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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门子专家理论:法官辞职是因水平差,怕追责?

2017-08-12 烟语法萌 烟语法萌


       笔者很少指名道姓批驳某人观点,昨天看了某公众号发的“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崔永东教授《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书中一观点,忍不住要跟这位专家理论一番。


    书中提到:“导致一些法官辞职的主要原因还是司法责任制的推行。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体系,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在半空,这使那些平庸之辈、滥竽充数之徒或者贪赃枉法之徒处在高度的惊恐之中,生怕因水平所限办错案子而被追责,或因贪赃枉法而东窗事发被追责,故当机立断选择去职,这也是一种为求“自保”的高明之举吧。上述人员的离开对法院来说或许不一定是坏事。”

        如下图(图片来自苏东彪律师微博):



        一、讲话要有根据,专家你对法官辞职是否做过研究?


        官方数据:最高法院今年7月3日新闻发布会公布,目前法院新进人员和减少人员数基本持平,2015年全国法院新增人员1.9万人,减少1.77万人(其中包括辞职者)。再具体点:从2008年到2013年,上海年均就有67名法官离职。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有86名(上海系2014年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但至今谁也没有统计,司法改革以来,有多少法官辞职,其中多少是因为司法改革原因。这个“专家”不知从哪统计来的数据,得出法官“辞职的主要原因还是司法责任制的推行”的结论。



        专家呀,说话要有根据,你统计过多少法院法官辞职数据,你认识多少辞职法官,就敢信口开河?笔者QQ群,微信群不下数十个法官法律群,用不用我给你点数据?


         二、写文章要负责,专家凭啥把辞职法官定义为“平庸之辈、滥竽充数之徒或者贪赃枉法之徒”?


        法官辞职,由来已久,改革之前就已经存在。2015年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专门成立课题组,统计得出,昭通两级法院6年内共流失工作人员194人,其中法官122人。流失人员中青年法官为104名,占85.25%。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法官辞职现象各方面讳莫如深,生怕有违改革成果之嫌,统计数据自然不会公布。关于辞职法官的现象及原因,各方媒体关注已久,百度搜索“法官辞职”能得到上千条记者采访的辞职法官访谈。从新闻报道来看,辞职法官多流向律师、法务行列,其中代表性的就是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入职阿里巴巴出任公共事务部副总裁。



         用屁股想想就知道,市场不养闲人、老板不养废材。辞职意味着离开体制内的“铁饭碗”,需要靠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市场中打拼天下。“平庸之辈、滥竽充数之徒或者贪赃枉法之徒”有何本事在市场中立足?从媒体报道及笔者认识的辞职法官来看,辞职法官多集中在30岁到40岁之间,基本都是原单位的业务骨干,有能力在市场中打拼天下,而且不少混的风生水起。


        三、脱离实际一线的“专家”,出书立说,误人子弟。


        笔者曾经写过一篇《离职法检人的背后,难道不值得深思?》,其中就批驳过某些人的“辞职是害怕追责”一说。笔者看来,害怕追责而辞职,有也是极个别现象,把辞职主因归结于此,纯属无稽之谈。


        三四十岁的年纪,正规法学科班出身,通过司法考试,何来“平庸之辈、滥竽充数之徒”? 真是“贪赃枉法”构成追责,辞职岂能逃避,君不见多少退休多年的官员因当年事发锒铛入狱。辞职能躲避“因贪赃枉法而东窗事发”,出自法学教授之口,是不是可笑?



        试想一下,三四十岁的年纪,本是原单位办案主力,现沦为不入额的法官助理;或者入额以后,全院疑难案件比别人成倍的办理,头上的追责考核压力日重,而市场上数倍薪酬、压力减半的岗位诱惑,试问“专家”,你会作何选择?


        实际上,造成一个个正值当打之年的法官辞职的理由不外几种:待遇过低,难以养家糊口;体制管理,难以施展抱负;压力过大,不堪身心劳累;甚至有异地分居,调动无门无路等。


        结束语


        专家研究理论确实有一套,毕竟人家一辈子就研究一门法律,不得不承认术业有专攻。理论水平高并不代表就了解基层实际,尤其是那些当了行政领导多年的,每周只给研究生讲两节课的所谓“专家”。


(上图为笔者一法官网友辞职信)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以没有调查的、拍脑袋形成的观点著书立说,给一群人来定性,简直是误国误民,称之为“砖家”、“叫兽”一点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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