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夏商周考古学(邹衡)
一 我的简历
1927年1月30日,我出生在湖南省澧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9岁才入小学,两年后,中日战争爆发,我整个中学生活都是在流亡中度过的。1947年,我考进北京大学法律系,1949年转入史学系,毕业后又做了三年的考古研究生,师承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郭宝钧先生,专门研究商周考古学。结业后分配工作至兰州大学,教了一年的考古学通论和中国古文字学。1956年我被调回北京大学历史系,接替郭宝钧先生讲授商周考古学。1978年升任副教授,1983年为教授。50年来,我基本上没有离开北京大学。
我从事考古工作是半路出家的。我刚入北大,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切都感到新颖,不知如何观赏是好。我入法律系,只不过是为了谋取公费而已,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法律系要学些什么。当时北大的名教授甚多,有些教授,我在中学时期就久闻其名的。好在选课或旁听都很自由,可以随意听课和参加各种学术讲演会。在法律系,除了周祖谟和冯文炳合开的大一国文、朱光潜和潘家洵合开的大二英语外,许德珩的社会学、钱端升的政治学、赵廼抟的经济学和芮沫的民法学等就是必修课。选修课我只选了两门:一是向达的中西交通史,二是邓广铭的中国通史,后者胡适曾讲过其中的某些章节。此外,我的主要精力,全放在旁听课中。例如贺麟的黑格尔、郑昕的康德、罗常培的语言学、俞平伯的词选、沈从文的小说习作、郑振铎的小说名著选读、吴晓铃的戏曲史、胡适的水经注和唐兰的古文字学我都旁听过。1949年初,不少民主人士自香港汇集北京,北大邀请了一些有名学者如郭沫若、马寅初、侯外庐、翦伯赞等来给我们讲课,我都认真地听讲和记笔记。
我听的课目越多,对法律系的兴趣就越淡,对文史哲的兴趣越浓,后来更侧重于史学,这是我转入史学系的主要原因。入史学系以前,我阅读的参考书也是以史学方面的居多,尤其喜欢读郭沫若有关历史方面的书,甚至包括他写的历史剧本在内;尽管有些书我读不太僮,也拚命地啃了下来。
入了史学系,我接触的第一位老师就是张政烺先生,他开设的三门课,即中国古代史、甲骨文和古器物学,我都选修了。我觉得他学识渊博,有问必答,导致我对中国古代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想终身从事甲骨文的研究。第二位老师是郭宝钧先生,我听了他的殷周考古,觉得他讲的课同史学系其他的课大不一样,而别有意趣。第三位老师是夏鼐先生,他讲的是考古学通论。听完他的课,我才知道考古学是另一种学问,而且同自然科学有较密切的联系。他讲了许多西方考古学的问题,使我对世界考古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明确了考古学是历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史尤其是上古史根本离不开 考古学。结合着西洋上古史的学习,更认识到考古学是非常重要的一门科学,它的学术地位怎么估计也不为过高。恰当此时,北京大学历史系即将开办考古专业,我便成了考古专业的第一个研究生。
二、我和夏商考古学
我是带着一定的学术目标来攻读殷周考古研究生的。关于这一点,郭沫若的书对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郭沫若的著作中,我发现他在中国上古史研究中有三大难题没有解决,致使他终身遗憾。这三大难题是:
一、殷商前期,他在研究中国青铜时代分期时,仅仅提到滥觞期大率相当于殷商时期,而未作任何解说。
二、先周文化,他研究西周铜器铭文时,不只一次地说到,周武王以前的铜器一件也没有而感到遗憾。
三、夏文化问题,他认为夏代不会有多么高的文化,有的只是一点口头传下来的史影。
我当时存在一种幻想:这三大难题固然在古代文献和古代文字中都不可能得到解决,是不是能在考古学中求得解决呢?从此,我便肩负这三大难题走上了考古的征途,并且决心为此奋斗一辈子!原来我本想专攻古代文字,现在看来,古代文字既不能解决这三大难题,况且古代文字又是一项专门学问,我不可能兼顾二者,只好舍弃古代文字而专攻考古学。
