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公检法一把手尽数落马,这个省份现塌方式腐败
综合来自中国新闻周刊、法治网、中纪委网站等
根据4月3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官方最新披露的消息显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骏,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黄冈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等,被查处了原因,竟然源于涉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中央纪委监察委网站4月2日报道了《湖北深挖彻查一批"保护伞"案件》,文中披露:
2018年以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着力查处政法领域腐败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涉及公检法司等部门案件1025件,其中司法部门160件,政法部门36件,检察部门52件,公安部门646件。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骏,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黄冈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提前介入,对查处的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查办京山“黄氏兄弟”背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时,荆门市纪委监委根据掌握的情况精心研判,从违纪违法线索较多、因不作为受到处分、为黑恶势力开设赌场提供保护的相关案件入手,拔出“萝卜”带出“泥”,陆续发现了一批涉及公安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先后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20余人。
公检法+政法委,竟然都涉黑,都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一点非常罕见,而且均是在职的一把手,而非民众常见的“副职”现象,超乎一般公众想象。
一、多名政法系统官员被查,武汉堪称是“政法系统塌陷”。
湖北这次牵扯公检法+政法委的涉黑案中,这四人落马时,全是现职在任,对当地官场震慑作用非同小可。他们相互之间还多有交集,同属政法系统,属于关系硬、熟人多,也足见“打伞”的难度和艰辛。
几乎同一时期,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汉强,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皮兴胜,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的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等人也被查。武汉检察系统、黄冈公安系统也有官员落马。有知情人士告诉察时局,多名政法系统官员被查,武汉堪称是“政法系统塌陷”。
根据官方通报,他们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方式不外乎以下几种::纵容包庇、通风报信、站台撑腰、帮人说情。又或者,这几种形式通吃。
官方曾在“双开”通报中斥责,王晨身为司法干部,本应忠实于宪法法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
孙光骏身为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不为人民为“老板”,甘于被“围猎”,利用司法权,大搞以案谋私。
周滨没有更多信息披露,但从公开履历看,他早年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官至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后又担任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职经历跨越检察、地方、法院以及政法委。
公安局长咋成了“护黑局长”?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披露,汪治怀与黑老大称兄道弟、“肝胆相照”。
身为公安局长,汪治怀非但没有保一方安宁,反而在“护黑”上乐此不疲。权钱交换、利益驱使让“护黑局长”汪治怀在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2月19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王晨违法获取的全部赃款和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王晨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其他人员的案件还在审理审查之中。
二、湖北省委去年派出8个巡视组巡视武汉
今年1月,湖北省委宣传部曾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通报显示,全省去年立案查处厅局级干部案件10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367件,乡科级干部案件4296件,其中查处“一把手”案件1834件。新闻发布会上还点名武汉中院原院长王晨,武汉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骏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
察时局还关注到,去年湖北省委第二轮巡视安排了8个省委巡视组对武汉市本级及13个区、2个开发区进行常规巡视,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在省委8个巡视组进驻后,市区巡察组也相继进驻,对10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此外,武汉也采取异地交叉巡察的模式,在全市13个区连续组织开展了2轮全域性区级交叉巡察。
三、不怕揭丑说明“打伞”的决心
公检法领导之所以被人牵着鼻子走,不是黑恶势力手段多高明,势力多强大,核心因素无非就是权钱交换、利益驱使。凡此种种,人们无不对之咬牙切齿。
换个角度看,这些过去被官方或地方政府视作“家丑”的事情,到如今被大方公布,也表明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勇气,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打掉这些“保护伞”恰恰也说明,不管什么人、什么领域、官阶有多高,只要充当幕后“黑后台”,或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新消息,4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分赴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黑恶势力以及背后的“保护伞”们,颤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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