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解决乡镇事业身份晋升问题!县乡干部到省市交流任职!探索试行聘任制!
转自:政法山东
4月12日,大众日报受权发布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
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会议数量减少1/3以上,制发文件数量减少1/3以上,制发简报数量减少1/3以上;省直各部门(单位)今年要求基层上报的报表材料一律压减50%以上;今年全省对基层单位的各类督查减少50%以上……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1.压减各类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能开视频会的一律不集中开会,能通过调研指导、现场办公解决的事情一律不开会,凡视频会议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层层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一律不得要求无关人员层层陪会。对研究专题工作的小型非涉密会议,直接采用网络视频、手机多方通话等形式召开。未经省委批准,省内任何会议不得要求市委书记参加;未经省委或省政府批准,任何会议不得要求省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长参加。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会议数量减少1/3以上。
2.精简各类文件。凡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一律不以党委、政府文件发文;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一律公开发布;凡没有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照转照抄、“上下一般粗”的,一律不发;未经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直接行文。提倡发短文,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文稿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文件数量减少1/3以上。
3.清理规范各类简报。省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最多保留1份简报。各级各部门(单位)常规性和日常性业务工作一律不发简报。各部门(单位)不能简单以简报报送数量为依据搞通报排名,不能将报送情况列入对下级单位的考核。简报制发部门(单位)对简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律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简报数量减少1/3以上。
4.严控各类报表材料。未经法定授权或党委、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能要求下级党委和政府上报报表材料,不能要求下级党政负责同志签字。省直各部门(单位)今年要求基层上报的报表材料一律压减50%以上。
5.严格规范各种评比达标。除中央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评比达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通报评比结果。
6.严格规范各类督导检查。从严控制总量,部门(单位)未经批准严禁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开展督查;严格执行督查审批备案制度,未经批准随意开展督查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今年全省对基层单位的各类督查减少50%以上。除中央明确规定外,不得将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纪要记录等,作为评价工作好坏的依据,坚决避免简单的“留痕”管理。
7.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对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制定部门(单位)逐条逐项梳理,责任不明确的,要补充下发责任清单。今后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部门(单位)责任分工。省直部门(单位)推出创新政策时一并制定清晰的操作流程图,并确定政策“落地”联系点,为基层提供成功案例。加强政策实施后评估,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部门(单位)要进行修订完善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基层反映强烈、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部门(单位)责任。
8.实行“一线工作法”。省委常委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每年在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倡导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除分管工作外,每人牵头负责推动2-3个全局性重点项目或重大事项。省直部门(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点对点”联系乡村、社区、企业、工程项目等;凡有项目审批、资源管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能的部门,每个月有1周左右时间深入基层一线,抓项目调度、政策落地、下沉服务。
9.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制度。省级领导同志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积案化解任务,并分解到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实行每月销号制度。今年,全省10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5年以上的化解50%以上。
10.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经济组织制度。省级领导同志带头,每人联系2家非公有制企业、1个重大项目、1家在外省的山东商会和该省在山东的商会,各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家非公有制企业,推动政策落实,解决“卷帘门”“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11.建立省直部门(单位)与基层联建联创机制。实行“双招双引”挂钩联动办法,每个省直部门(单位)分别联系帮扶一个县(市、区)或一个园区、一个重点企业的“双招双引”工作,并承担引进人才和科研团队任务,省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地方(企业)实行“双责任人”制度。
12.建立推进制度创新试点机制。省直部门(单位)提出制度创新指向,在市县确定改革试点,协同推进制度创新;各市确定自主改革试点。
13.实现“开门决策”制度化。各级各部门(单位)研究经济工作的相关专项会议,邀请企业家、商会代表参加;凡民生决策,尽可能多请群众代表参与;凡专业决策,尽可能多请专家学者参与;凡社会治理决策,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凡公益性决策,原则上要实行公开“听证”。
14.建立激励干部“到基层去”机制。对“千名干部下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评,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引导各级干部沉到基层一线锤炼素质、干事创业。健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开展为民服务制度,配套为民服务档案,原则上每名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到社区开展1次为民服务。上级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街道)抽调人员帮助工作。
15.建立服务基层“直通车”。各县(市、区)每年提报1个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主管或分管省级领导同志提级调度;涉及重大问题,县(市、区)委书记可直报省委;建立重大问题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与省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沟通交流机制。
16.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按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合理划定“安全区”和“禁止区”,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正常交往,热忱支持企业发展。
17.加强诚信山东建设。开展地方政府和国企长期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清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18.开展“对标先进”活动。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分别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对标”部门(单位)和“对标”市、县(市、区),建立对标清单,拿出具体方案。
19.建立典型示范机制。省直部门(单位)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一次报告,汇报抓点带面工作情况,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推出了哪些典型经验,形成了哪些制度成果,有哪些工作建议。
20.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新体系。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梳理原党建、综治、环保、安监、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系统网格划分情况,以党建为统领,建设以综治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效能。