考古学也是一项专门的学问,在大学阶段,我并不是专攻考古学的,只不过听了两三门考古课,可说并没有什么坚实的基础,非科班出身的我,自然感到困难重重。我遇到最大的困难有二:
一是田野考古,我没有任何的工作经验;
二是研究古代器物,我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在研究生的第一年,围绕着这两大困难,首先在书本上寻找方法。除了中外考古的一般书籍外,特别注意在中国考古学方面查寻资料。在当时,中国考古学的图书还不多,找来找去,只有四套图书是值得认真阅读的,这就是《安阳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城子崖》和《斗鸡台沟东区墓葬》。可是,我读来读去,只觉得似懂非懂,根本抓不住重点。后来我才知道,这主要是因为我还没有参加田野发掘的缘故。
我首次参加田野发掘是在郑州二里岗,这是一处大规模的商代遗址。1949年以前, 尽管考古工作者经常路过郑州,却无人留意此处遗址。我能在此前后工作两年感到莫大的荣幸,我的考古生涯就是以此处为基地的。20世纪50年代初期,郑州的生活条件很差,我们住的是漏雨的茅草房,冬天用的火炉也不很暖,吃的是高粱面窝窝头,出门上工地都是背着工具等步行。不过,回想起这段生活倒是很有意义的,并不觉得是如何艰苦,因为当时我满怀着一颗要攀登科学高峰的雄心。
在工地上我首先碰到的是地层的划分,我经常同工人们在一起讨论,不断地解决了我从书本上带来的许多疑难问题。经过长时间的摸索,终于在田野中找到一套可行的方法,把田野技术提升到另一个高度。
室内整理是田野考古中更重要的工作。所谓考古学研究基本上应该从室内整理开始。我的室内整理方法主要就是在郑州摸索出来的。特别是粘对陶片,是一项非常烦琐的需要高度耐心的工作。我同工人们一道,不厌其烦地相互切磋,也找出了一套可行的方法。关于如何分类、如何统计、如何比较,是不断有所改进的。我应该特别感谢裴文中先生。他当时是中央文物局的处长,曾长期在郑州指导工作,我可以经常向他请教。他是学旧石器的,只着重对动物遗骸的辨认、分类和统计,对陶片他并不十分关心。但是,我却从他如何观察动物遗骸的工作中得到很大的启示,并把他的这种方法经过消化移植到陶片上来。总之,我在郑州两年不仅熟练地掌握了考古发掘与整理研究,并总结出了一整套田野方法,对以后我的考古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对以后的考古教学也是大有好处的。
我对商文化的研究就是在郑州开始的。在50年代初期,我曾把郑州的商文化分成了三期,并把它同殷墟文化进行了初步的比较。在当时,曾经有人提出来郑州的商文化早于殷墟文化,但这只是笼统而言的,并未作出具体的论证。要论证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要对殷墟文化进行分期。殷墟是1949年以前发掘的。当时参加殷墟发掘者有不少著名学者,如李济、梁思永等人,但他们都未能对殷墟文化进行过分期。这个问题对我来说,自然是相当困难的。殷墟的发掘资料都已运往台湾,我无法看到,我只能根据从书本上看到的极少量资料进行研究。经过一年多的艰苦搜集和反复排比,我发现有地层证明殷墟的陶鬲和陶簋都能排列出早、中、晚的系列,当时辅导我的苏秉琦先生得知后特别高兴,并鼓励我继续研究下去。我终于把殷墟文化主要从陶器上划出了期别,并把郑州同殷墟的早晚关系基本上弄清楚了,证明了郑州二里岗文化早于殷墟文化的早期,而郑州商文化的晚期只相当于殷墟文化的中期。
这篇文章的发表,可说是破天荒的,曾经在国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在国内,大体上都是赞同的,在国外则有不同的反映。英国牛津大学著名的汉学家曾把我的殷墟文化分期同董作宾的甲骨文分期看成是同等重要的。这对一个青年学者来说,当然是莫大的鼓舞。可是,在国际学术界也有人存在怀疑的态度,这主要是来自日本的学者。1956年,以原田淑人为团长的日本访华团中,有几位学者曾经对我的论文提出了质疑,我曾与他们在北京饭店进行了激烈的争执。这场争论直到60年代后期才算平息下来,我的这个论点才在国际学术界得到公认。
