裴骃《史记集解》、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李善《文选》注及李贤《后汉书》注等典籍中。《广韵·鱼》“如”字条下有注:“又姓,晋《中经部》(即《中经新簿》),魏有陈郡丞冯翊如淳注《汉书》。”《中经新簿》为晋荀勖所编目录书,可见如淳《汉书音义》在晋时尚未散佚。《汉书》颜师古注中存如注945条,近人杨守敬作《汉书二十三家注钞》共辑得1009条。②《汉书》唐以前古注的作者,颜师古《汉书叙例》列荀悦、服虔、应劭、伏俨、刘德、郑氏、李斐、李奇、邓展、文颖、张揖、苏林、张晏、如淳、孟康、项昭、韦昭、晋灼、刘宝、臣瓒、郭璞、蔡谟、及崔浩等二十三家。据杨明照先生《汉书颜注发覆》考证,共三十二家。③在这三十二家中,如注是字数最多的,④且词语训诂与律典章句并重,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当时的书面语状况。本文就如注作初步探讨。为方便讨论,以《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为参考对象,从条目、释义及书证三方面略述如注中双音节词语对辞书编纂的价值。

一、补《汉大》条目的漏收

《汉大》是一部大型的语文详解词典,古今兼收是其编纂方针之一,但其漏收的条目俯拾即是。略举如次。

【加益】 《武帝纪》:“曲加礼。”如注:“祭礼有所加益。”按,“加益”义为“增加,增益”。这在其他典籍中有大量用例,如:《汉书·文帝纪》:“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抱朴子》内篇卷二十:“况其微茫欺诳,颇因事类之象似者而加益之。”《宋史·选举六·考课》:“生齿日繁,而户部民籍曾不加益。”

【聚众】 《成帝纪》:“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如注:“合军聚众,有幡校击鼓也。”按,“聚众”义为“聚集百姓”。这在其他典籍中有大量用例,如:《淮南子·俶真训》:“聚众不足以极其变,积财不足以赡其费。”《汉书·王莽传下》:“新市朱鲔、平林陈牧等皆复聚众,攻击乡聚。”《后汉书·隗嚣传》:“遂聚众数千人,攻平襄,杀莽镇戎大尹。”《晋书·武帝纪》:“南康平固县吏李丰反,聚众攻郡县,自号将军。”

【爵级】 《高帝纪》:“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如注:“军吏卒会赦,得免罪,及本无罪而亡爵级者,皆赐爵为大夫。”又《食货志》上:“岁恶不入,请卖爵、子。”如注:“卖爵级,又卖子也。”按,“爵级”义为“爵位级别”。这在其他典籍中有大量用例,如:《宋书·王景文传》:“诸都令史住京师者,皆遭中兴之庆,人人蒙爵级。”《通典·刑法·杂议上》:“以其身有爵级,故得减罪而为完也。”《宋史·职官志·杂制》:“但以增户数为差,不系爵级。”元杨维桢《王孝子祥》:“孝子龙钟亦长揖,爵级同升在三太。”

【决竟】 《楚元王传》:“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如注:“狱冬尽当决竟,而得逾冬,复至后冬,故或逢赦,或得减死也。”按,“决竟”义为“案件判决完毕”。这在其他典籍中有大量用例,如:袁宏《后汉纪·顺帝下》:“宜早决竟,以息逮捕之烦。”《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及囚至,诘之,皆莫敢匿诈,一朝决竟,遂超为廷尉。”《北史·李崇传》:“狱将决竟,崇疑而停之。”

【同产】 《景帝纪》:“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如注:“律,大逆不道,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市。今赦其余子不与恢说谋者,复其故爵。”按,“同产”同“同生”,义为“同父母所生,指兄弟”。这在其他典籍中有大量用例,如:《汉书·昭帝纪》:“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上宫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皆免为庶人。”《后汉书·明帝纪》:“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北齐书·神武纪上》:“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陈书·南康愍王》:“使其同产弟邓皓将兵五千,顿于岭上。”

二、补《汉大》释义的缺失

释义是辞书最见功力之处,义项完备是《汉大》的重要特点,但其义项缺失的问题亦不容讳言。如:

