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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向法官的刀,实际上是刺向了法治,刺向了社会!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5-15


就在人们还在震惊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法官黄学忠猝死开庭现场,感触法官身负巨大压力之际,昨天重庆又传来更为震惊的事件,刑满释放刚刚11天的歹徒,在仅距南川区法院大门100米的地方,挥刀刺昔日审判自己的刑事女法官,致使审案24年的老法官田晓重伤,更将见义勇为的监狱民警刘彦刺成重伤。以下是官方通报全文:



消息传来,令人震惊。最近一次暴力报复法官的事件是,2017年2月17日江苏省沭阳县人胡小干因对判决及执行不满,报复伤害该县法院副院长周龙,致法官周龙重伤。2017年11月30日,徐州中院一审宣判,胡小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再之前的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县人龙建才因对22年前的离婚判决不满,报复杀害了退休法官傅明生。2017年8月25日,玉林市中院一审判决,判处龙建才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暴力伤害法官的,惩处不可谓不严厉。之前的北京女法官马彩云遇害案,秦皇岛中院四名法官遇袭案……虽然属于偶发事件,但每次法官遇袭新闻传来,都会引发社会超常关注,为何?


法官,是国家法律司法的实施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系者,是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希望所在。如果法官都无法获得人身保障,何以指望他们有勇气、有担当,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曾撰文: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同时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与此相关联,一些人出现了一种矛盾心态,一方面对国家快速发展和生活不断改善感到振奋、满意,另一方面对社会上的许多现象和问题感到困惑、纠结。众多个体的矛盾心态汇聚在一起,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矛盾期心态。


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防线,尤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独立裁判的法官,日益被推到了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压力倍增。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比遭到报复伤害更多的,许多的法官累倒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根据最高法院报告,2017年全国85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到暴力伤害因公牺牲,光今年法院执行干警就有27名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压力之外,如果还要受到履职报复伤害,连自身健康安危都无法保障的法官队伍,何以撑起司法审判执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而现实是,法官这个社会寄予输出公平正义的群体,是否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对待?就在这几天,网上都在流传着很多法院要求全体法官放弃节假日,平常每天加班数小时的通知书,可见他们的工作强度;在涉及法院法官的新闻稿件后,充斥着对法官的侮辱谩骂,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不时出现抵触和妨碍,甚至暴力抗法,而少有受到制裁;最为可恶的是,不时爆出那些自认受到冤屈的当事人,充当法官之上的法官,对法官暴力报复,拔刀相向。


在田晓法官遇害通报消息传来,法萌君注意到一个事实,犯罪嫌疑人曾川出狱仅仅11天,就为了报复女法官在法院蹲守多时。难道曾川报复法官的想法和行为是一时性起?如果是由来已久,为何监管部门在其服刑期间及刑满释放帮教管理期间,没有发出风险评估、预警预防通知?事实证明,对于法官的人身安全保护,仅限于法院那门禁安全检查、最高法的履职保障文件,是远远不够的。


保护法官人身安全,不能推责于法官审判执行公正司法,自身安全认识及法院给予履职保障,更要全社会树立起维护法官人身人格安全,就是维系社会稳定安危的重要认识程度。如何在树立司法权威与发挥民众监督之间取舍,需要立法规范;执法部门对于公开辱骂诽谤、威胁报复法官的,应借鉴目前保护警察执法的力度,毫不手软。



除非社会到了不需要法律来定纷止争的阶段,否则有纠纷找法院、求公正需法官,应该是每个人的客观需要和不二选择。法官独立公正裁决的前提,就是要让法官履职非经法定程序、法定机关免受伤害。这个道理应该是不难理解吧?


行文至此,有人肯定会拿现实中或听到的法官司法腐败、裁判不公来说事,甚至叫嚣什么“大侠”之类。请记住,任何人都没有法外暴力伤害他人的权利,私力救济只会导致社会混乱。那些天天喊着“该杀”、“该打”的键盘侠,难道希望社会陷入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人人自危境地?对于那些鼓吹同态复仇、暴力伤害的,应该齐声喊打,全民反对。


依法治国、法治社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而刺向法官的刀,不仅仅是伤害了法官个人,更是对法官履职代表的法律的严重伤害,是将社会推向了无法无天的危险境地。


最后,强烈谴责、呼吁严惩犯罪嫌疑人曾川的暴力行径,祝事件中受伤的田晓法官、见义勇为的刘彦警官平安无事,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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