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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張應之字序》
張應之字序
《傳》曰:名以制義,謂乎名之必可言也。[1]世之士君子名而無所言,言則不能稱述以見乎遠。余友河南主簿張君名谷,字仲容。谷之爲義,窪而不盈,動而能應,湛然而深,有似乎賢人君子之德,其所謂名而可言者也。然嘗竊謂仲容之字不足以表其所以名之之義。大凡物以至虛而爲用者有三,其體殊焉。有虛其形而能受者,器之圓方是也,然受則有量,故多盈溢敗覆之過;有虛其中而能鳴乎外者,鐘鼓是也,然鳴必假物,故須簨虡考擊之設;有虛其體而能應物者,空谷是也,然應必有待,故常自然以至静,接物而無窮。士之以是爲其名,則君之道從可知也,宜易其字曰“應之”。蓋容以言其虚之狀,不若應以體乎容之德也。君早以孝廉文藝考行於鄉里,薦之於有司,而又試其用於春官者之選。[2]深中隱厚,[3]學優道充,[4]其有以應乎物矣。然今方爲小官,主簿書,其所應者近而小,誠未能有以發乎其聲也。余知夫虚以待之,則物之來者益廣,響之應者益遠,可涯也哉?余與君同以進士登于科,又同爲吏于此,群居肩隨,宴閒相語,得以字而相呼。故於是不能讓而默也,敢爲序以易之。
本文注釋共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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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俊,字非才,號漕溪堂主,崇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