【合当】 《周勃传》:“子胜之嗣,尚公主不相中。”如注:“犹言不相合当也。”按,这里的“合当”义为“吻合,匹配”。《汉大》无此义项,而收有“犹应当,应该”及“合衙当值”两个义项。前一个义项例证为宋曾巩文,后一个义项例证采自《醒世通言》。

【佩带】 《文帝纪》:“上幸甘泉。”如注:“见令长三老官属,亲临轩作乐,赐以食帛、越巾、佩带之属,民爵有级数,或赐田租之半,故因谓之幸也。”这里的“佩带”为名词,义为“佩带物”。《汉大》收有“佩挂,系带”及“感铭”两义项,皆动词。前一个义项例证为现代作品,后一个义项例证采自《北齐书》。

三、补《汉大》引例的滞后

源流并重是《汉大》的编纂宗旨之一,力求反映汉语词汇的历史发展,但其引例滞后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词,《汉大》引例证正好采自如注,如:阿负、罢癃、鄙言、袒踊、调选、和表、桓表、栏楯、理乐、侍祭、韦革、游徼、枝扞、置传等等。有的词,《汉大》引例证是与如注同一时段的,如:边事、抄掠、触忤、动乱、奉行、浮漂、灰炭、会当、婚亲、激厉、交善、举动、陵庙、乱逆、起草、屈曲、细碎、雄长、阉人、延纳、异计、营护、资费、冢田等等。但也有不少的例证时代偏晚,有的相差还比较远,甚至滞后到明清时期。略举如次。

【曹吏】  义为“属吏,胥吏”。《惠帝纪》:“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如注:“颂者容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不入狴牢也。”按,《汉大》用例为宋叶适《林伯和墓志铭》:“常平捕其曹吏几尽,将为名以劾,会其罢而止。”

【斥大】 义为“开拓,扩大”。《伍被传》:“广长榆。”如注:“广,谓斥大之也。长榆,塞名,王恢所谓树榆以为塞者也。”按,《汉大》用例为《新唐书·郭孝恪张俭等传赞》:“唐所以能威振夷荒、斥大封域者,亦有虎臣为之牙距也。”

【炽火】 有“烈火”义。《终军传》:“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如注:“铸铜铁,扇炽火,谓之鼓。”按,《汉大》用例为晋陶潜《搜神后记》卷七:“王至家,炽火焚之,后寂然无复声。”

【辞情】 有“话语和文辞的情感”义。《周勃传》:“吏簿责亚夫。”如注:“簿,音主簿之簿。簿问其辞情。”按,《汉大》用例为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谢公语同坐曰:‘家嫂辞情忼慨,致可传述,恨不使朝士见。’”

【篡立】  义为“篡位自立”。《哀帝纪》:“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如注:“陈,舜后。王莽,陈之后。谬语以明莽当篡立而不知。”按,《汉大》用例为《左传·隐公四年》“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晋杜预注:“诸篡立者,诸侯既与之会,则不复讨,故欲求此宠。”

【纂位】  义为“继位”。《叔孙通传》:“与其弟子百余人为绵蕞野外。”如注:“谓以茅剪树地,为纂位尊卑之次也。”按,《汉大》用例为南朝梁沈约《桐柏山金庭馆碑》:“帝明绍历,惟皇纂位。”

【繁茂】 义为“繁密茂盛”。《司马相如传》:“览观《春秋》之林。”如注:“《春秋》义理繁茂,故比之于林薮也。”按,《汉大》用例为晋潘岳《射雉赋》:“绿柏参差,文翮鳞次,萧森繁茂,婉转轻利。”

【覆蔽】 有“掩蔽,覆盖”义。《韩信传》:“从间道萆山而望赵军。”如注:“萆,音蔽,依山自覆蔽也。”按,《汉大》用例为《隋书·天文志上》:“太帝上九星曰华盖,盖所以覆蔽太帝之坐也。”

【苟且】 有“只图眼前,得过且过”义。《路温传》:“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偷为一切。”如注:“偷,苟且也。一切,权时也。”按,《汉大》用例为晋陆机《五等论》:“为上无苟且之心,群下知胶固之义。”