然而,殷墟文化的分期并未就此完结,还有更大的困难等待我去攻克,这就是关于商代铜器的分期。商代铜器早在北宋时期就曾批量出土,而自北宋至清代,从无一人进行过年代分期,甚至连夏商周三代的铜器也不能明确地分辨。现代研究铜器成绩卓著者郭沫若先生,他对周代铜器的分期曾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但对商代铜器分期却不置一辞。其他如容庚先生、唐兰先生和陈梦家先生都曾对商周铜器做出贡献,但其成绩也都未超过郭沫若先生,其对商代铜器分期也皆缄默不语。曾直接参加过殷墟发掘的李济先生试图用最现代化的方法剖析过殷墟铜器,但结果也是无法断代。因此,当时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的陈梦家先生曾几次劝告我:“殷代铜器是不能分期的。我研究殷代铜器多年,也没能分期。你不要再进行这项工作了。否则,就只会罔费时间,弄不出什么结果来的。”可是,我并没有就此止步,一直钻研了十来年。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找到了一条途径,这就是考古学。我根据考古学的地层和共存关系,找到了铜器间的相互联系,又用陶器的变化作为旁证,对殷墟铜器成功地进行了分期;并根据甲骨文的断代,推断出了各期的绝对年代。以前的学者之所以不能对殷墟铜器进行分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不知道用考古学的方法来研究铜器的缘故。
我在研究殷墟铜器的同时,还顺便对甲骨文的分期作过一点修正。董作宾的甲骨文分期是基本可信的,只是其所分的甲骨四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第四期中有一部分甲骨,即所谓自组、子组和午组等卜辞,学术界存在着意见分歧,长时期没有最后解决。日本的甲骨学权威学者贝冢茂树先生不同意董作宾的意见,主张这类甲骨属于武丁之时,国内学者如胡厚宣先生和陈梦家先生大力支持贝冢之说,可是在整个甲骨学界并未普遍认同。我仔细地分析了殷墟的地层,发现自组等卜辞与其所处的地层矛盾,又在墓葬中自组字体的陶文与共存的铜器不合,从而肯定了自组等卜辞决非属于四期,而应归入一期。从此,贝冢之说成了定论。贝冢得知后分外幸喜,并同我成了知交。
我的论文《论殷墟文化分期》发表后,在国际学术界得到了普遍地赞同。在美国许多博物馆中都用我的商代铜器分期陈列其所藏中国铜器,在日本、德国和英国的考古学界和博物馆学界也都广泛地予以运用。其实我那篇论文的目的,不仅是商代铜器的分期,而是论述商代文化的分期,更全面地补充论证郑州商代遗址早于殷墟遗址,论证殷墟文化的源头就是郑州的商文化。这一论点的确立,早商文化的轮廓就可大致勾画出来了。殷墟是盘庚所都,早于殷墟就是早于盘庚迁殷,从而郑州的商文化自然就属于早商文化,即盘庚迁殷以前的“殷商前期”文化了。
在郑州,不仅发现了大范围的早商文化遗址,而且发现了周长7公里的城墙和总面积6万平方米的宫殿基址,并出土了成批的早商铜器。考古学界公认,郑州必定是早商时期的国都。究竟是哪些商王的国都?学术界又进行了20多年的讨论。主要有两说: 有人以为是仲丁所迁的隞都;我则认为是商汤所居的亳都。据《左传》等所载,距郑州不甚远处有隞地;又记载,郑地也有亳地,且郑州商城出土战国陶文中有“亳丘”二 字,亳丘就是亳墟。仲丁居隞只有一代二王,与商城的年代不合;亳城自商汤以后共五代十王居此,与商城的年代恰好相合。我研究亳都说是把以往所有亳都诸说都作了实地考查,发现诸亳都说不是文献记载有误,就是找不到考古学上的证明,因此都不可能是商汤的亳都。最近在郑州西北的隞地发现了大规模的早商偏晚的遗址和宫殿基址,其为隞都无疑;可是此隞都并不在郑州。去年召开“夏商周断代工程”会议,多数学者皆同意郑州亳都说,这场争论才基本上有了结果。郑州商城既然是商汤所居的亳都,就进一步确定早商文化的年代直可到商朝始立国之时,从而把我国的信史提前了二三百年之久。
