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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干部,尤其是年轻和非员额检察人员流失严重问题,首席大检察官如此回答检察改革中7个问题

烟语法萌 2019-05-15


内容: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网站




9月4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为学员们讲授第一课。在课堂互动提问环节,共有7位学员提出了自己关心的问题,看看首席大检察官是如何一一作答的。


1、随着转隶的顺利完成,基层院编制和员额不足的情况凸显。请问最高检有没有下一步的安排?

 


“编制员额不足是相对的,要看力量、能力、组合上是不是符合科学、符合实际。最高检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建立员额递补、淘汰机制,确保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各级检察长要最大限度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能力建设、科学组合等多渠道多举措,解决编制员额相对不足的问题。”张军回答。


 

2、有关涉法涉诉案件如何正确看待、如何处理所谓“非法信访”问题,

 

张军表示,信访工作要坚守法治底线,不能无原则让步,对完全无理的申诉就是不能支持。守住底线的同时,更要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这是我们的职责。如果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自己摆进去,就会由衷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以人民为中心,要进行司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已经提出的司法需求,更要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未提出、潜在的、更高层次的需求。

 

3、“基层干部,尤其是年轻和非员额检察人员流失严重,如何巩固培育基层力量?”

 


“改革就是大浪淘沙,这很正常。各级检察长要有担当更要有办法,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的发展感召人。”张军就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重强调,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党的政治领导。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既要突出检察官这个重点,又要充分考虑未入额人员的发展通道和职业保障。突出基层导向,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


(注:把这个问题留给了各级检察长?司法改革时说好的,对未入额人员转岗、安置、分流政策,没有统一规划?)

 

4、“最高检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无新的具体举措?”

 


“司法责任制随着内设机构改革要进一步落实,强化办案检察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司法责任、领导责任。”张军表示,最高检党组决定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破解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解决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痼疾。今后,要通过严格追责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确保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有位必须有为。


 

5、“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能否被赋予更多调查取证权?”

 


“我们积极提出建议,争取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中把相关内容写进去。如果实在有困难,我们要先深入实践,形成经验,将来固定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中。这项工作刚刚开始,不可能各项机制都很健全,要靠我们努力。”



6、在授课中,张军强调要以空前力度加强业务建设。


 

要坚持以上率下、以下促上,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办案,办难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果连案件都办不了、办不好,那就要考虑是否还合适在领导岗位。

 

要重视多种方式、不同途径的学习培训,结合岗位需求加强专业培训。

 

要真正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要提升办案效率,让正义早点来到。


(注:第七个问题讲的什么,官方没有报道,留作遐想吧,呵呵。)

 

 

延伸阅读

 

2017年11月1日,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称,


"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择优遴选,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全国检察机关共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同时建立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和员额退出机制,通过这项改革,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2018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做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报告称,


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从原有16万名检察官中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7万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行员额动态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54个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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