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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书(记员)有话说!

烟语法萌 2020-02-22


我是一名刚毕业没多久、刚步入社会没多久、刚走进工作岗位没多久的三“没”人员。同时,我也没有多么高的学历、没有乐观外向的性格、没有什么工作经验的职场菜鸟,所以确切说我应该是“六没”人员。


不过我也没到达一无是处的地步,我自认为我对待工作有责任心、有耐心、也有细心,同时我有毅力、我有努力、我还有动力。“六有”对“六无”也算小小地弥补了一下吧。


或许你很好奇我是做什么工作的,又为什么要写这么一篇杂谈,那么我就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我是北京某法院的一名“聘用制书记员”,简称“聘书”。在法院,我们是没有编制的,我们享受不到政法编人员的特殊待遇,我们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每个月也没有交通补助,但是我们依旧勤勤恳恳地面对着巨大的工作量也毫无怨言,即使我们的工资十分微薄,即使心里却确实有一些小小的不平衡。



面临着司法改革,而我所工作的法院也是一家彻彻底底地改革试点法院,实施着一名主审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1+1+1”的审判团队。有的人可能不知道究竟法官助理的职责是什么,更不知道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又有着什么区别。


其实很好理解,改革试点法院中未入额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行政编书记员都叫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样都是审判辅助人员,没有裁判权,而“书记员”全部都是聘用制书记员。所谓“主审法官”也意味着我们法院没有“助理审判员”这个层级,院里的审判人员就分三类:审判员、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


司法改革是必然的趋势,我们聘书很接受这个事实,我们也清楚的知道虽然现在法官员额制了,但是除了改革试点的法院,别的法院依旧实行着传统的一审一书模式,人家的书记员既有行政编的也有聘用制的,就算行政编的书记员挂着“法官助理”的名称,但做的工作依旧是书记员的工作,文书上署的也是“书记员”,并且也没有取消助理审判员,和原来的区别貌似也就是在合议庭中助理审判员不能担任审判长了。



不过我们院改的是彻彻底底,说是因为案件量逐渐增多,一审一助一书是为了提升办案效率,让法官把精力专注在案件的审判上,将法官从事务性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对外宣称也是都在夸耀这个体制运行的十分好,能够切实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这种新闻宣传我不知道都看过多少遍了,但是我很麻木,因为到现在最高法院也没有针对法官助理到底从事哪些工作而出台一个明文规定。


拿我们庭来说,每个组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分工都不一样,而且可以说每个案子的分工都不一样,内部的工作到底有多么混乱恐怕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当然,书记员承担的庭审记录和整卷、上诉、归档这三项工作是死规矩,因为助理们也不会整卷,有些助理甚至连卷里到底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都不知道,原谅我一个专科学生在这时候有点怀疑助理们是怎么拿下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


新案子分给助理,助理大致查一下起诉材料,然后交给书记员给被告发手续,事实上我们书记员还要再查一遍。等到被告的答辩来了以后,助理再查一下,然后再交给书记员给原告发答辩材料。


再过几天,案子可以开庭了,助理和法官商量好开庭时间,最后还是让书记员来发传票。开庭时,书记员辛辛苦苦在记录,庭开多久书记员就记多久,而助理就坐在书记员左边待着,庭开多久助理就待多久。


过段时间,出文书了,法官写完让助理查,助理查完我们书记员查,查完都没问题了,书记员再发文书。当事人收到文书后上诉了,助理去收上诉手续,然而他们有时候还查不出手续到底齐不齐,最后有什么问题还是得书记员自己去发现。


无论法官结多少案子,最后助理把卷宗一股脑地给我们书记员,接下来一大摊子的整卷、上诉、归档工作全部都交给了我们书记员,而助理就点个结案、弄个文书上网、点个生效,这案子就彻底和助理没有关系了。


试问,助理在审判团队中到底做了什么?我只能说,助理的工作我们书记员都能做,但是我们书记员做的工作,助理根本就做不了。一审一助一书到底比一审一书效率高在了哪里?这种团队模式只会让我们书记员跟着助理的节奏走,不能自由地掌握自己的工作。


可是改革中的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就形成了主审法官只会器重助理,什么事都和助理说,导致书记员很多事情都不清楚,甚至有时候法官和助理安排案件谈话时不跟书记员说,书记员都不知道那天竟然有谈话,毕竟谈话不用书记员发传票。


说白了书记员就是一个打杂的,不仅工资待遇低、各种福利都没有,还要忍受心理上不受法官重视的打击。


毕竟助理再怎么样,人家也是硕士、博士,而书记员只是一个大专学生,但是我觉得学历不能说明一切,我们书记员的工作能力也不比助理差多少,而且助理在审判团队中根本无法实现帮主审法官起草法律文书的职能,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能力,所以就从书记员的工作中分出一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给他们,一个案件大部分的事务性工作还是由书记员完成。



和原来一审一书配置中的书记员被重用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这种被“遗弃”的感觉也让很多书记员都有了心理落差,那下一步就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书记员选择了辞职。


有时候,我们法院的氛围有问题,每个组的助理和书记员都互相嫌弃,助理们瞧不起书记员,书记员也看不惯助理。特别是有些助理看不起书记员所做的整卷等工作,他们觉得他们是法官助理,我们是书记员,我们就是低一等。所以我们院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有一个明显的指令关系,都是一个组的,谁多干点谁少干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时候我们书记员真心觉得自己就是法院最底层的、不占编制的廉价劳动力,没有一点话语权,本身应该和助理平起平坐的我们,还要受助理指令,然而这就是我们法院给助理们营造出来的一种怪气氛,在我看来这就是恶性循环,难道还嫌书记员辞职的少吗?


说到聘书辞职,我们法院也是批的特别痛快,其实从侧面来说法院自己也知道聘书的待遇是什么样的,所以对于聘书来说,如果找到比法院更好的工作都会批。恰巧我们庭也辞职了一些书记员,导致现在无法满足每个审判团队都是一审一助一书,书记员很匮乏,所以让一些有经验的老书记员二跟三,也就是两个书记员跟三个主审法官。


众所周知,书记员本来工资和待遇都不如行政编人员,但还要承担如此繁重的工作,实在不知道这种改革试点的法院究竟为何如此不通人情,难道领导就真的不能在书记员缺乏时让法官助理先顶替一下书记员的工作吗?不过领导内心中想的依旧是法官助理就是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就是聘用制书记员罢了,我们都能够看出来我们法院的风气,也都能看出来一些端倪。


说了这么多,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说出了我们法院每一位聘用制书记员的心声,也许我说的还不是很全面,但是我觉得司法改革对外宣传很成功,但内部的纷乱实在是太多了,一审一助一书的审判团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我学历太低了,搞不懂司法改革到底是在改什么,我也搞不懂“1+1+1”到底提高了哪些效率,我更搞不懂一审一书到底有什么问题所以要被改革。


我只知道,我是改革法院的一个不起眼的“聘用制书记员”,我每天的忍受与承受让我觉得心很累,我不知道我能在这种氛围和体制下再干多久。我只要还是这所法院的书记员,我就会做好我的本职工作,绝对不会懈怠,哪怕有一天是我在这所法院工作的最后一天,我也会站好我最后一班岗。


我就是我,一名普普通通的聘用制书记员。


来源:天涯社区,转自:东方审判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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