郑州商城为商汤亳都的确定,不仅提前了我国信史的年代,而且为探讨夏文化提供了坚实可靠的考古学基础。夏王朝是被商汤灭亡的,所以夏王朝必然早于商汤之时。根据考古学的地层关系,早于郑州商城的地层自然有可能属于夏时的地层了。我就是依据这条线索来探讨夏文化的。经过10多年的研究,我首先推断商文化并非起源于山东省, 而是起源于太行山的中部,即河北省西南与河南省的北部一带,因为惟有这一地区才发现有早于商汤的商文化即先商文化。在河南省的洛阳地区发现了另一种不同于先商文化的偃师二里头文化。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商朝的先公曾在先商文化区域活动,而洛阳地 区却是夏朝的大本营。再通过夏商两朝部分礼制的比较研究,最后我推断洛阳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
我研究夏文化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追溯,即论证郑州商城为商汤的亳都,亳都以前的文化自然有可能是在夏朝的年代范围了。另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紧压,这就是要从新石器时代研究开始,以确定夏朝从何时开始建国。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中国的新石器时代还没有明确的分期。1959年,我选择了洛阳的王湾遗址作为突破点,带领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二三十名学生在此进行了大规模地发掘。结果把洛阳地区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都首次做出了细致的分期。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可说是一大创举,夏鼐先生和苏秉琦先生得知后都大加赞赏,并极力支持。可是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不容许把我的论文公诸于世,成为我终身的遗憾。尽管如此,我总算把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情况弄清楚了,这对我以后研究夏文化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就是说, 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从早到晚都不可能是夏文化。
除此之外,还要研究与二里头文化同时的其他文化。我主要研究了三种文化,即河北省境内的先商文化、长城内外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和山东省的岳石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我虽然没有参加发掘,却曾带领学生整理过其发掘的材料。先商文化和岳石文化我都参加过发掘与整理,对其文化内涵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经过系统地比较研究,最后证明这三者皆不可能是夏文化。
当我首次提出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时,考古学界都不甚理解,因而赞同者甚少,无论考古学界和历史学界都纷纷反对我的意见,文章不下百十来篇!国外的学者竟无一人赞同。他们认为偃师二里头是商汤立国的所谓西亳,二里头文化主要是早商文化。这两派意见僵持不下,甚至延续了10余年之久。我完全处于孤立的地位,但我坚持的观点从未动摇过。后来在偃师又发现了一座商城,多数反对派学者乃放弃了二里头西亳说, 改换为偃师商城西亳说。因为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是同时兴建的,两者都晚于二里头文化,于是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之说便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赞同。1997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全国性会议,才基本上肯定了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