【光精】 有“容光焕发,精神焕发”义。《扬雄传》:“野尽山穷,囊括其雌雄。”如注:“陈宝神来下时,駍然有声,又有光精也。”按,《汉大》用例为唐吕岩《绝句》:“养得儿形似我形,我身枯悴子光精。”

【宽容】 有“包容,原谅,不计较”义。《惠帝纪》:“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如注:“颂者容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不入狴牢也。”按,《汉大》用例为《宋书·郑鲜之传》:“我本无术学,言义尤浅,比时言论,诸贤多见宽容。”

【交道】 有“十字路”义。《郑当时传》:“每五日洗沐,常置驿马长安诸郊。”如注:“郊,交道四通处也,以请宾客便。”按,《汉大》用例为《晋书·石季龙载记下》:“火灭,取灰,分置诸门交道中。”

【徼塞】 义为“边塞”。《司马相如传》:“南至牂柯为徼。”如注:“斯榆之君等自求去边关,欲与牂柯作徼塞也。”按,《汉大》用例为宋欧阳修《吉州学记》:“然后海隅徼塞,四方万里之外,莫不皆有学。”

【决罪】 义为“判罪”。《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坐为太常鞠狱不实,入钱百万赎死而完为城旦。”如注:“鞠者以成辞决罪也。”按,《汉大》用例为《红楼梦》第一○五回:“薛蝌道:‘今儿为我哥哥打听决罪的事。’”

【利便】 有“谓形势之便利”义。《文帝纪》:“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如注:“渔,夺也,谓夺其利便也。”按,《汉大》用例为明刘基《感时述事》诗之十:“遂令鲸与鲵,掉尾乘利便。”

【马酪】 有“马奶酒”义。《百官公卿表》:“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挏马。”如注:“今梁州亦名马酪为马酒。”按,《汉大》用例为《隋书·北狄传·突厥》:“男子好樗蒲,女子踏鞠,饮马酪取醉,歌呼相对。”

【马酒】  义为“马奶酒”。《百官公卿表》:“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挏马。”如注:“今梁州亦名马酪为马酒。”按,《汉大》用例为《汉书·礼乐志》:“师学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给大官挏马酒。”颜师古注:“马酪味如酒,而饮之亦可醉,故呼马酒也。”

【满足】 有“对某一事物感到已经足够”义。《高帝纪》:“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如注:“多自满足也。”按,《汉大》用例为《南齐书·张敬儿传》:“(敬儿)自称三公。然而意知满足,初得鼓吹,羞便奏之。”

【贸换】 义为“交换”。《卫绾传》:“剑,人之所施易。”如注:“施,读曰移。言剑者人所好,故多数移易贸换之也。”按,《汉大》用例为宋王令《寄满子权》诗:“无琴虽自歌,有酒欲谁伴,闲暇当寄诗,持此资贸换。”

【蒙覆】 义为“覆盖,掩蔽”。《淮南王传》:“而说丞相弘下之,如发蒙耳。”如注:“以物蒙覆其头,而为发去之,则其人欲之耳。”按,《汉大》用例为《宋书·礼志五》:“徐爰曰:‘帽名犹冠也,义取于蒙覆其首。’”

【谬语】 有“隐语”义。《哀帝纪》:“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如注:“陈,舜后。王莽,陈之后。谬语以明莽当篡立而不知。”按,《汉大》用例为《左传·宣公十二年》“有麦曲乎。”晋杜预注:“军中不敢正言,故谬语。”

【贫子】 有“贫穷的儿子”义。《东方朔传》:“年十三学,三冬文史足用。”如注:“贫子冬日乃得学书,言文史之事足可用也。”按,《汉大》用例为清申居郧《西岩赘语》:“爱贤子是人情,乃有恶贤子而爱不肖子者,愚父也;怜贫子是天性,乃有薄贫子而厚富贵子者,俗父也。”

【权衡】 有“评量,比较”义。《高帝纪》:“张苍定章程。”如注:“章,历数之章术也。程者,权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按,《汉大》用例为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熔裁》:“权衡损益,斟酌浓淡。”

