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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契嵩《周感之更字敘》
周感之更字敘
周君初字感之,余以其義未極,請用“誠之”以更之。周君名應,然萬物莫不以類相應,而不能應非其類也。惟人誠,乃能與天地殊類相應。故誠應者,應物之公也;類應者,應物之私也。私則寡得,而公則寡失。君子恥失所於一物,是故君子貴以誠應天下也。誠也者,至正之謂也。《易》曰:“中孚”。中孚,正也,以其柔正乎内而剛正乎外也。況下而順乎陰陽之得其道爾,推乎人事則可以教大信。《彖》曰“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地”也,誠之義不亦至矣哉![1]周君始事父母,則鄉人稱其孝;及仕而廉明,歴官品凡一簿一尉。其人若緇黄儒素皆喜其仁德,[2]此非以誠待物,焉能其善之之如是邪?而君勞於縣吏積十餘年,自不以其濡滯而苟薦於知己,問之,則曰命也。士病不爲政,豈汲汲於人知?[3]此又見其誠之之至也。所謂“誠之”,不亦宜乎?既始之,而又終之,是之謂誠也。天地以誠終始,所以博厚而高明;聖人以誠終始,所以垂法於萬世。雖然,君子之誠,推所自得之。苟其富貴也,不以驕佚;其老也,不以耄紛;其酒也,不以醉亂。斷斷乎始於是,終乎是,則聖賢之道得所傳也。周君之德將不虧,而得其全也,其名聞孰可磨滅?余與君皆南人也,又特友善,其相識知深且詳矣,故因字所以序而勉之。
本文注釋共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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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俊,字非才,號漕溪堂主,崇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