其实,偃师商城并非商汤首都西亳。据我的考证,它只是早商时期的陪都或离宫, 如同洛阳是西周时的陪都一样。太甲之时,曾被放逐于此,所以又称为桐宫,古代文献如《吕氏春秋》和《晋太康地记》都有明确的记载。何况郑州商城比偃师最早的商城大了几倍,商汤决不会舍弃大城郑州商城而居于小得多的偃师商城。如果商汤是以偃师商城为首都,那与商汤伐桀是自东方攻向西方、灭了夏又回到东方的亳城的文献记载不合。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已经非常清楚,用不着再讨论了。
三、我与周代考古学
周代考古学我是从研究先周文化开始的。先周是指周武王克商以前的周,先周文化一词也是我首先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历史学界兴起了研究先周社会性质的高潮,尤其集中对先周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探讨。经过较长时期的讨论,终未得出统一的结论。主要原因是当时考古学界尚未从周文化中分化出先周文化来。我研究先周文化是从研究先周铜器入手的。研究了十来年,也没有找到一件先周铜器。于是我便转向对陶器的研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从文物旧杂志中查到陕西耀县丁家沟的一座铜器墓葬中出了一件先周陶罐。不久,我又在陕西泾阳县高家堡的一座铜器墓中发现另一件先周式样的陶罐。我把这两批铜器进行比较,终于找到了大批的先周铜器。以此为基点,我便展开了对先周文化全面系统的研究,确立了自公亶父至文王时期的先周文化。
在我以前,苏秉琦先生曾在40年代专门研究过周代的陶器。可是苏先生对陶鬲的划分有了偏差,终究不能分辨出先周文化来,因此他始终也没有明确地提出先周文化的命名。我最初提出先周文化,考古界也并不十分理解,有的学者最多也只能承认我论证的一半,另一半并不承认。这是因为我把苏先生划分的陶鬲型式合并为分裆鬲与联裆鬲两类,两者共同构成为先周文化。有的学者只承认分裆鬲是先周文化,而联裆鬲并非先周文化。这个问题也争论了10多年,直到199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洋西发掘,发现了两种陶鬲在一个灰坑内同时出土,才最后平息这场争论,我所确立的先周文化也才最后被公认。
我划分的这两类陶鬲不仅是确立先周文化而已,更可由此推断出使用这两类陶鬲的人群是两种不同的族群:使用分裆鬲者是姜姓族;使用联裆鬲者是姬姓族。这两种陶鬲的共存,就意味着姬姜两族的联合,从而形成先周文化的主体;由此更可进一步追寻先周文化的来源。我当时曾把姜姓族的来源追溯到甘肃省的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把姬姓族的来源追溯到山西省的光社文化。关于前者,考古学界已基本认同;关于后者,目前尚在讨论之中。
除了先周文化外,我主要研究了西周受封国的始封地问题。我研究了三个国家,即齐国、燕国和晋国。齐国的始封地我只研究了半年,虽然提供了一些线索,但结果还是失败了。燕国和晋国我研究的时间要长一些,总算是比较成功的。
燕国的始封地问题,20世纪50年代后期我就注意到了。当时主要是根据侯仁之先生的研究,在北京市区内寻找。可是结果是很令我失望的,在北京市区内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到60年代,我把注意力转向了北京市的南郊,因为在清朝据说在卢沟桥一带 出土了燕侯铜器。为了寻找铜器出土的真实地点,我调查了自永定河至拒马河已发现的所有西周遗址,最后我把重点放在琉璃河的刘李店和董家林遗址。这是因为我在《太平寰宇记》中看到:距刘李店才5里左右的汉代古城,即良乡城,“在燕为中都”。60年代和70年代,我曾两次带领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学生在刘李店和董家林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并推断此地很可能即燕国的始封地。由于政治形势的转变,我不可能在此继续工作。接替我们工作的是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不到一年,他们就发现了燕侯铜器,我的关于燕国始封地的推断就完全得到了证实。