【乳汁】 义为“奶”。《叙传》:“楚人谓乳‘榖’,谓虎‘于檡’。”如注:“榖音构。牛羊乳汁曰构。”按,《汉大》用例为晋葛洪《抱朴子·至理》:“汉丞相张苍,偶得小术,吮妇人乳汁,得一百八十岁。”

【宿忿】 义为“旧日的忿恨”。《邹阳传》:“大王不忧,臣恐救兵之不专。”如注:“皆自私怨宿忿,不能为吴也。若吴举兵反,天子来讨,谓四国但有意,不敢相救也。”按,《汉大》用例为《旧唐书·吐蕃传下》:“自今而后,屏去兵革,宿忿旧恶,廓焉消除。”

【税入】 义为“征税收入”。《昭帝纪》:“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如注:“特为诸稻田置使者,假与民收其税入也。”按,《汉大》用例为《旧唐书·食货志上》:“节度观察交代,或先期税入以为进奉。”

【提携】 有“照顾,扶植”义。《杜周传》:“爵位尊显,继世立朝,相与提衡。”如注:“提衡,犹言相提携也。”按,《汉大》用例为《南齐书·萧景先传》:“景先少遭父丧,有至性,太祖嘉之。及从官京邑,常相提携。”

【涂饰】 有“把颜料、油漆等涂上”义。《霍光传》:“加画绣絪冯,黄金涂。”如注:“絪亦茵。冯,谓所冯者也,以黄金涂饰之。”按,《汉大》用例为宋梅尧臣《乞巧赋》:“今返妄营,则何异高山之木兮不能守枝叶之亭亭,欲戕而为牺象兮涂饰乎丹青。”

【外郭】 义为“内城外围加筑的一道城墙”。《元帝纪》:“从东都门至枳道。”如注:“其外郭曰东都门也。”按,《汉大》用例为《魏书·萧衍传》:“衍将姜庆真袭陷寿春外郭,州军击走之。”

【虚弱】 有“身体不结实,疲弱无力”义。《王吉传》:“进退步趋以实下。”如注:“今人不行,则膝已下虚弱不实。”按,《汉大》用例为《北史·魏彭城王勰传》:“勰以帝神力虚弱,唯令以食味消息。”

【杂沓】 义为“纷杂繁多貌”。《楚元王传》:“水、旱、饥,蝝、螽、螟蜂午并起。”如注:“蜂午,犹杂沓也。”按,《汉大》用例为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知音》:“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

【芝草】 义为“灵芝”。《武帝纪》:“甘泉宫内中产芝,九茎连叶。”如注:“王者敬事耆老,不失旧故,则芝草生。”按,《汉大》用例为晋左思《魏都赋》:“德连木理,仁挺芝草。”

【总称】 义为“总的称谓”。《文帝纪》:“母曰薄姬。”如注:“姬,音怡,众妾之总称。”按,《汉大》用例为金王若虚《五经辨惑上》:“夫妻者所以对夫嫡配之总称也,妇人者所以对男子女子之总称也。”

【作乐】 有“行乐,取乐”义。《文帝纪》:“上幸甘泉。”如注:“见令长三老官属,亲临轩作乐,赐以酒食、帛葛、越巾、佩带之属,民爵有级数,或赐田租之半,故因谓之‘幸’也。”按,《汉大》用例为晋陶潜《杂诗》之一:“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

 

[注释]

① 参(英)崔瑞德,鲁惟一编;杨品泉等译:《剑桥中国秦汉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第384页。

② 《杨守敬集》的整理者误删杨氏原稿7条,得如淳注1002条。参杨守敬:《杨守敬集》(第六册),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第745-832页。

③ 参杨明照:《学不已斋杂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51页。另有四种古注,主名不详,未计。

④ 汉代应劭存1280条,参闫平凡:《杨守敬汉书二十三家注钞·应劭校补》,2004年6月武汉大学古籍所硕士学位论文。

 

[参考文献]

[1] 班固著,颜师古注.汉书[M].前四史[Z].北京:中华书局,1997.

[2]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Z].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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