21.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省对各市党委和政府综合考核方案,大幅简化二三级指标,优化考核程序。修订《山东省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优化考核方式,突出对省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省重点任务情况的考核权重。出台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探索督考合一新机制,集中力量、提高效率、减少环节。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22.改进和规范各类考核。规范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的考核工作。除中央规定,省委、省政府批准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对市县乡党委和政府、村(社区)进行考核评比排名;重点工作需要考核的,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各专业部门(单位)“对口”考核,必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允许部门(单位)自设考核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省委规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随意增设或变通设置。注重“写实”考核,采取动态跟踪工作进展、节点对账工作进度、深入现场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应用等方式,实地实绩考核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23.建立督查检查考核激励机制。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成效明显,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优秀的市、县(市、区),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预算内投资、申报有关政策项目时予以倾斜。
24.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按照审批程序探索创设“攻坚克难奖”“勇于创新奖”等,大张旗鼓表彰奖励担当负责、狠抓落实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省市统一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
25.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制度。对拟任干部的“落实力”进行“写实”评价,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应对风险能力”评估机制,对重点岗位拟任人选进行“应对风险能力”评估,优先考虑经过实践斗争历练的干部,对不适应岗位的及时调整。
26.规范“属地管理”。科学界定“属地管理”适用范围,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配合责任清单,不能简单地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防止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
27.研究出台《乡镇(街道)工作条例》。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厘清县乡之间责权关系,完善基层责任体系。
28.抓好镇街“五小”建设。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明确建设标准,抓好乡镇(街道)机关“五小”(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
29.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政策。对《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各地对照要求拿出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时限。拓展县乡干部成长空间,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解决乡镇(街道)事业身份干部晋升“天花板”问题。
30.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分担制度。根据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情况,加强对政策执行中的指导,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不搞“泛化问责”,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定期公开诬告、陷害案件,或公开澄清不实举报。
31.强化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政协及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以小分队形式,不搞大呼隆,提高精准性,强化监督实效。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深入重点工作和项目一线,现场察看、现场评议。
32.创新公开监督机制。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初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省级管理调度的重点项目,对照计划节点,每季度在媒体公布项目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每周安排一名省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公开向社会和群众答疑。对“党政主要领导网上信箱”“政商直通车”“12345”公开电话等反映问题的处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33.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持续加大舆论监督,设立曝光专栏,组织开展暗访,对工作不落实的人和事公开曝光。
34.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对所有入库项目,逐一进行实地评估,每半年对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对全省新开工大项目,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
35.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下决心优化项目流程,能并联的并联审批、能容缺的容缺审批,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对项目审批错时环节实行“亮灯”管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确保完全实现“3545”目标。编制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基金快捷申报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36.制定专业人才选拔使用办法。吸纳优秀专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适当放宽公务员调任条件,调整调任年龄界限,改进调任工作机制。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省管党政领导岗位,按照有关规定探索试行聘任制;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省直机关处级岗位,探索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工作;对省直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制定提升干部专业能力的具体办法,在各行各业开展专业“大比武”,及时发现培养有专业能力的干部。
37.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主体班次,把防范和化解风险列为重点教学内容,实行案例教学,尽快实现重点岗位全覆盖。每年有计划地安排部分主要负责同志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参加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县(市、区)党政正职到发达地区开展5—7天集中培训。每年遴选100名左右中青年党政人才到国(境)外培训。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
38.推动挂职任职锻炼。每年选送200名左右优秀厅、处级干部到国家部委、中央金融机构(企业)、发达地区挂职学习锻炼,遴选300名左右干部在省市县、企事业单位之间交流任(挂)职。加大省、市直部门(单位)与县乡基层双向交流任职力度。对专业能力较强但基层实践相对欠缺的干部人才,注重选派到地方或综合业务部门锻炼,推动干部多岗历练常态化。
39.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
4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
41.严明抓落实各项纪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要追查政治责任;对与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要坚决清理出去;对政治品德不过关,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的,要坚决“一票否决”。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内,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失误、重大危害、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民生安全,对各类风险隐患不敏感,没有做到“六个第一时间”的,要依纪依规问责。
42.加大抓落实工作巡视巡察力度。把“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作为政治巡视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导市、县党委加大对抓落实工作的巡察力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以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抓落实的具体措施,理清重点推进任务,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确保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研究制定推进落实的监督检查具体措施,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和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掌握面上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反馈存在的问题,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往期文章: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将全面实施!将影响700万人收入和晋升!
往期文章:辽宁452名法官检察官因不适应一线办案等原因退出员额
往期文章:法院给被告送传票让原告承担千元“送达费”,回应:个人行为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辞职,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