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检助理招不到人,最高院来支招
昨天,有微信号发文《全国省考多地法院、检察院岗位放卫星:无人报考!!》。其实,法院、检察院十年前绝对是公务员招考的香饽饽,但近年来,只见人跑,不见人来,招考情况越来越难。为啥?笔者已经写文分析过。先看看昨天文章的关键内容。
一、今年法检招考无意外的遇冷
据上文报道介绍:近日,全国24个省份同时进行了公务员招录“省考”,省、市、县、乡四级岗位向社会招录,共招录公务员119694名,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378万人,平均31.6人竞争1个职位。
与其他岗位动辄几百人、甚至上千人争一的火热报名对比的,各省的报名人数中,也有上百个职位无人报考,一些基层司法机关设置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这一类职位频现“零报考”现象。除一些基层法院如广西田林县、河北博野县法院外,甚至连珠海市中院、黑龙江省法院系统招录的职位也出现了“零报考”。
二、法检助理为何少人报考
笔者前些天曾经写过一篇《司改后多地法检助理为何招不到人》,从任职前景、就业环境、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四个方面分析了法检助理招不到人的原因。文后,居然有人质疑笔者在写假新闻。今天这篇新闻报道出来,该堵住质疑之声了吧?
法检系统招不到人,还是前几年个别地区偶发情况,这几年情况蔓延开来,各省都出现了很多法院、检察院招不到人的情况。原因很简单,招考条件相对较高(普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工作繁忙(各地法检都在喊“案多人少”)、待遇低(其实跟公务员待遇差不多,但相比较可从事的律师等法律行业就低多了)、压力大(案件负责制的“紧箍咒”越念越紧了)。
不过,不可否认,近年来,司法改革加剧了法检招不到人的情况。以前,通过司法考试的,进法院、检察院工作满两年、三年,就可以认命为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司法改革中,参加法检官员额遴选的基本条件是担任法官、检察官满三年,意味着至少参加法检工作需要满五年才有资格参加遴选。在各地法院、检察院大量前法检官没有入额的情况下,刚考入的人员想当入额当法官、检察官,难度可想而知。
三、雪中送炭,最高院送来了对症良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人民法院报》开设的“司法改革热点问答”专栏,刊发了《人民法院如何招录法官助理》一文,真是对症下药。
内容主要如下: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建立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的规范便捷机制,畅通政法专业毕业生进入人民法院的渠道,实现政法专业毕业生就业流向与人民法院用人需求的有效衔接。
1、招录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可以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结合司法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单独命题,单独申报招录计划、单独组织考试和录用。
2、招录资格条件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 50 29559 50 14939 0 0 1207 0 0:00:24 0:00:12 0:00:12 2868 50 29559 50 14939 0 0 1124 0 0:00:26 0:00:13 0:00:13 2916和条件;招录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对艰苦边远地区实行政策倾斜。
3、招录程序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法院制定招录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招录岗位、条件和程序。
4、省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对招录人员进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任职和登记手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不予录用。
综观以上规定,突出了两大特点:一是市县法院可以单独招考助理人员。相信不久的将来,各市县法检单独招考的广告会传播开来,扩大宣传,招揽人才。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实行政策倾斜。相信不久的将来,艰苦边远地区会率先打破报考需要司法考试这一门槛,广开进源,择犹录取。
结束语
招不到年轻的法检官助理,本院未入额的又不好用,如何兑现司改要求的法检官、法检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置要求?各地变通方法多是采用聘用制人员或者劳务派遣人员顶替,权宜之计。
解决法检助理招不到人的问题,其实很好解决,门槛降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报名资格就行。好处是解决了用人荒问题,给法官可以配备上听话好用的年轻助理人员;坏处是人员素质降低,助理们考出资格证来以后能否留下来,别成了其他行业的分批培训站。
如何取舍,这样的大政方针还是留给位高权重者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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