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这貌似有理十句话,实则证明说者是法盲!
现代诉讼,是一个法官依法居中主导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过程,寻求证据优势、法律支持才是正道。有些当事人可能深受“古代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影响,喜欢剑走偏锋,把本是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对抗引到自己与法官的矛盾冲突上,已达到压服法官照顾自己的目的。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结果不仅与对方的诉讼纠纷没解决,反而跟法院、法官因诉讼过程打上了没完没了的官司,回头看看,绝对的得不偿失。
笔者总结了以下十个常见的诉讼认识偏差,以期避免诉讼者走入误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别动不动就拿"人民当家作主"说事,当事人在法庭上配合服从法官安排才是法律规定。
二、别动不动就拿"法官是人民公仆"说事,人民是个政治概念,你个当事人代表不了人民这一群体。
三、别动不动就拿"法官应该保护弱势群体"说事,证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空口无凭法官也爱莫能助。
四、别动不动就拿"我要求见庭长院长"说事,改革后法官独立办案,领导也无权过问法官正常办案审理。
五、别动不动就拿"我认识大人物谁谁谁"说事,诉讼依法有据才是王道,违规过问案件已经违法违规。
六、别动不动就拿"法官声音大态度不好"说事,法官不是你家服务员,挑态度不好之前先看看你的态度。
七、别动不动就拿"处理不公我一定会上诉"说事,上诉是双方法定权利,任一方只要不服都可上诉。
八、别动不动就拿"去二审法院上诉告法官"说事,全国法律规范统一,二审法院只审案件法律问题。
九、别动不动就拿"进京赴省上访告法官"说事,上访投诉是你的权利,越级非访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十、别动不动就拿"敢这么判我一定报复你"说事,仅凭这句威胁恐吓,你就面临被拘留的法律后果。
编后语:对法官处理不满,法律规范上给予了当事人很多合法救济途径,但绝没有规定以上十种说辞。还是昨天那句话,维权不依法,越界可能就违法。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