晋国的始封地,文献记载比较清楚,东汉的班固和郑玄都说在今天的太原市,东汉以后的学者大都深信不疑。到了清代,顾炎武的《日知录》开始怀疑,认为晋之始封地应在山西南部。可是长时期以来,顾说并未成为定论。对此,我早就想在考古学上辨明这个是非。70年代初,我曾在太原晋祠一带调查过,没有发现任何西周的踪迹,我对班固太原说就已存疑。后来参观所谓叔虞墓的发掘,方知乃宋以后所伪建,更加深了我对班固说的不信任,开始考虑顾炎武的晋南说。1979年秋,我带领六七名学生在晋南地区调查,地点选择在临汾地区的翼城县和曲沃县一带,为期一个多月。
我们走遍了这两县所有西周遗址,根据搜集到的材料进行分析,最后我选择了翼城、曲沃交界处的天马-曲村遗址,作为我们长期发掘的基地。我所以选择此遗址,是因为此处地形开阔,水源充足,且遗址规模庞大,适合国都所在。又据《括地志》所载唐地,距此处仅四五里,此说或者有些根据。自1980年以来,我们一直在此进行大规模的发掘,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更增强了我的信心。1992年及其以后,果然发掘出了8座晋侯墓,晋的始封地问题,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在工地前后住了16年,长时期与盗墓贼打交道,耗费了我大量精力。至今回想起来,虽然惊险,却也值得。在周代,晋国是很重要的封国。两千年来,晋国的早期首都却一直被误传为距此地800多里 的太原,顾炎武虽然指出了其错误,但其所定晋都(郭沫若亦深表同意)距此地还有50余里,所以晋国早期首都一直成了悬案。此遗址并非由我首先发现,在我以前,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中央文物局不少考古工作者都曾来此考察,但从未引起他们的注意。可见,要确定一处重要遗址,并不是件容易事,必须要作深入的研究。此遗址的重要意义,对研究晋国历史来说,是可以同殷墟媲美的。由于此遗址的发现,晋国的历史在很多方面都需要重新改写,这大概不会是太言过其实的吧。
四、我在研究中的几点体会
通过早期晋都、北京燕都、郑州亳都和偃师桐宫的考察,我深深体会到,研究中国上古的历史地理,不能不查阅古代文献,但也不能全信古代文献,而必须运用考古材料做出最后的决断。
运用考古材料也不是任意用来,重要的工作首先必须分清考古材料的年代,进行考古学文化的分期,确定考古学文化的性质。在考古学上要准确地做到这一点,最需要的是艰苦的劳动。只有不怕辛苦,不怕困难,而且持之以恒,学术上的奇迹总可创造出来的。
我所研究的夏商周考古的几大问题中,差不多都是重大的难题,而我提出的论点又都是出于前人所未发,要很快得到普遍认同几乎是不太可能的。因此,每一个问题都经过了共同的讨论,而且延续的时间都长达20年之久。在长时期的讨论中,我也深深体会到:研讨任何学术问题,都一定要坚持真理,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在讨论夏文化的时候,开始我曾遭到四面围攻,如果不是坚持真理,本来是正确的意见,就会中途遗弃。但是,如果发现自己有错误,就应该勇敢地承认,很快改正,决不能抱残守缺,一误再误。讨论本来就是相互切磋的,要以人之长补己之短,通过讨论,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今后的工作任务
现在,我已过古稀之年,身体状况已成每况愈下之势,今后若作庞大的科研计划是不切实际的。田野考古我是绝对不能再做了,充其量只能在书本上作点力所能及的研究。然而,夏商周考古学的研究,现在仅仅开了个头,更艰巨更繁重的任务还在后面。就我接触到的问题不妨谈点想法:夏代考古,我认为今后的重点应该是结合文献记载全面展开夏代社会性质的研究。商代考古中,商代前期遗址发现比较普遍;商代后期目前主要集中在殷墟,今后似乎应该在山东全省、河南省黄河以南和山西省东部多作些考古工作。周代考古中,除继续探寻先周文化的来源外,应该着重探讨齐、鲁、秦、楚、吴、越几个大国的始建国地望问题。此外,夏商周边境地区诸小国的情况还须深入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当然只有依赖今后的考古工作者去继续开拓与钻研了。
来源 丨《学林春秋》,朝华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